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桓崇山习俗新论

2016-05-30 10:48:04李亭霖

李亭霖

摘 要:乌桓人,崇武尚气力,骁勇好斗,尊母亲而轻父兄。这些特点不仅局限于乌桓人,历史上许多游牧民族也都存在类似的现象,这种共通性的联系,是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积累演变并相互渗透而成的一种特有的文化烙印或文化符号。

关键词:乌桓人;崇山;原因

中图分类号:K8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10-0019-03

一、关于乌桓的名号与山川崇拜

关于乌桓部族的来历,说法不一,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从语系角度观察,认为乌桓人的族属和语系更近似于突厥人、蒙古人以及通古斯诸部族,故有人认为乌桓与这些部族或民族存在很密切的渊源关系。但这种观点至今未形成较有说服力的定论[1]。

二是乌桓人的族称来自其发祥地乌桓山。史料记载,西汉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匈奴冒顿单于出奇兵攻打东胡王,致使东胡部落群团溃散而逃,其中的一支就逃亡至乌桓山(即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北部大兴安岭山脉南侧)附近,并在那里居住下来。于是部落即“因以为号”。这里的“因”就是“借用或利用”的意思。就是借用乌桓山的称号作为部落自身的名号。这也是自司马迁以来关于乌桓族源的主要观点[2]。

此外,又有一种观点,认为乌桓、鲜卑不是因山而得名,而是以族名转化为山的名称。譬如后来出现的乌丸川等地名,就是因乌桓人而得名。因为,乌丸(即乌桓)之名,战国时即已出现,而非匈奴冒顿单于破灭东胡王的结果。如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曾记载:燕地,

北邻乌桓、夫余,东缩秽貉、朝鲜、真番之利[3]。

说明战国之际,乌桓人已经存在于燕山以北地域。因此,有人以此为依据推论乌桓人的来历,认为其名号乃部落大人(即首领)之名引申为部落的名称[4]。

但是,根据众多史料关于乌桓族源的描述,乌桓人因地名而为族名的可能性远远高出于因人名而为族名的概率。例如晋代陈寿所作《三国志》征引曹魏时期王沈所作《魏书》关于乌桓人的记录为:

乌丸者,东胡也。汉初,匈奴冒顿灭其国,余类保乌丸山,因以为号焉。俗善骑射,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以穹庐为宅,皆东向。日弋猎禽兽,食肉饮酪,以毛毳为衣。贵少贱老,其性悍骜,怒则杀父兄,而终不害其母,以母有族类,父兄以己为种,无复报者故也。常推募勇健能理决斗讼相侵者为大人,邑落各有小帅,不世继也[5]。

就是对乌丸族称来源于乌丸山的信之不疑的阐释。同时也可以看出,三国之际的乌桓人对于部落“大人”的态度确是存有敬畏之心,但没有严格的世袭(即“不世继”)依赖观念,说明敬畏的程度还没有达到影响部落名号的地步。又据南朝人范晔所作《后汉书》记载:

乌桓者,本东胡也。汉初,匈奴冒顿灭其国,余类保乌桓山,因以为号焉。俗善骑射,弋猎禽兽为事。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以穹庐为舍,东开向日。食肉饮酪,以毛毳为衣。贵少而贱老,其性悍塞[6]。

这种相对原始的游牧生活习性,也很难找到乌桓族因部落大人得名的确凿证据。

古代著名学者王沈,晋阳(即今山西太原)人,主要生活于曹魏政权时期(即3世纪前期)。当时,乌桓族已经大规模南迁至阴山以南及燕山、恒山南北地带。由于家居地域以及朝政关系等方面原因,当时已与乌桓、鲜卑诸族发生密切的军政联系,王沈本人也曾亲历乌桓内徙时期的诸多历史事件,因此由其撰写的《魏书》关于乌桓的记载也比较翔实可靠,并被后世众多史料所引用。王沈曾这样描述曹魏时期南迁的乌桓人的生活状况:

数百千落自为一部,大人有所召呼,刻木为信,邑落传行,无文字,而部众莫敢违犯。氏姓无常,以大人健者名字为姓。大人已下,各自畜牧治产,不相徭役。其嫁娶皆先私通,略将女去,或半岁百日,然后遣媒人送马牛羊以为聘娶之礼。婿随妻归,见妻家无尊卑,旦起皆拜,而不自拜其父母[7]。

