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瑜
摘 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产生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和理论渊源,其发展有一个渐进的过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有着丰富的内涵,主要有关于宗教的本质、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根源、宗教的社会作用、宗教的发展规律以及工人阶级对待宗教的态度和原则等几个方面。这也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结构体系。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应该正确领会和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来指导宗教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真正做到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社会主义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1-0032-02
信仰是一种精神的力量,让人在物质以外找到生命的落脚点,宗教在信仰的天空中异常闪耀,整个世界,不管是纵观历史还是横观国外,我们都可以看到宗教的身影。一切的存在都有合理性,那么信仰和信仰之间又有什么样的对话?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又有什么样的内涵?a
一、宗教的本质
“宗教作为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是在异己的外部力量的压迫下产生并虚幻地反映这种力量的一种信仰和实践体系,是以信仰超人间力量的社会意识形态为核心的观念情感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行为和组织与制度构成一种社会文化现象。”[1]那么从马克思主义角度宗教的本质是什么?
第一种认为宗教的本质是一种意识的存在。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提到:“宗教是还没有获得自身或已经丧失自身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宗教是人的本质在宗教幻想中的实现,因为人的本质不具有真正的现实性。”通俗地说,宗教就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虚幻的扭曲的反映,宗教所包含的事物一切都源于人、源于这个客观存在的世界,宗教中无所不能的神的每一点特征都可以在现实世界中找到它的源点,神的虚幻性和合理性都存在着一种符合客观存在物的某些性质的逻辑性,因此归根结底宗教就是一种人的意识的存在。
第二种“鸦片说”。宗教是阶级统治的有力工具,人们在宗教的控制下甘愿处于被压迫、被剥削的境地,把幸福寄希望于诸如上帝的宽恕、死后的轮回之上,对今世的遭遇选择忍受,就如同鸦片,让人在其控制之下处于虚幻的安慰之中,在精神虚幻的享受中消耗着自己的肉体。然而精神的存在是以肉体的存在为物质基础的,在宗教世界里人们所遭受的苦难其实都是人们在现实世界中所遭受苦难的一种表现,同时人们通过“宗教”这一形式表达对所受苦难的抗议,人们在这种抗议中找到对现实苦难的平衡点,这也是宗教能够长期存在的原因之一。
第三种“异化说”。异化是指主体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由于自身的活动而产生出自己的对立面,然后这个对立面又作为一种外在的异己力量反过来反对主体自身。人们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遇到不可抵抗的力量时,就会想象出诸如“神”之类的存在来解释所遇到的事物,这一存在同时又是一种异己的力量,它在一定条件下控制人的认识和活动。要探究宗教的根源,就得到人所处的社会环境中去调查,因为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人们思想中所能反映的事物全都来源于他所处的社会环境中。
二、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根源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它也是来源于社会本身。早期人们因愚昧去信奉宗教,在宗教里找到不可解释现象的出口,然而愚昧并不是宗教的来源,因为此等愚昧是与人当时所处的社会条件息息相关的。人的认识能力受自然环境、科技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所以在一定的时段内的认识水平是极其有限的,认识水平的有限就会让人们陷入宗教的禁锢中,此外,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为了保证其统治地位,也会把宗教当作一种麻痹被统治阶级的手段或工具。由此可见,宗教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中产生,被当时的统治者加以宣扬利用,成为宗教产生的根据。
阶级性是一个国家的本质属性,只要国家还存在,阶级还存在,那么不平等、剥削和压迫就必然还存在,阶级的统治就需要工具来保障,而宗教,这种“鸦片式”的工具绝对是保障统治的一大利器。
三、宗教的社会作用
宗教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存在,它是由与其相对应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决定的,它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所起的作用也是随之而不同的。从不同社会阶段来看,宗教在共产主义社会前的不同的阶段里也扮演着分量或轻或重但不可或缺的角色,宗教也是一种伴随着社会发展长期存在的一种意识形态的存在。对于其具体作用,我们可以从它所存在的阶级社会的不同阶级层面来探讨。
“阶级统治”型的世界本身是一种异化了的人类世界,而宗教作为一种“颠倒了的世界观”与之相匹配,他一方面为阶级统治提供理论依据,另一方面又给予被统治阶级精神上的抚慰,对于统治阶级,宗教无疑是他们在进行阶级统治时找到的最经济、最强有力的工具。
从被统治阶级的层面来看,宗教的作用就是精神的鸦片,人们在阶级压迫的现实中信仰宗教就如同一个身体不堪重负的人吸食鸦片一样,可以找到一种迷幻的快感,虽然为自己的痛苦寻找出口算是一种对痛苦的反抗,但是这样的反抗不仅不能带给自身发展,更没有一点点触动统治阶级的根基,相反,他是统治阶级更加理直气壮地以一种上帝之亲的姿态进行更深层次的剥削和压迫。麻醉是广大人民从宗教里获得的唯一宽恕。
四、宗教的发展规律
