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共艺术中城市雕塑的认识与思考

2016-05-30 10:49孙常吉
创作与评论 2016年16期
关键词:城市雕塑雕塑公众

孙常吉

当下公共艺术中的城市雕塑不仅具有一般文化功能,还有巨大的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城市雕塑的设置逐渐成为公众文化态度、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表达方式。公共艺术是存在于公共空间的艺术,能够在公共空间里与社会公众发生一定关系的方式,这种方式包括了静态与动态的多种形式,是具有时代性、文化性的艺术形式,是体现公共空间民主、开放、共享的精神和态度。

城市雕塑和公共艺术是有着密切关系的,但是二者又是有区别的。“公共艺术是一种内涵和表现形式更加宽泛的当代艺术的概念,城市雕塑对于公共艺术而言,只是它众多的可能方式的一种,即公共艺术可以借助城市雕塑的方式实现它的公共性”{1}。虽然城市雕塑是公共艺术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是它的本质没有发生改变,依然是雕塑造型艺术在公共空间中的展现,因此,对于公共艺术中的城市雕塑而言,回归到艺术的本质中来,不仅是对艺术的尊重,更是体现出对城市公共艺术文化的尊重,也是对公众权利的尊重。

公众的参与性是公共艺术中城市雕塑的设置过程中,反映出的一个城市的社会民主和城市文化的深层次问题,体现的是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尊重与被尊重的问题,同时体现出公共艺术中的城市雕塑与公众群体的关系。城市是公众的,空间是公众的,那么城市公共领域中的雕塑艺术表现出来的审美取向和社会价值要符合城市公共空间的需要,同时还要符合公众审美的需求。公共艺术中的城市雕塑应该体现对城市文化和公众权利的尊重,那么这就引申出公众参与到公共艺术中的关系,在这个关系里公众的参与有两种方式:一是主动参与,另一个是被动参与。

一 、被动参与性,实际上是指公众的审美是被制造出来的,是当下公共艺术中城市雕塑存在的常态。这种常态是指城市雕塑的设置,尤其规格不算大的城市雕塑在公共空间中设置完成后往往让人吃了一惊,往往公众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时候多了个这东西,这是什么?什么材料的?怎么会有个这?”这是公众最正常的反应。

被动参与这种有两种形式,首先,“命题”参与,这是考量艺术家和公众的一个极好的方式。“命题”其二:毫不知情的被参与。“命题”参与是指组织者会根据公共空间来设置雕塑,雕塑是有命题的,命题是组织者自己提前设计好的,历史的亦或现代的题材,总之,根据这个题材来让公众参与这个城市雕塑所要形式、尺寸、规格、材料等等,当然,很多时候甚至连规格、材料等都是限制好了的,对进行参与的公众或者艺术家而言就是个“填空题”,只不过这个“填空题”没有标准答案罢了。这个明天及条件往往决定了这个公共艺术中城市雕塑所能达到的审美层次和认识高度。并且,当组织者把选择出来的这个命题的“填空题”的几种答案以某种方式公布出来的时候,明天就变成了“选择题”,这时候公众的参与就变成了选一还是选二的问题了。

其次,被动参与的被参与,是指公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到其中,但是这个参与到其中只是参与了最后的环节——观赏。也就是组织者在根据公共空间中的需要或者根据组织者的需要在公共空间中设置了雕塑,雕塑完成后公众才发现公共环境中有了城市雕塑,这种城市雕塑很多时候有着强烈的个性表达,公众只是参与了观赏和评判,评判之后就是去适应和习惯,公众也就是一笑了之。这种被参与的现象在这几年的城市发展中逐渐的减少。

二、主动参与是指公众对包括对城市雕塑的内容、规格、形式、材料等,甚至到雕塑的建成之后的观赏参与,这些都是主动的参与。诚然,这种主动参与未必一定能够实现一种高水准、高审美层次的艺术作品。公共艺术未必一定就是公众的精神家园,因为,公众的文化层次和审美能力不同于创作个体的文化层次和审美能力,这也是很多文章中强调的“城市雕塑是一个城市文化的体现”。但是这种参与性能够满足公众的一些精神需求,能够在参与的过程中得到某种精神满足;这种主动参与性体现了一定的公共性和民主性,在一个文明、民主的社会中应该是一种常态而存在。“公共艺术与公共性是紧密相连的,一个成熟的市民社会或市场经济社会是公共性的前提条件,在经济领域中平等交换的原则体现为公共领域中公众意见的交流和公众意志的实现。”{2}因此,主动参与应该注重的是过程,注重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民主思想和文化精神,至于城市雕塑作品的艺术性和文化性层次的高低,与这种民主思想的体现相比,就应该变得不重要了。

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和社会民主程度的提高,我们应该相信这种被参与的形式也逐渐的被主动参与所代替,民主终究会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文化精神是城市发展的方向,公众主动参与也是一个城市逐渐成熟的标志。