所谓“以大人健者名字为姓”,说明当时南迁的乌桓人现实生活中已经对部落首领(即大人)衍生出近似顶礼膜拜的崇拜现象;所谓“其嫁娶皆先私通,略将女去”,说明其婚姻社会发展程度仍然保留有较为原始的部落“抢婚”习俗。其中关于以部落大人名字为姓氏的记载,表明乌桓族社会发展程度已经达到以部落首领名字为标志的阶段,但这已经是曹魏时期即3世纪前期的事情了,距离匈奴单于以奇兵击破东胡王的时间已有近500年的差距。这又是一个对于乌桓族因人名而得名说法的强力否定。

通过史料辨析,乌桓族人对于部落大人(即首领)的尊敬程度,最初虽有敬畏之心却并非很高,只是到3世纪前期时才有明显转变,即部落首领的名字成为氏族的标志。同时,东胡族系原本信奉对于天地山川的自然崇拜傳统,而且这种传统对于后世乌桓人的影响比较深远。因此,乌桓人以山名作为部落名称的可能性,也远远高于因人名作为部落名等其他各种说法。

另外,提出乌桓族称来自人名的部分学者们最为经常引用的支撑材料,就是由西晋时期人司马彪撰写的《续汉书》。《续汉书》的作者以为乌桓名号,本为部落大人名号演变为部落之名,但其可信度在学界远不如王沈《魏书》那样高。因为,《续汉书》作者同时也在书中有东胡的一部分人退居乌桓山,以其山名而作为部族名称的记载。

可见,乌桓名号来源于山名是有历史依据的。首先,它体现了游牧民族对于自然崇拜的本体诠释;其次,体现了游牧民族对于历史文化传承的重视,特定的民族名号往往成为事关自身源流的根深蒂固的记忆。因为,一个民族的称呼或代号,形式上只是一种简单的指代作用,但蕴蓄于历史表象背后的深层次的精神与文化线索的联系,则比词汇本身更具丰富的历史意义。

由于乌桓人所保留的特殊的源流意识,决定着他们也与同时期存在的东部鲜卑以及拓跋鲜卑等部落集团,在语言习俗、文化现象以及具体的社会规律俗约方面仍然保持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因为它们拥有共同的起源经历。乌桓和鲜卑原本属于东胡部落集团,《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记载,鲜卑语言习俗与乌桓同[8]。因此,乌桓作为东胡部落集团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匈奴击破东胡王后,即迁徙至西拉木伦河以北的乌桓山。公元前120年,随着汉武帝对匈奴的打击与分化,乌桓族归附汉朝并逐渐走出最初聚集的乌桓山,迁徙到托紇臣水(即今内蒙古赤峰市境内的老哈河)流域的赤山和白山周围。匈奴西迁后,乌桓族再次南迁并进入渔阳、右北平等五郡塞内,向西达到鄂尔多斯草原。而乌桓南迁后,仍然出现的赤山(乌桓山)已非最初的那座赤山了,它是乌桓人南迁后又重新命名的一座山峰,是乌桓人南迁五郡塞外后对于乌桓山的回忆和想象滋生出来的新的乌桓山。

关于乌桓名号的具体含义,清代学者丁谦认为:

乌桓者,乌兰之转音也,蒙古语红曰乌兰,故《传》中又称为赤山[9]。

故乌桓山即赤山(红色的山)。乌桓人在赤山得以保全并繁衍生息下来,遂以“赤山”为号,象征自己是赤山后代。据史料记载,乌桓人死后,烧其所着衣物,杀犬以殉,“使护死者神灵归乎赤山”[10]。赤山为乌桓人祖先的故土,是最初的乌桓山,它位于“辽东西北数千里”[11];但是,至汉代中期乌桓南迁后,又有一座新的“渔阳赤山”[12]的出现,其具体地点大概就是位于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东北部的红山。但是,又经历了数百年的发展后,乌桓人对于故乡的记忆,仍然没有完全的消逝。据《辽史·地理志》记载:

乌州,静安军刺史,本乌丸之地,东胡之种也。辽北大王拨剌占为牧,建城。后官收,隶兴圣宫。有辽河、夜河、乌丸川、乌丸山。统县一,爱民县[13]。

可见,辽代的乌州,已经兼有乌丸名号和乌丸地名(乌丸山、乌桓山、乌丸川)的二重含义了。同时,也由此可知:这里曾经是乌丸人的居住地,或者说古代的乌桓人即曾经分布于此。

因此,乌桓人对于“赤山”的留恋与崇拜,是具有相当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的,这与他们后来所形成的根深蒂固的崇山现象有着深刻的必然联系。

