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江苏省将分两个阶段大幅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如表1所示,同时从2018年的1月1日开始在每一污水排放口,将对5项主要重金属污染物均征收排污费,其他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排序,对最多不超过3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
编辑点评:时隔8年半,江苏省再次通过加大价格杠杆倒逼企业绿色转型,奏响了“十三五”建设美丽宜居新江苏的前奏曲。而且为了和高标准的惩罚性征收形成配套,江苏省还特别强调实施差别化的排污费收费政策,对治污效果较好的企业执行较低的征收标准,但对排污超过限值或超过排放总量指标以及拥有需要淘汰的落后产能的企业,则按标准加收一倍排污费。
无独有偶,广东省于2015年8月17日也发布过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对5项主要重金属污染因子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均提高一倍,征收的污染物从不超过3项提高到5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也正逐步统一排放标准,共同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越来越多的省市加快了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的步伐。
这也就意味着,今后企业若想少缴排污费,就必须加大投入,实施设备技改,提升环保水平,那些既缴不起昂贵的排污费、又不想升级改造的污染企业只能坐以待毙。对于印刷企业而言,随着国家和各省市环保政策的出台,其绿色环保工作早已迫在眉睫,只有越早实施绿色印刷和清洁生产,才能越早赢得发展的主动权。经营者需要好好在短期投入和长期损失面前算笔细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