暴鸢
童年险些因病夭折
1946年,吴宇森在广州出生。幼时的他身体不错,不料三岁那年,背上却长了一个脓疮。本来只是小小的一粒,看起来没什么特别,谁想竟日渐长大,最后扩散到了整个背部。大夫说,那是背痈。
当时,广州的一个中医跟吴宇森的父亲吴倬云说,这个孩子没救了,劝他不要再浪费金钱。吴倬云没有理会中医的劝告,他跟人说:“这是我的儿子,不管要花多少钱,我也要把他医好。”
吴倬云变卖了家产,四处寻访名医,给儿子治病。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留学德国的西医,这才医好了吴宇森的“不治之症”。
生病的那段时间,吴宇森的背又脓又肿,疼得死去活来,昼夜啼哭。幸好当时吴倬云还有些积蓄,就雇了个佣人,让她和妻子二十四小时轮流抱着吴宇森,让他趴在她们手臂上睡觉。父亲的爱,不仅令吴宇森重获新生,更为他奠定了一生的性格基石——坚毅不屈。
1951年,吴宇森五岁,吴倬云带着妻儿,举家移居香港。
甫到香港,吴倬云就染上了肺病而无法工作。在当时,肺病几乎可算是绝症。吴宇森才念到中学三年级,父亲的病就已经到了末期。
父亲的英年早逝给吴宇森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以至于悲恸过度而不能集中精神念书。这么多年以来,吴宇森一直不能释怀的是,他没来得及告诉父亲自己很爱他。
父亲在世时,吴宇森告诉他自己的志愿是做一个电影人。结果父亲最反对的恰恰是这件事。
父母禁止吴宇森进入电影圈
吴倬云身上带有很多中国旧时文人的气质,他从来就不喜欢电影,曾经明白无误地告诉吴宇森,搞话剧可以,拍电影则绝对不行,因为电影是虚假的,而话剧才是真实的。
母亲也是同样的立场。由于初到香港吴倬云便患上了肺病,一直不能工作。整个家庭的重担都落在了母亲身上。母亲凭借她勤劳的双手,白天到石矿场敲石头,晚上则挑灯替人补衫、织毛衣,将四个儿女拉扯长大。
因为尝透了生活的艰辛,她明白知识的重要,望子成龙之心非常强烈。眼看吴宇森有书不好好读,整日痴迷于电影,十分担忧。
有一段时间,吴宇森每天看晚场电影,回到家已接近午夜时分。希望越大,失望愈大,母亲每次发现吴宇森晚归,都伤心欲绝,悲愤地拿起藤条狠狠地打他,直把他打得跪到地上,紧接着便是长达五六个小时的罚跪。但即使如此,吴宇森也从没动摇过看电影的决心。
父母无可奈何,只好寄希望于吴宇森长大后可以慢慢改变志向,干些比较稳当的行业——因为电影对那一代香港人而言,确实是很不靠谱的玩意儿。
牵着母亲的手进戏院
有意思的是,母亲虽然反对吴宇森干电影这一行,但她本人却是个资深影迷,而且正是她把对电影的迷恋传染给儿子的。牵着母亲的手走进戏院,是吴宇森至今难以忘怀的幸福回忆。而吴宇森的电影梦,就是从《魂断蓝桥》开始的,母亲欣赏的费雯丽与罗伯特泰勒,是吴宇森电影梦想中最早出现的两颗明星。
另一部让吴宇森魂牵梦绕的电影是好莱坞著名歌舞片《绿野仙踪》。对这部影片,吴宇森不仅嘴上经常提起,而且在其潜意识中的那种深沉影响,也是极其惊人的。
《绿野仙踪》的主题曲叫《Somewhere over the Rainbow》。上世纪90年代中期,在好莱坞拍摄《变脸》时,吴宇森把这首曲子巧妙地应用到了一场灿烂的枪战戏上。在电影中,尼古拉斯·凯奇生怕枪击会吓坏敌人的儿子,于是给他带上了耳机。而耳机中传来的音乐,正是《Somewhere over the Rainbow》。浪漫与血腥,童真和残酷,矛盾而统一地融为一炉。
据吴宇森回忆,他之所以深深地沉浸在歌舞片的世界里,有着更深层的心理原因。当时,吴宇森住在徙置区(安置受天灾或拆迁影响的港人的区域),时时有一种身处地狱的感觉。他非常希望能够冲出地狱,寻求一个新的希望。
