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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对幸福的渴望是千百年来人们奋争不息的动力源泉。中国人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体现出了集体主义的特点,同时也受到了中国文化价值观中两大幸福观的指引。本文从对中国人幸福感影响较大和具有指引作用的三大幸福观——集体主义幸福观、追求理性之乐的幸福观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幸福观三个方面入手,具体探讨了三大幸福观对中国人幸福感的影响,期望人们能够在正确幸福观的指引下获得深刻而持久的幸福感。
关键词:集体主义幸福观;理性之乐幸福观;以人为本的幸福观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1-0016-02
幸福作为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可以说是全人类的最大愿望。落脚到中国,实现“中国梦”不仅是各级地方政府的执政目标,更是民众的强烈期盼。但是由于我国现在正处于改革的关键阶段,面对各种价值观的影响,人们很容易陷入幸福观误区,最终与幸福背道而驰。笔者通过具体阐释中国历史上三大幸福观对幸福感的影响,让人们清楚地认识到什么是真正的幸福。
一、集体主义幸福观——以“人际关系和社会规范”为主的幸福感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中国作为一个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集体主义的精神早在传统文化中就充分体现,并塑造了中国人以“人际关系和社会规范”为主的幸福感。
集中体现儒家幸福观的“孟子三乐”告诉我们要忽视个人情感,注重个人之于家庭、集体和社会的意义;知识分子要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看作自己的最高理想和最大幸福追求;“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更是教导我们要学会站在道德和价值的最高处去理解和践行幸福观。这些精深的传统文化不仅扎根于每一个炎黄子孙心中,其“忽视个人情感,努力满足他人”的幸福观也在影响和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去追求自己心中的那份满足和幸福。
很多跨文化研究和心理学的实证研究都表明:生活在集体主义文化中的个人,认为他人的幸福与自己的幸福紧密相连,并总是会在帮助他人实现幸福的过程中寻找自己的幸福;与坚持“个人主义”的西方人相比,反映集体主义价值观的社会规范更能影响中国人的幸福感,他们往往会通过遵循社会规范来与他人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从而提升自己的幸福感;同时,有学者还特意比较了中西方人面子观的差异:外国人的面子以个人为主体,不必为其亲属、好友的举止负责;而中国人的面子观与“上下关系”“亲近他人”紧密相连,而且其运作要求强制性的相互原则[1]。
当然,文化的特殊性告诉我们在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国家中同时会存在以个人为中心和以他人为中心的人,但众多跨文化心理学的研究让我们相信:在坚持个人主义的国家中,绝大多数人都以自我为中心;在坚持集体主义的国家中,以他人为中心的人所占比例较大。所以,我们可以得出:在集体主义幸福观的影响下,大多数的中国人已经形成了以“人际关系和社会规范”为主的幸福感。
二、追求理性之乐的幸福观——为人们追求幸福提供了另外一种可能
一提到幸福,人们常常会把它和“乐”联系起来。快乐主义在西方哲学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西方学者伊壁鸠鲁认为,“快乐就是有福的开端与归宿,我们的一切取舍都从快乐出发,我们的最终目标乃是得到快乐”[2]。李泽厚也曾经把中国文化称为乐感文化,并提出:乐感文化是汉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即积淀文化传统于其中的心理结构,或者说乐感就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性格[3]。
陆洛曾经提出,文化可能是构建幸福的重要力量,它有时甚至会主宰人们的幸福感。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乐”的观点有很多:儒家有“安而不忧”“父母俱存,兄弟无故”的感性之乐,有节制欲望的知足常乐,还有“孔颜乐处”“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理性之乐;道家有“心不忧乐”的超越和“祸福相依”的辩证幸福观等等。当然,通过满足物质和身体方面的欲望来实现感性之乐是踏实的,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普遍追求的简单幸福,可是它又往往是短暂的、变幻莫测的。所以,当我们已经实现了物质方面的满足或者还没有实现时,我们可以试着从幸福的另一个方面——心灵上的满足来获得快乐。
儒家的理性之乐告诉我们,幸福不仅仅局限于感官上的快乐,更是精神上的快乐和安适,不仅仅是追求物质的世俗之乐,更是追求理想人格的理性之乐;庄子的“鱼人之乐,心无忧乐”告诉我们在祸事临头时,我们要学会用乐观的心态去对待;老子的“祸福相依”告诫我们乐和忧都是世间常事,“祸福无门,唯人所召”,祸福虽难以预测,但可以靠人去改变和转化,最重要的是通过改变人们的认知,来改变其对人们的影响[4]。
