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领域复混肥料商品质量调查分析

2016-05-30 13:17徐华明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6年13期
关键词:质量监督

徐华明

摘要:通过对近几年广东省流通领域复混肥料商品质量的抽查情况进行分析,发现总体质量并不是太好,省外的大中型企业的商品质量要明显优于省内的小企业的商品质量。文章对当前肥料商品质量不佳的原因进行分析,探讨了如何加强复混肥料商品质量的监督以及如何提高复混肥料的整体质量问题,希望能对当前肥料市场的规范起到积极的监督作用。

关键词:复混肥料;商品質量;质量监督;抽样检验;流通领域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S143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13-0192-02 DOI:10.13535/j.cnki.11-4406/n.2016.13.093

通过对我省的肥料需要总量进行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目前复混肥料的使用量是逐年增加的,并且已经在肥料使用的市场中占据比较重的比例。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省的肥料复混度并不是很高,远远比不上国外发达国家的肥料复混程度。使用复混肥料不仅能够使我国的肥料使用结构日益趋于合理化,还能够使我国跟上世界发展的步伐,所以对目前国内复混肥料的质量检查是必不可少的。

1 复混肥料的作用

不同的资料对复混肥料有着不同的定义,但是总的来说,复混肥料就是根据农作物在不同的土壤中生长时,用物理或者是化学的方法配置成的含有氮磷钾等微量可加元素的肥料以供应农作物的生长。与单一的肥料相比,复混肥料有着养分总类多、养分含量高、肥料的物理状态好以及一次性施肥就可以施给农作物提供多种营养成分的优点。使用复混肥料能够有效地改善土壤的质量、提高肥料的使用率避免浪费、逐渐改善农作物的质量,是目前我国也是现在世界化肥的发展趋势。据统计,目前我国复混肥料的消费量已经达到了80%,目前复混肥料已经成为世界肥料市场的主流,所以有必要对复混肥料的质量予以监督。

2 材料与方法

2.1 检验材料

近五年广东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中,按照检测实施方案随机对商品进行抽取,涉及广州、佛山、惠州、潮汕等多个城市,主要品种为25%、30%、40%、45%四类商品。

2.2 检验方法

严格按照GB15063-2009复混肥料标准中的检验方法,由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并不适用于商品的验收标准),并按照标准进行商品的合格判定。

2.2.1 抽取样本。样本应在监督子集中随机抽取,抽取的袋数见表1:

按表1随机抽取一定袋数,单包取样按产品标准要求进行,掺混肥料抽取的总样本量不得少于4kg,其余商品抽取的总样本量不得少于3kg。

样本的缩分:将份样混合在一起,构成集样,将集样迅速混合均匀,用缩分器或四分法缩分至约1500g,分装于3个洁净、干燥的500mL具有磨口塞的广口瓶或塑料瓶中,封样。

2.2.2 检验样本。抽取的样本按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完整准确地记录并计算。

2.2.3 判断及抽查结果的统计解释。检验结果依据质量特性的监督质量水平和不合格划分规定进行

判断。

当样本不合格时,确认为该监督总体不合格,检验机构应出具监督总体不合格的结论。由于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案有较大的漏判风险,质量监督部门对抽查合格的监督总体不负确认总体合格的责任,样本合格的情形,检验机构应据此出具本次检验样本合格的结论。

3 结果与分析

3.1 检验的结果

2011~2015年广东省流通领域复混肥料商品的合格率并不高,在广东省流通领域复混肥料商品中总共抽样877批,其中合格555批,平均的合格率保持在64%左右,不合格的商品仍然占据有比较大的份额,说明广东省流通领域复混肥料商品的总体质量并不是很好。如果将包装不合格等其他不合格的项目计入总数,不合格率仍然会下降。

对抽查的结果进行分析,可以看到,广东省流通领域复混肥料商品质量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商品中氮磷钾的总养分偏低,有一些企业生产的商品的总养分还没有达到要求的50%,不法商贩主要靠减少养分来牟取暴利。与此同时,广东省流通领域复混肥料商品的销售管理不到位,部分产品的登记证号以及商品许可号不全,包装标识不规范:使用钙、镁、磷做原材料的没有把磷的可溶性标识在包装袋上;有的把少量元素与大量元素一起标识成总的养分,而没有把少量元素单独列出来。这些都是与国家规定的标识方法不一样的,很容易误导农民,影响使用。

