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12月17日,红河州综合保税区正式获国务院批准,成为云南省第一个综合保税区,就金融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路径进行研究,可以探究金融支持综合保税区建设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更好提升金融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的针对性和灵活性,这不仅有利于加快推进红河州综合保税区发展,也有利于提升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水平和地方政府对金融业的重视程度,同时对今后云南省其他地方金融助推综合保税区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关键词】金融 综合保税区 路径 研究
一、基本概念、研究现状及理论基础
(一)相关概念界定
1.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
2.综合保税区。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是目前国内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二)研究现状及理论基础
1.研究现状。当前,就笔者所知,国内外针对金融支持综合保税区的研究并不多见,且相关研究主要见于国内。如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课题组撰写的“金融支持海口综合保税区发展策略研究”,张雷红的“金融服务支持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的实践与思考”,蒋正祥和黄吉的“凭祥综合保税区金融支持研究——基亏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视角”,安世友的“强化担保业对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的金融支持”,王良平和岳传刚的“重庆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内陆保税区建设发展对策研究”,刘佳的“综合保税区发展离岸金融业务的几点政策建议”等。上述文章从不同的角度对金融支持综合保税区进行了探讨,所提出的一些学术观点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摆脱不了地域、环境等因素的制约,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更重要的是,随着国家经济金融改革的快速推进和国际经济金融交流与合作日新月异,当前综合保税区面临的国内国际经济金融环境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因此,在国家大力推进金融改革的背景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探究金融支持综合保税区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提升金融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的针对性和灵活性,这不仅有利于加快推进红河州综合保税区发展,也有利于提升地方政府对金融业的重视程度,同时对今后云南省其他地方金融助推综合保税区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2.理论基础。在学术界,绝大多数长期研究金融发展理论的专家学者都认同金融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如熊彼特在其成名作《经济发展理论》(1912年)一书中强调了金融发展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他指出,为了试用新技术以求发展,纯粹企业家需要信贷,“他只有先成为债务人,才能成为企业家”。格利(John Gurley)和肖(Edward Shaw)1960认为在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方面,金融的作用在于把储蓄者的储蓄转化为投资者的投资,从而提高社会的生产性投资水平。雷蒙德.戈德史密斯(R.W.Goldsmith)在《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1969年)一书中认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有着密切的联系,并特别强调发达国家与欠发达国家在金融发展中的明显区别。麦金农(Mckinnon)1973和肖(Shaw)1973建立了一个分析金融深化和经济增长关系的框架,并重点考察了发展中国家特有的“金融抑制”现象,他们一致认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确存在着某种必然联系。而国内学者岳彩军(2008)、黄学超(2009)、孙力军(2009)运用计量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得出金融发展对于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的结论。大量的研究表明,金融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相关关系,特别是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加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愈加显得重要。因此,基于金融发展理论就金融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路径进行研究,仍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二、红河综合保税区发展现状
(一)红河综合保税区基本概况
红河综合保税区于2013年12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15年5月8日红河综合保税区正式封关运行,是目前云南省唯一获批的综合保税区。红河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围网区规划面积3.29平方公里。截止2016年2月,已有25户企业入驻红河综合保税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是红河综合保税区的管理机构,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公共事务部、经济发展部、招商投资部,市场发展中心五个部门,截止目前为止工作人员共31人。
(二)红河综合保税区功能及政策优势
通过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就功能和政策的比较分析,红河综合保税区不论是在功能上还是在政策便利方面都比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更全面,具体见表1和表2:
(三)红河综合保税区相关金融法规建设情况
据笔者所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金融法规主要集中在外汇管理方面。截止目前为止,有关综合保税区的金融政策主要有以下两个:一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汇发[2013]15号)。该办法全面统一并规范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相关规定,明确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机构收汇、付汇、购汇、结汇及外汇账户等业务实施监督和管理。二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2号)。该通知较大程度简化并完善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特别是放宽了对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方面的管理,对支持外贸升级转型,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起到积极作用。总体而言,国家金融政策对综合保税区的基本原则就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给予最大程度的开放与便利。
三、金融支持红河综合保税区发展存在的困难
目前,红河综合保税区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诸多困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