所以,当我们最基本的物质欲望和身体需求得到满足时,当我们沉溺于财富和名利带来的愉悦而无法自拔时,当我们在人生路口分不清利害得失时,要学会从提高个人修养和心灵上的满足去努力,它并不是遥不可及的,一旦达成,不仅可以帮助我们走出困境,重拾理想和追求,而且这种幸福感持久而深刻。
三、以人为本的科学幸福观——帮人们找回幸福的原点和最高境界
作为人生观和世界观重要组成的幸福观,它的追求和实现本应该充分体现人的价值,可是却往往被我们忽略。以人为本幸福观的提出,不仅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更是对传统幸福观的更新,是对后物质主义价值观的否定,有助于个人自身的建设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一)将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有机结合,这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精髓所在
这种幸福观摆脱了之前极端的禁欲主义和享乐主义,从幸福的原点——人的需要出发,为现实中的人实现幸福提供了正当理由。首先,物质需求的满足和物质生活的实现是个人最基本的幸福,是追求其他幸福的基础。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对于一个忍饥挨饿的人来说并不存在人的食物形式……忧心忡忡的穷人甚至对最美丽的景色都没有什么感觉。”[5]126所以,一切满足人类生存条件的正当需求我们都不应该对其压制,而且国家和社会还应该为个人的生存和发展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其次,在重视物质生活的同时,要积极追求精神生活。的确,物质需要的满足会让人产生愉悦感,但这种幸福感是短暂的、初级的,是人类与动物都可以获得的,所以,它从来不是人类获得幸福的源泉,唯有精神上的幸福才是人类所独有的。因此,要想享受到真正和长久的幸福,我们必须注重精神生活的培养和塑造,实现人的真正价值。
(二)充分体现了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的辩证统一
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现实中的每一个人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都必然会涉及社会的整体幸福,两者之间该如何协调也是我们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必然要学会面对的。首先,以人为本的幸福观承认并且充分尊重每个人追求幸福的权利。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是人民的幸福观,是大众的幸福观,它积极拥护个人追求幸福的愿望,并把它看作推动社会整体幸福工程建设的重要力量,因此,社会应当关心每位成员的小幸福,并努力为其创造条件。其次,以人为本的幸福观主张社会的整体幸福高于个人幸福,对个人幸福的追求要融合于整体幸福之中。马克思恩格斯在论幸福时曾经说过,“历史承认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而使自己变得高尚的人是伟大人物,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6]由此可以看出,我们在追求个人幸福时,不仅不能因为个人的一己之利而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更重要的是要努力为整个人类社会的幸福贡献自己的一己之力,这才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终极追求,是个人获得幸福的最高境界。
(三)将道德培养作为实现幸福的前提和保证
1.道德是个人实现幸福的必要条件。第一,它可以帮助人们把握幸福实现的方向。马克思将人类把握世界的方式分为科学精神的方式、艺术精神的方式、宗教精神的方式和时间精神的方式四种,其中道德是以实践精神来把握世界的[7]。道德作为善恶评判的标准,它会告诉人们什么样的人生最理想和最幸福,让人们在一定的尺度之内去努力,从而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充实而有意义。第二,它教会人们合理控制欲望,增加幸福感受。欲望作为一种驱动力,它的满足有利于幸福的实现。可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因为一时的贪婪而走向另一个极端。而道德作为对理性的确认,是合理控制欲望的最佳手段。所以,我们要学会运用道德将阻碍幸福实现的欲望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从而促进幸福的实现,提升幸福感。
2.高尚的道德有助于人们提升幸福感。道德作为调节社会规范的总和,不仅反映了社会生活的应然状态,体现人的主体性追求,而且是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重要手段。所以,人们在对应得利益的追求过程中,道德会不断地激励和督促其做到知善从善,这种有道德的行为不仅对自身来说是一种持久而深刻的幸福,而且有助于他人和社会,是一种高层次的幸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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