二、乌桓崇山习俗的形成及其原因剖析

萨满教是古代北方民族普遍信仰的宗教形式,它产生于原始母系社会的繁荣时期。后来,被盛行阿尔泰语系的诸族以及乌桓人所共同继承。在阿尔泰语系诸族盛行的萨满教,举行祭祀仪式时,主祭的祭司是介于“人”与“神”之间的媒介,他所起的作用就是沟通或代言神的旨意。从宗教传播的角度分析,作为游牧民族的乌桓人,渴望天地之间的顺利沟通,唯一能够依赖的主要方法,就是通过自然界存在的山川来表达自己的主要意念。这个现象并非孤立或偶然,如今藏族仍旧对雪域圣山心怀崇敬,其思想背后是人类行为局限的一种体现。从生存环境分析乌桓的先世,据古本《竹书纪年》记载:

后芬即位三年,九夷来御。曰吠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14]。

其中,赤夷尚赤,居于东方,或与乌桓人有关?答案不可得知。但在乌桓人生活习俗中,确实存在着穹庐门户皆东向,并将天地、日月、山川、风雨、雷电等统统奉为神明。这对于生活在北方寒冷地带的乌桓人来说,日色近赤,能给人以光明和温暖,对于自身以及万物的繁衍生息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在乌桓人的祭祀活动中,特别是乌桓人对死者的祭祀活动,一般都邀请萨满祭司亲临现场施法唪诵或指引途径;乌桓人的葬俗,盛行以一犬牵系死者,企图使死者魂灵在良犬的庇护下,能够历经险阻,回归到生死向往的圣域赤山。这似乎与“落叶归根”的意念不谋而合!在乌桓人后来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它吸收了诸多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曹魏时期人王沈曾在其撰写的《魏书》中,描述了当时的乌桓人的处置丧葬与祭祀的具体场景:

敛尸有棺,始死则哭,葬则歌舞相送。肥养犬,以采绳婴牵,并取亡者所乘马、衣物、生时服饰,皆烧以送之。特属累犬,使护死者神灵归乎赤山。赤山在辽东西北数千里,如中国人以死之魂神归泰山也。至葬日,夜聚亲旧员坐,牵犬马历位,或歌哭者,掷肉与之。使二人口颂咒文,使死者魂神径至,历险阻,勿令横鬼遮护,达其赤山,然后杀犬马、衣物烧之[15]。

乌桓人日常生活中所实行的这种祭祀方式,究竟是经过中原文化记录渲染后的产物,还是乌桓族原本已形成的固有模式?笔者倾向于后一种,它属于乌桓族固有的习俗模式。正如《后汉书·乌桓传》所记载的那样:

妇人能刺韦,作文绣,织氀毼[16]。

这种生活方式非常像中原汉人男耕女织的生活习惯,但却是典型地道的乌桓族固有的生活习俗。从中可以看出,乌桓人在宗教方面所体现的崇拜意识及其对于天地神祇的敬仰等,都是通过“山川”这个有形而巨大的载体来付诸实施。在乌桓人举行的整个祭祀仪式以及相应仪式演绎的过程中,“山川”都始终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即使当乌桓族团整体式微之后,虽然分支众多,但无论哪一个分支,都会找到与其驻牧地非常相近的新的圣域——“赤山”;并且在这些众多的分支中,他们的祭祀活动及其仪式规模等,也都仍旧保持着非常雷同的基本特征。

將乌桓族崇尚自然的萨满信仰与其起源传说相比较,不难发现:史书中所谓

怒则杀父兄,而终不害其母,以母有族类,父兄以己为种[17]。

这种存在于乌桓人社会生活中的重母轻父现象,依然与其崇山习俗相联系。因为,相对原始状态下的乌桓人的社会生活,为了躲避经常发生的战祸,其实经历着以山为母、因山存活的客观形势,高山大川就是它们生存的依赖。因此,乌桓人的“崇山”便是“尊母”,崇山或者尊母都是牢记不忘生存所需重要而唯一的客体的依托。崇山即尊母,祭山即敬祖。

因此,根据如前所述的有关乌桓人社会生活的基本状况,再结合其宗教祭祀活动的基本内容,大致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首先,东胡部落集团崩溃后,其中一部分逃亡至“赤山(红色的山,乌桓山)”,既可以躲避战祸,又可以在此继续繁衍生息。因此,“赤山(红色的山,乌桓山)”就成为了后来出现的乌桓人的守护神,而萨满信仰观念与现实生活紧密结合的突出结果,就是导致山川崇拜基础上的“神山崇拜”观念的形成,并且此后依然在乌桓人动荡的移徙生存中发生重要影响。

