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文献信息共享空间的功能构建

2016-05-30 01:09姜廷松冯天平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6年10期
关键词:虚拟空间检察实体

姜廷松 冯天平

内容摘要:信息共享空间以信息开放获取为导向,以提升用户体验为核心,是一种新型的信息服务模式。本文结合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实践工作的实际需求,在分析检察文献信息共享空间构建的意义及目标的基础上,探讨了检察文献信息共享空间三个组成部分——实体空间、虚拟空间以及服务支撑体系的功能构建,以期为检察文献信息共享空间的功能构建提供借鉴。

关键词:信息共享空间检察文献信息实体空间 检察文献信息虚拟空间 服务支撑体系 功能

一、检察文献信息共享空间的内涵

图书馆信息共享空间(IC,Information Commons)的概念最早源自于美国爱荷华大学图书馆构建的“信息走廊”。1992年爱荷华大学应师生需求,图书馆协同信息技术办公室历经两年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并建立了一个以图书馆为中心的促进学科教学和研究的开放式学习平台。[1]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在以信息的开放获取为导向,以提升用户体验为核心的新型服务理念的指导下,图书馆信息共享空间的内涵得到不断的丰富和完善。

检察文献信息共享空间是指在实现检察文献“藏、查、借、阅、参”五位一体的一站式管理与服务的基础上,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为用户提供一种整合、动态的全新服务模式,是一个可以支持协作式学习与研究的平台。[2]检察文献信息共享空间通常由三个部分构成:检察文献信息实体空间、检察文献信息虚拟空间以及服务支撑体系。其中,检察文献信息实体空间是指配备有各类硬件设备、服务设施和物质化的一切检察文献(纸质、声像、电子出版物等)的单位面积存储空间;检察文献信息虚拟空间是指以计算机技术、通信网络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等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一个拥有各类数字化资源、软件设施和虚拟环境的网络平台;服务支撑体系是指为保障检察文献信息实体空间与检察文献信息虚拟空间正常运行与交互所必备的服务组织、服务规范及服务评价等。[3]

二、构建检察文献信息共享空间的意义及目标

检察文献作为记录、积累、传播和继承检察知识和检察文化的主要载体,既是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实践活动中获取检察信息的主要来源,也是交流传播检察信息的基本手段。检察文献中心收集和整理了国内较为齐全的各类检察文献,但囿于服务手段和服务平台的限制,目前检察文献中心为用户服务的范围不广。为此,检察文献中心适应国家大数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社会治理的趋势,依托电子检务工程,借助以网络化、智能化和泛在化为特征的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构建检察文献信息共享空间,在检察系统内共建共享检察文献资源,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检察文献信息咨询服务以及学习和交流的平台。

检察文献信息共享空间构建的目标可以归纳为以下五点:

其一,构建检察文献信息虚拟空间,迎合大数据时代的发展需求。构建检察文献信息虚拟空间一方面是落实《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纲要》,保障检察研究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满足用户阅读习惯的需求。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2016年发布的“第十三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成年国民网络在线阅读率首次超过纸质阅读,达到51.3%。因此,检察文献信息虚拟空间的构建已成为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其二,虚实融合,开启互动服务新模式。检察文献信息实体空间中的信息以实体物质形态存在,而检察文献信息虚拟空间中的信息则以数字化形式存在。实现两个空间两种存在形式的融合,不仅是指简单的静态映射,即纸质检察文献的数字化或数字化检察文献的纸质化;更重要的是实现“互动交融”,即在两个空间之间形成以读者需求为核心的互动链路,从而开启检察文献信息服务的新模式。

其三,整合各类检察信息资源,提供完善、智能的检察知识管理网络。根据检察文献内容、性质和加工情况可以将检察文献分为零次检察文献和非零次检察文献(包括一次检察文献、二次检察文献和三次检察文献)。由于零次检察文献数量庞大、形式丰富、分布零星,且处于未加工的原始状态,过去检察文献的收集、整理及加工多以非零次检察文献为主。然而,互联网的普及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在为人们提供更多表达意志和意见的途径的同时,也为收集上述零次检察文献提供了技术手段,从而使反映人们对检察工作态度的零次检察文献成为可用资源。因此,检察文献的开发和利用应充分挖掘各类信息资源,实现统一开发,从而构建完善、智能的检察知识管理网络。

