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龙群
摘 要: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如何管理村级集体经济资产、如何贯彻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如何使用各项专项资金,都是广大村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但是随着中央禁令和反“四风”活动的开展,越来越多的问题在基层中凸显出来。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农村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关键词:农村;财务管理;现状;原因;对策
所谓村级财务管理,就是对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等行为进行核算、计划、监督和控制。农村财务管理其实就是村集体资产管理,它与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也直接影响着农村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近年来,各级政府都在不断强调财经制度及财经程序,各村民自治组织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查整改,但问题仍然存在。
1 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1 收入不入账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现状,村级会计队伍普遍存在老龄化、业务不精、不敬业等现象,有些村干部对资金使用不规范,随意侵吞、截留、挪用,无敬畏之心。第二,按照规定,村级财务由上级农经部门(乡镇农经服务中心)管理,村会计需要及时结账、报账、记账。但有些村没有按照规定办理报账和记账。第三,部分村存在票据不规范的现象,一旦不能入账,便单列成“账外账”。
1.2 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 以支代收、坐收坐支现象较为严重,账款一人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成为一纸空文。根据村级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村级收入应及时汇交村级银行账户,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资金不入村级银行账户,避开农经部门的监管,直接坐收坐支。
按照有关规定,村级的各项支出必须要有正规有效的可报销票据,经分管村级财务的两委成员及经办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但是有些村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视此项规定,导致有的票据无审批人,有的票据无经办人,有的票据既无审批人又无经办人,有的无正式发票,有的更是使用“白条”。
1.3 民主理财小组不“民主”,村级财务不“公开” 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当是由村民代表推选产生,但是大多数村均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推选,而是直接由村两委任命。于是就存在和事老的现象,不敢较真。除了人员不民主以外,职责也不民主。民主理财小组往往成为文件中的一个名单,检查材料中的一个签名和一个印章,从未真正行使过其权利和义务,致使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虽然各级政府对村务公开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但各村在公开时仍是避重就轻,有选择的公开。对于一些见不得“阳光”的数据直接选择不公开,或是只公开总数却从不公开明细,或是几年才公开一次。借此逃避群众监督,使群众无法了解真实的村级经济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1.4 村级债务负担大,挪用专项资金 由于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逐年减少,上级拨付的转移支付资金勉强维持村级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部分村在职及退休干部工资过多、欠债利息及非生产性开支过大、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造成村级债务负担不断加大;于是,当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到位以后,就开始出现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
1.5 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 根据村级“三资”管理规定,应定期对村级资产、资源、资金进行清理,盘点固定资产。但部分村长期不执行相关制度,致使账目与实际不相符、家底不清。
2 农村财务管理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2.1 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村级的各项工作都应该接受来自上级部门及本村村民的监督,财务管理工作更是如此。但是有些村民错误地认为村委会是政府部门、村级建设是政府部门的工作、村级管理应该是政府部门来管理,和自身没有关系,更没有对村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使农村财务管理丢失了一把监督利器,造成村级集体资产的流失。
乡镇对于村级财务监督检查的力度不够。在监督和检查上,随意性比较大,缺乏定期管理、定时检查的规章和制度,也存在检查不规范的情况。
2.2 村两委班子成员缺乏财务管理意识 有些村干部不熟悉村级财务制度,不按相关规章制度办事,认为自己在为群众办事的过程中使用一些集体资金是件无伤大雅的事情,只要自己不存在贪污腐败的行为,是否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都无关紧要;有些村会计对此行为也疏于管理。
2.3 其他因素 主要包括:村级财务人员专业素质低,无法制作提供清晰、完整的账目;村民与村委之间缺乏沟通,财务公开制度无法得到有效执行;村民缺乏监督意识。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使得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导致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贪污腐败现象频繁发生。
3 对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建议
3.1 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及其配套制度 根据各村工作实际,首先要加强农村会计队伍建设,会计具有其特殊性,要严把用人关;其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对现金收入支出程序、固定资产登记、账目管理、民主理财等方面做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制度。专项经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对于专项经费的支出和明细要及时处理、及时入账。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定期对村级“三资”情况进行清查,核算村级所有的各种资产、资源、资金和负债情况,对于出现变动的项目及时增加或核销。
3.2 规范村级财务的审计和监督职责 乡镇农经服务中心在对村级账目进行管理的同时,要配合审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计和监督工作。除定期对各村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外,还要进行任期经济审计,明确经济责任。村民主理财小组要积极履行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村级财务合理、规范运行。
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公开,随时接受村民监督。村级集体经济的所有财务活动、村民所提出的、所关心的事项,都应及时、真实的进行公开。
3.3 规范收支程序和报账手续,加强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乡镇农经服务中心要建立各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台账,全面了解监督各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来源,杜绝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等行为,杜绝以收抵支,杜绝差额入账,杜绝坐支现金。做到“钱账分离”“收支两条线”,增强财务收支的透明度。
按照规定,非现金结算业务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不能使用现金支付。要防止村财务人员公款私存、防止多个银行户头出现,要从源头上制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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