其次,乌桓人是古老的东胡族团的苗裔,其以信奉山川崇拜为主的宗教形式,也有其特定的历史传承,并将东胡族团的这种传统予以发扬。东胡素有崇拜或祭祀神山的习惯,乌桓人的宗教传统与东胡人的祭祀习俗存在密切渊源。据王沈《魏书》记载,乌桓人

敬鬼神,祠天地日月星辰山川[18]。

由此可见,乌桓人全部继承了古东胡族系自然崇拜的基本内容,不但这样,而且11世纪同样源出东胡族系的契丹人,也基本如此。据《辽史·礼志》记载,契丹人的祭山仪:

设天神、地祗位于木叶山,东乡。中立君树,前植群树,以像朝班。又偶植二树,以为神门。皇帝、皇后至,……皇帝率孟父、仲父、季父之族,三匝神门树,余族七匝。皇帝、皇后再拜,在位者皆再拜[19]。

祭祀山川只是一种尊敬鬼神以及自然万物的具体仪式和基本象征,山川就是自然环境的基本象征。古代人类对于天地山川崇拜的一切活动方式,都是来源于古朴自然的“认识世界”的基本需求。一切宗教活动或祭祀仪式的本身,体现的就是一种极具象征意义的集体活动,它所承担的既有精神寄托,也有现实期待。

综上所述,可以说乌桓人是“山”的后代,他们在乌桓山定居并繁衍生存下来,没有乌桓山也就不会有乌桓人,这种“山佑人”或者“山育人”的特殊经历,造就了乌桓人山川崇拜的历史背景;与其说乌桓山是曾经给予这个特殊人群以庇佑的“神灵”,毋宁说它是给予这个人群新生之“母亲”!

三、结语

始兴于山,故崇拜于山。由于特殊的历史及地域关系等具体条件的限制,虽然乌桓族在历史上曾经是一个长期存在过的游牧民族,但它并未成为北方民族历史上曾经盛极一时的强大部族(或政权),因此,至今关于这个民族的历史记录和相关的学术研究并不丰富,与它相关的文字和文化等都已经无法與以细致的考察。因此,对乌桓的研究,也只能是在浩如烟海的史料中去寻觅相关的记载,进而能够尽力地去还原其历史的本真。

迄今能够寻觅到的具体资料显示,对于乌桓族的研究还不能够有效地揭示其历史文化传承的具体线索,只是在有关乌桓人祭祀崇拜仪式的相关方面进行探索,试图通过游牧民族文化传承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共性关系(尤其东胡民族系统的诸民族,更是如此),考察其宗教文化领域所赋予或显现出来的基本特征,并从具体的民族特征入手揭示具体的宗教文化所赋予各个民族的不同的历史特点。

总之,乌桓对于山的崇拜与其起源的历史经历密切相关,更与它的东胡系统的民族“出身”息息相关。具象地表达,其实“乌桓山”扮演的角色,更像是一件宗教仪式所必备的“礼器”,它代表的是对于自身起源与衍生的尊敬与崇拜,这也是后来乌桓族众散居各地以后,仍然还要自发地寻找或寄托附近的高山来代替以前曾经有过的“乌桓山”的根本目的与原因。

参考文献:

〔1〕孙进己.室韦的起源[J].求是学刊,1985,(1).

〔2〕〔5〕〔7〕〔15〕〔17〕〔18〕(晋)陈寿.《三国志》卷30《乌桓鲜卑东夷传》注引王沈《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4.832.

〔3〕(汉)司马迁.史记·卷129·货殖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3.3265.

〔4〕(汉)司马迁.史记·卷110·匈奴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3.2879.

〔6〕〔8〕〔10〕〔11〕〔12〕〔16〕(南朝)范晔.后汉书·卷90·乌桓鲜卑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3.2979,2985,2980, 2980,2983,2979.

〔9〕(清)丁谦.后汉书·乌桓鲜卑传考证,浙江图书馆丛书(第一集).

〔13〕(元)脱脱.辽史·卷37·地理志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4.445.

〔14〕(南朝)范晔.《后汉书》卷85《东夷列传》注引《竹书纪年》[M].北京:中华书局,1973.2807.

〔19〕(元)脱脱.辽史·卷49·礼志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4.834.

(责任编辑 赛汉其其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