歌舞片有的是动听的歌曲、美丽的人物以及互相关爱的纯洁之心。《绿野仙踪》里的狮子没有胆,稻草人没有脑,铁甲人没有心,但最后还是可以在成长中学习,战胜困难。
被掌掴滚下楼梯,踢出剧院
吴宇森十岁时,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用毛笔在玻璃上画小人儿,然后拿一床被子盖着自己,再找一个电筒来,打开照在玻璃上,这样影像就会投射到墙壁上,一动一动的,就像在放电影。
“电影”两个字,对于吴宇森来说好比是哈利波特的魔咒。
吴宇森耳濡目染,自幼便继承了父亲坚毅的品质,认定了目标便不会放弃。这便有了“被踢出戏院”的逸闻。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香港,小孩看电影是免费的,因为每个成人都可以带一个小孩进场。拉着陌生人的衣角蹭电影看,是那个年代穷苦孩子最难忘的回忆。
吴宇森的妈妈不再带他上电影院,吴宇森便自己跑到美丽宫去,看准那些单身汉,走上前去央求道:“麻烦你,带我进去可以吗?”
凭着一副精灵可爱的模样,小吴宇森总是能博得同情,被顺利的带进戏院。
那时香港的戏院,堂座两毫,超等座四毫,楼上价钱贵一倍,但视觉享受和音响效果要好得多。吴宇森一般进了场就不拿自己当外人,径直跑上超等座去。
然而,超等的享受是要付出代价的。那些带位员,就是吴宇森这些穷孩子的克星。他们每次看到这帮捣蛋鬼,就会立即拿起手电筒,扮演起执法者来。
而吴宇森,就像老鼠躲猫那样,一看见电筒光,马上就藏到椅子下面,四处逃窜。直到带位的工作人员筋疲力尽,电影也差不多开场了,吴宇森才像山大王那样,大摇大摆地翘起二郎腿,旁若无人地欣赏电影。
然而,也不是每次都那么幸运,吴宇森就尝过被带位员一脚踢出电影院的滋味。
那一次,吴宇森背着弟弟,拉着一个男人的衣角扮他的儿子。他一如往常,一进场便跑上超等座去,没想到楼梯才上了一半,就给带位员揪住。他一巴掌掴过来,吴宇森一失足,和弟弟一同滚下楼梯去。那人又赶了过来,一脚把他二人踢出门口去。吴宇森“厚着脸皮”,爬起来跑到戏院的侧门,偷偷地从门隙往里看……
被人淋强酸水差点毁容
潮汐如流,吴宇森转眼已过了拉人衣角进戏院的高度,而他对电影狂热却有增无减。中学时,吴宇森几乎每晚都要看完九点半那场电影,才心满意足地回家。至于从同学那里借来的买票钱,从来还得清楚。
少年吴宇森虽然穷,却绝对是个有借有还的人。哪里来的钱呢?他自有生财之道。
原来,吴倬云很早就教吴宇森临摹字帖。他认为书法可以培养人格,写字笔法要正,就如做人要正气、有骨气。在这件事上,吴倬云非常严格,每晚都要吴宇森练完书法,才准睡觉。
大字写多了,日积月累,吴宇森竟练出一手漂亮的楷书。更没想到他的一手好字,还成了一个颇为不错的财源。
吴宇森就读的路德会协同中学,是一所基督教学校。他从小喝着教会的救济奶水长大,加上天天往教会跑,在一股温暖的气氛熏陶下,自然成了一名虔诚的基督教徒。牧师看上了这个小教友的一手好字,就请他帮忙抄写讲义,并付他一点小钱,作为报酬。而对电影一心一意的吴宇森,毫无悬念地将赚回来的一分一毫,都奉献给了电影院。
那时的吴宇森,是个真正的叛逆少年,除了夜夜进电影院寻梦,还经常为了自卫而打架。
据吴宇森说,他时常被区内的街头少年欺负。由于他习惯夜归,就成了坏蛋找茬的对象。所以,每次出门,吴宇森都会手执一块砖头,或者拿一根木棍,随时准备一走出巷口,就迎来一记当头棒。