其四,利用网络技术为检察理论研究者和检察干警提供个性化的泛在服务。为满足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实践工作的需求,检察文献信息共享空间一方面应通过分析检察文献资源信息与用户行为信息的关系,提供个性化的专业服务;另一方面应依据用户需求,把检察文献信息以多种形式推送到指定的终端,如短信、微信、邮件等,实现“用户在哪里,服务就在哪里”的泛在服务。

其五,为检察教育培训构建协作式交流平台。检察教育培训对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检察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了拓展检察教育培训的时间和空间,可以将检察文献信息共享空间所提供的协作式交流平台作为常规检察教育培训的延伸和补充,使其成为一个学术交流的平台、答疑解惑的平台、个人及集体智慧展现并沉淀的平台。[4]

三、检察文献信息共享空间的功能构建

为实现检察文献信息共享空间构建的目标,提升用户体验,本文对检察文献信息实体空间、检察文献信息虚拟空间以及服务支撑体系的功能构建分别进行了设计。

(一)检察文献信息实体空间的功能构建

检察文献信息实体空间是以纸质或其他物质载体形式储存检察文献,并将检察文献专业分类编目、系统有序的收藏,以供用户查阅利用的物理空间。在实体空间中信息的输送过程主要是借助物理运动来进行,所提供的检索渠道较直接准确,专业指向性强,注重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和逻辑性,文献情报质量高。但在互联网时代,随着计算机、网络、通信等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尽可能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要求检察文献信息实体空间从单一场所转变成多功能场域,呈现出多姿多彩的功能形态。

其一,检察文献信息实体空间要有人文气息浓厚的学习和交流环境。环境因素对人的影响很大,当人在一个舒适、惬意的环境中,工作和学习的兴趣也会提升,效率也会倍增。因此实体空间不仅要有齐全的检察文献,还要有舒适、整洁的自然环境,如美化环境的绿植、开阔的视野、良好的采光;要有高雅的人文环境,如有历史厚重感的实物、照片等。一个舒适幽雅的实体空间可以很好提升用户学习兴趣和效率。

其二,检察文献信息实体空间要和虚拟空间相互交融、互动。实体空间要有无线上网的自由空间、智能互联的触摸屏,更主要的是要和虚拟空间功能呼应,形成一种互动关系。比如,为实现检察文献信息共享空间的目标,实体空间中的每种检察文献可附有唯一的二维码,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不用翻阅文献即可了解文献基本信息;了解其他用户对该文献的评论信息;了解与此检察文献相关的其他文献信息;根据读者需要对检察文献进行注释;对数字化版本进行收藏、下载等。

其三,检察文献信息实体空间应是承载协作式交流平台的物理空间。检察文献信息实体空间不应只是检察文献的藏存地或阅览席位,更应是为思考和创新提供文献资源和服务的场所,可以是一个静中有动的角落,配备可移动展板、电脑、投影等设施,供用户进行互动交流。从而将单一的检察文献阅览场所,转变为检察知识创新与检察知识共享的空间形态。

(二)检察文献信息虚拟空间的功能构建

检察文献信息虚拟空间是现代信息技术的产物,其通过网络工具建立的虚拟化的多维信息空间成为用户和检察文献中心交流的纽带。虚拟空间是实体空间的自然延伸,拓展了检察文献信息资源服务的空间和模式,但这也要求检察文献信息虚拟空间要有新的管理和服务功能。具体来说,在虚拟空间中要实现四类功能:检察文献资源管理功能、检察文献服务管理功能、用户自我管理功能和协作交流管理功能。