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同样宗教也是螺旋式向前发展的,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领域,不会把事物看成是一个片面的、静止的状态,而是把事物看成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有多方面性的一个状态。因此不能单方面评价宗教是好是坏、是生是死。要研究宗教的发展规律我们就需要把宗教放到具体的社会形态中去。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社会形态中,宗教给人们的无知提供出口,让人们得到精神上的抚慰与满足,从这一方面来说,宗教是好的。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宗教的麻醉性使人们放弃暴力反抗,这不利于社会结构的优化,这是宗教不好的一面。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新事物战胜旧事物的过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与他所处的社会的经济发展状况密不可分;阶级性是一个国家的本质属性,而阶级性也是宗教生命力的最大动力,然而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科技以及人们认知水平的不断发展,人们最终会用武装斗争来推翻阶级统治,国家会消亡,阶级会被粉碎,宗教也会随之而灭亡,而共产主义社会就是一个没有国家没有阶级的社会,届时宗教也将不复存在。
总的来说,宗教本身就是一个过程,是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部分,它不是凭空产生,也不会凭空消失,它是以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为基础,当人类处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对自然力畏惧的时候产生出宗教这一意识领域的存在,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宗教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也呈现出不同的发展形态、发展程度以及发展层次。当人类社会的物质财富得到极大丰富时,人们的精神世界也将得到最大限度的解放,阶级不复存在、国家不复存在,而宗教也终将不复存在,然而这一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人类社会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要想到达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们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能够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社会必将是一个曲折的、漫长的历史过程,尽管这一历史过程是曲折漫长的,但它终究还是会到达,因此宗教也必将消失。
五、工人阶级对待宗教的态度和原则
在以共产主义为旗帜的社会主义国家,作为领导阶级的工人阶级就应该认真贯彻和落实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定性和分析,从历史的高度把握宗教这一存在的特征和意义,并发挥其先进性,制定出符合社会状况及宗教发展规律的合理宗教政策。
(一)坚持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对于个人来说是一件私事,因为人们的精神境界发展程度不同,因此人们对宗教的看法和需求也就不同,在现在这个社会各方面发展水平还较低的条件下,应该保证人们宗教信仰的自由。而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就有更高的责任,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的执政党,它是工人阶级最先进分子的集合,因此他应该代表最高的思想觉悟,应该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在保证人们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也要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积极引导人们排除愚昧,走向文明。
(二)从本国实际出发制定宗教政策、开展宗教工作
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国家,各民族有自己的文化特色,也有他们自己的宗教信仰,其中藏族地区对佛教的信仰、回族地区对伊斯兰教的信仰尤为深刻和广泛。各民族之间文化和信仰的差异也是造成民族间矛盾冲突的最主要原因,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个地域辽阔、民族大融合的国家来说,处理好宗教工作对我国各民族的安定团结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仍不发达,阶级性仍是我们这个国家的本质属性,只不过我们的统治阶级是广大人民群众,宗教在阶级统治中仍是有力的工具,因此在指导宗教政策、开展宗教工作时,我们一定要按规律办事,不能一味盲目地极力在我国各个地区推行马克思主义,这与我国各地发展不均衡以及我国整体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实际不相符,操之过急不仅不会促进国家的安定团结而且还会引发社会的动荡。
(三)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我国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在马克思主义本本的指导下不注重联系实际,在处理宗教问题上处于一种杂乱无章的状态,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应该从法律入手,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一方面合理保障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执行宗教信仰政策;另一方面约束宗教对我国政治、经济等各方面根本性问题的干涉。首先,要运用法律手段来保障宗教信仰政策的实施,任何的个人和组织不得侵犯他人信教的权利,也不得干涉信教人员正当的、合法的日常事务及活动。其次,还要打击那些以“宗教信仰自由”为借口,实质违反我国宪法和法律的社会危害性活动及其组织,防治不法分子借机进行渗透活动。
(四)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宗教作为一种历史性的、意识形态领域的存在,不会因为打击和回避而消失,因此作为以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体系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更不应该回避宗教问题,而应该在尊重宗教发展规律的前提条件下,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结合我国在历史上处理宗教事务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相适应,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给我们指明的科学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时光,王岚.宗教学引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