吴宇森说:“谁袭击我的话,我就一定要还手。因为在那样的环境下,你不坚强,坏人就会欺负你。不过有一次我是真的下不了手。因为我那次不止被打,还给人淋镪水(强酸性的水)。镪水一下泼到我的脸上,我疼得直叫。妈妈一听见立即跑出来,邻居的一位阿姨也跑出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幸好那个阿姨健壮,一把抱起吴宇森,奔回家门前,一头就把他浸到屋外的大水缸里去。吴宇森当年没有毁容,全赖这么一个机智的阿姨。
半个世纪过去了,让吴宇森至今念念不忘的,除了这位于他有救命之恩的阿姨,还有一对给他供书教学的美国夫妇。
“我家真的很穷,一直到九岁我还没机会到学校去接受正式教育。后来有一个美国家庭知道了我们家的情况,就寄钱到我们所属的教会,供我和弟弟妹妹一起读书。”
美国人供吴宇森和弟妹念书,一供就是整个小学。长大了,吴宇森每每想起恩人的帮助,都会感念唏嘘。
可惜,徙置区毁了又建,建了又拆,房子搬来搬去,恩人的地址也遗失了。这件事令吴宇森一直耿耿于怀,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一向是他对自己的要求。
从《中国学生周报》上学习电影常识
上世纪六十年代,香港社会较为动荡。那时,满腔热血的吴宇森,内心正熊熊地燃烧着青春的烈火。他承认,当时触目惊心的社会场面,对他日后在电影作品中不断重现的暴力美学,有着极为深刻的影响。
乱世中,温润着吴宇森稚嫩生命的,是一份充满了朝气的报纸。
1964年,吴宇森认识了《中国学生周报》。他很喜欢里面的文章,特别是那些哲学性和艺术性的作品。这是一份很有文化气息的报纸,既有创意,又有亲切感。
吴宇森写的第一篇文章刊登在《中国学生周报》时,他还在念初三。那篇文章叫《杀狗记》。
当时吴宇森居住的徙置区,房子是一间连一间的,邻居全都互相认识。吴宇森的那些邻居,还有他自己家,都喜欢吃狗肉,他却觉得那是件很残忍的事。大家杀狗时,狗的叫声吴宇森听得特别清楚。看他们剥皮、冲洗,吴宇森心里很不舒服,就把这些残忍的举动和他自己的伤感写了出来,没想到获得了《中国学生周报》的青睐。
吴宇森坦言,没有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中国学生周报》,就没有今天的吴宇森。
这是因为当时有一群电影爱好者,比如罗卡、金炳兴、林年同等人,比吴宇森大不了多少,却因为潜心钻研,电影知识非常丰富。他们经常将一些有关外国电影的文章翻译成中文,刊登在《中国学生周报》上,同时还会印一些讲义,教吴宇森这些小读者电影的理论。浸淫其中,吴宇森获益良多,对拍电影的兴趣愈来愈浓。和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一起,大家打工赚钱,存够了,就去买胶片,拍实验电影。
这个习惯一直维持到大学,吴宇森成了一块拍电影的好料。在拍了《偶然》《死结》等实验电影后,吴宇森碰上了国泰招聘场记的好时机。
那个年代的电影圈,很少公开招聘人手。而当时国泰的行政经理孙家民是个思想开放的人,他公开招兵买马,并一眼就看上了吴宇森的才华和热忱,当即拍板让他进国泰。
吴宇森锲而不舍,凭借勤奋与执着,得到了大导演张彻的赏识。张彻的言传身教使吴宇森迅速地成长。终于,在1985年,吴宇森拍出了为他赢得满堂喝彩的《英雄本色》。电影中的兄弟之情义薄云天,正是吴宇森心中一贯的向往。他以独特的审美视角“暴力美学”开启了电影艺术的新类型。
从那一刻起,吴宇森的名字开始受到世人的瞩目。几年后,他离开香港,来到美国,将暴力美学搬进了好莱坞的大银幕。
从此,吴宇森三个字,连同他的手印,被镌刻在好莱坞的星光大道上,也写进了世界电影史里的一页。
(摘自《文史参考》2010年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