3.2 省外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明显优于省内小企业

2011~2015年省内外生产企业商品质量分析状况表明,外省进入广东省复混肥料商品的质量要明显优于省内生产的产品的抽样情况,这就说明了省外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明显优于省内小企业生产的商品质量,这其中应该有着外省大中型企业的规模比较大、拥有的技术设备比较先进、拥有完善的化验室以及较为完整的技术、对商品原材料的监督以及商品的出厂等监督比较严密,比较注重商品的质量监督,所以省外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明显优于省内小企业生产的商品质量。而省内复混肥料的生产企业仍然采用较为原始的生产工艺,并且在原材料的采买以及在商品的输出过程中所采用的监督手段并不严密,导致商品的质量并不高,所以一直达不到国家的标准。

3.3 复混肥料不合格的主要项目

从上面所描述的检验结果来看,不合格的问题有很多,主要就是水分含量、水溶性磷的比例以及总养分的含量等。以2012年的抽查情况为例,此次抽查165个样品,不合格样品数为69个,其中养分指标不合格的有51项次、水分不合格的有46项次、水溶性磷的比例不合格的有25项次。因为总养分的指标是复混肥料的主要指标,所以总养分的指标不合格是一项较为严重的问题,含量过低会造成土壤的氮、磷、钾等营养成分含量的过低,从而农作物吸收的养分不够,不能满足自身生长需要,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农作物不能健康生长。水分的不合格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肥料不能良好保存,从而影响使用。

3.4 复混肥料不合格的原因

造成商品这些不合格项目的主要原因有:造成水分超标的原因就是生产工艺的落后以及设备设施的落后。目前广东省只有少部分的企业在使用蒸汽造粒工艺,大部分的企業仍然在使用较为原始的生产工艺,而原始的生产工艺对水分的排除方面是存在着很大弊端的,所以造成产品的水分含量较高,商品的物理性能比较差,从而颗粒的抗压碎力很难达到国家要求的水准;造成商品养分不合格的原因主要就是企业为了盈利,因为降低产品的养分总含量能够降低产品生产的成本,以取得市场竞争的价格优势,从而获得较多的利润。因此,企业不按照国家给定的标准进行生产,故意降低商品的价格以取得市场竞争的优势。为了降低成本,就只有使用较次一等的原材料,如有的企业就用“苦盐”作为钾的原料,偷工减料,降低成本。

4 建议

针对目前省内流通领域复混肥料商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流通领域复混肥料商品质量监督,促进复混肥料以及整个肥料市场的发展,特意提出以下两点

建议。

4.1 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创新监管机制

从流通领域复混肥料的抽查情况来看,不合格的复混肥料商品主要集中在一些技术水平不能达到要求以及一些牟取暴利的部分企业,所以笔者建议相关的各级部门能够有针对性地做好监督工作,对监管机制进行创新,切实实行“分区域,定职责”的监管服务机制。各个部门密切配合,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布局。

4.2 生产企业应该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跟随着世界的步伐,我国在农业方面也加大了投入。近几年来,我国先后推出测土配方施肥、平衡土壤施肥等施肥方式,肥料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复混肥料要想要抓住机遇,发展自己的企业,就必须在自己本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注意以下三点:首先,从思想上改变自己只为了牟取利益的观念,企业应该加强员工的思想观念转变,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重视本企业的管理,完善企业的经营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要始终把产品的质量放在第一位,为市场营销以及稳定自己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切实认识到开展农化服务的重要性,毕竟高质量的农化服务对复混肥料的销售以及正确使用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最后,省内的复混肥料应该加大科研的脚步,根据土壤的不同研制出不同的复混肥料,在保障使用效果的基础上降低生产产品的标准。

5 结语

以上对我省复混肥料的现状进行分析,同时笔者也以自己浅薄的经验,提出了几条建议,在做到以上几条建议的基础上,农民消费者也应该加强科学购肥的观念,避免上当受骗。

参考文献

[1]龙彬,万强,周艳,罗连光.生物有机-无机复混肥

的研制及其在西瓜上的施用效果研究[J].湖南农业科

学,2008,(5).

[2]刘育林,陈亚松,杨春卉.复混肥料生产配料计量和

定量包装系统的设备选型[J].磷肥与复肥,2015,

(3).

[3]一种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制备工艺[J].腐植酸,

2012,(6).

[4]林磊,刘文锋.测定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质含量

的注意事项[J].化肥工业,2009,(1).

(责任编辑:周 琼)

猜你喜欢
质量监督
建筑工程检测实验室质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探析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对公路工程的重要性
浅析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技术工作
谈土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