检察文献资源管理功能可将不同类型的检察文献资源进行分块管理,并以标准化格式统一输出。例如,根据读者输入的关键字在对数字化非零次检察文献数据库进行检索的时候,同时对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相关信息也进行数据抓取、预处理,分析整理零次文献的检索结果,最后以标准化格式统一输出检索结果。

检察文献服务管理功能除可对非零次检察文献实现参考咨询、定题服务、科技查新等信息咨询服务外,还可以通过数据挖掘技术提取零次检察文献隐含的检察知识和信息,展现检察文献的深层价值。例如,对于和检察实践相关的热点问题和案件,可将与此问题和案件相关的微博从发展脉络、博主类型、传播范围、感染效果等不同维度深入挖掘零次检察文献,从而使用户可以从多个角度了解热点问题和案件的发展、演变情况,掌握舆论走向。

用户自我管理功能可以让用户更好的实现个人知识的管理,用户可以根据个人偏好设置浏览界面的风格和功能;下载或订阅相关检察文献并添加备注、标签,或对其进行分类管理;通过添加好友、构建朋友圈分享检察文献资源。系统通过对用户访问、搜索、下载、评论等行为的数据分析,把握用户的行为习惯,挖掘用户的需求偏好,从而智能化引导用户使用检察文献,提升用户体验。[5]

协作交流管理功能根据交流对象不同可以分为三类:用户与检察文献中心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交流、用户与专家之间的交流。其中,在用户与工作人员的交流中,工作人员既可以是真实的人也可以是智能客服机器人,例如清华大学图书馆开发的智能聊天机器人提供24小时虚拟实时参考咨询服务,[6]对于常规问题可以由智能客服机器人提供服务;对于非常规问题,则应迅速转换为人工客服,从而保证用户的满意度。对于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交流功能,虚拟空间应提供可以实现同步或异步交流、点对点或点对多点交流的沟通平台,并根据需要保留、删除、导出或打印聊天记录。对于用户与专家之间的交流功能,可采取多种模式结合的方式,如“留言板+专家在线交流”等,以满足各类用户的不同需求。

(三)服务支持体系的功能构建

服务支撑体系是检察文献信息共享空间正常运行及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它应由组织与管理、文化与精神、考核与评价三大核心要素构成。[7]高效的组织与管理需要检察文献中心配有三类人员:一是普通工作人员,负责一般咨询、服务导引、信息素养培训以及其他一般性事务的处理,支持检察文献信息共享空间的正常运行;二是专业为法学且具有较高信息素养的专兼职专家,负责与检察理论和检察实践相关的参考咨询业务、信息需求分析、情报搜集、情报分析等;三是IT技术人员,负责维护网络系统及设备的正常运行,为用户使用各类软硬件资源提供技术支持。

对于不同类型的人员应采取统一管理、分散工作的协作式管理模式,从而实现分工不分家,合力服务用户的目的。服务支撑体系应以提升用户体验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并以此作为一种软约束,使每个工作人员为检察文献信息共享空间的构建尽心、尽力;与此相对应,应有科学的考核机制作为一种硬约束,以此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敬业意识。

四、结语

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内外对信息共享空间的理论已经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本文在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工作实践的具体需求,提出了检察文献信息共享空间功能构建的思路,用以提升检察文献中心的服务能力,为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工作实践提供方便、快捷、完善的检察文献信息资源服务。

注释:

[1]参见杨玫:《基于信息共享空间的高效图书馆虚拟电子阅览室设计》,载《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2年第6期。

[2]参见庞彩云:《我国公共图书馆信息共享空间(IC)构建研究》,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5月。

[3]参见陈廉芳:《高校图书馆面向学科服务构建信息共享空间的研究》,福建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9年6月。

[4]同[3]。

[5]参见维乔:《基于大数据的图书馆智能门户设计研究》,载《现代情报》2014年第8期。

[6]参见黄静:《审视与展望:图书馆空间认识与建构》,载《情报资料工作》2015年第5期。

[7]参见孙璐:《医院图书馆信息共享空间的构建研究——以浙江省肿瘤医院图书馆为例》,安徽大学硕士论文,201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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