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斌
有些时候我总是想,在乡村,一个人来到世上,活了几十年,最后死去。活着没有留下什么,死去更没有留下什么。即使墓碑上的名字,也很快被风吹掉被水洗掉。时间埋葬肉身的同时,也就埋葬了一生。一生就这样过去了——这样的形式,已经组成一支生命长流,前赴后继,生生不息。
我曾仔细地计算过一个平民生命的时限,一个人大抵能亲历并记住的最多是五代人,爷爷辈、父辈、同辈、子女辈、孙子辈。这已经是最大限度的福祉。生命的局限,是与更多的遗憾紧紧相连的。我们每个人,或许都曾不同程度地希望自己能活得更为长久些,这是肉体在世俗意义上的本能。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在我的乡村,像这样如己所愿活到近百岁的老人为数也不少。村里的一个老奶奶就是这样的,活了将近百岁,她的儿子死了,孙子也死了,她亲手埋葬了他们。时间在她这里成了生活的利器。她一生的疼痛和忧伤,在时间的刀锋之下,一次次被切割得支离破碎。我想,她大约一定想过死。死亡又有什么大不了呢?死亡至少可以抚平和消解她的时间之痛。
这大抵就是平民的一生了。活了,老了,或者走过了,最后死了,活得长的,活得短的,最后都在泥土中安息。身前身后的一切都已烟消云散,就像花开了,花又落了,最后成为尘土,没有谁记住他们的名字。至多在若干年后的某个时刻,有一个人,偶尔路过他们的坟前,面对墳上年年荣枯的荒草,轻轻地叹一声:“咦,这是谁呢?这是哪一朝哪一代的坟墓啊?”
摘自天津人民出版社《断雁叫西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