公共艺术的兴起给城市雕塑带来一定的发展,但是目前城市雕塑的现状像没有规则的游戏,无论是内容表达还是形式设计,都显得无序而杂乱,美与丑、好与坏缺少一种评判的标准。拿什么标准来设置、评价或者讨论眼下公共艺术中的城市雕塑,以便更好地促进城市雕塑艺术的发展,是用西方人的观点或标准来评价,还是用最时髦的“当代艺术”作为标准,或者是用带有东方审美情节的“意象”来判定城市雕塑,这一系列的问题实际上是困扰公共艺术的一个大问题,也是受众群体所要弄清楚的问题。艺术已经不是少数人的特权,从高贵的殿堂走向大街小巷,走向广场花园,走近大众,由装点特权或者重在说教而转向与大众互动,成为生活的一种方式。因此,这个问题解决的好坏实际上也印证了一个城市文化秩序的好坏,同时也是一个城市文化底蕴深厚与否的标志。

随着近代以来“西学东渐”对本土文化的冲击和影响,和西方现代艺术文化对当代本土艺术文化的影响,长时期以来雕塑艺术造型的方式和形态都是学习或者模仿西方雕塑艺术造型的方式和形态,我们习惯了用西方文化体系的思维方式和评判视角来看待公共艺术中的城市雕塑艺术,但是在公共艺术中,城市雕塑沿用西方的抽象、具象的表达方式,是不是就一定会是成功的呢?这个问题是一个很难盖棺定论的问题。

应该遵从温克尔曼的名言“高贵的单纯和静穆的伟大”{3},对于公共艺术中的城市雕塑的评判有两种尺度,一种是回归艺术的单纯性的角度,一种是追求城市文化性或者文化性的角度,这两种审视的角度实际上是有针对性的,是针对公共艺术中的雕塑小品和具有纪念性功能的城市雕塑。

“高贵的单纯”,这应该是公共艺术中城市雕塑小品所要达到的状态。单纯是一切艺术追求的本质,放弃一切与艺术没有关系的复杂的东西,追求艺术作品中对美的单纯性的表达。很多时候,我们被附加在作品中的文化符号或者元素干扰,导致公众对形式和语言无法分辨,在这个过程中,创作者的能力往往制约受众的审美想象力。

在这种单纯性的追求层面上,我们完全可以不去考虑文化视角的问题,只要是好的美的形式,能够打动人的形式,我们都可以拿来作为我们表达的形式,不要刻意去考虑是那种文化形态。

一件公共艺术中的作品,完全可以放弃或者摆脱传统意义上的,必须承担某种历史意义的重任,公共艺术中的作品完全可以是对单纯美的表达,让公众看得轻松而愉快。在社会生活压力日益增大的今天,公众需要一些相对单纯不复杂的艺术作品来愉悦心情,毕竟是公共领域内,公众才是受众的主体。

“静穆的伟大”,是纪念性城市雕塑的追求的审美状态,也是一种审视城市雕塑的视角,它在某种程度上是政治性和本土文化性的。这一类的雕塑在前苏联、美国、东欧等国家和地区比较多见,国内比较著名的有《人民英雄纪念碑》《歌乐山烈士纪念碑》《诗魂》等。公共艺术中的城市雕塑在很多时候是具有纪念功能的,因此它肩负着记载历史、传承文明、昭示后人的伟大使命。这是一类纪念性城市雕塑,这一类雕塑在城市文化发展的今天必须依然存在,将来还是需要存在;这一类的公共艺术往往会成为公共艺术的主角,往往是一个民族文化的象征,也是公众对民族和历史的纪念性审美文化的共同需求。

一个城市的公共空间中要不要城市雕塑,要哪种形式的城市雕塑,这是非常值得思考的的问题。同时,如何审视与评判公共艺术中的城市雕塑,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个复杂的问题,也是很难有标准答案的,但是我们换个角度去思考也许会能够解决一些问题,从公众的角度,让公众审美取向和审美态度的成为评判城市雕塑的标准。这种标准中也许夹杂着诸如过于平庸的、世俗化、过于自然主义等城市文化中的弊病,但毕竟公众是审美的主体,因此,评判者不应该是某个专家或者机构而是公众,是生活在城市里面的主体。“在丑陋城雕现象中真正受害的,只是城市里的普通市民。因为他们的生活空间被这些丑陋雕塑或者说被制造丑陋雕塑的人给破坏了。”{4}其实面对这些丑陋的城市雕塑,不禁会让人思考雕塑的尊严在哪?是谁放弃了大众的审美?“一个雕塑矗立在城市公共空间中,你躲不开、绕不过,想不消费也不行,这其实已构成视觉暴力。”{5}

城市雕塑是不是一个城市的标志?一个城市的标志是不是就一定是城市雕塑呢?这个问题很值得我们去思考。

做好的雕塑比把雕塑做好了更重要。是审美层次高低的问题,也是文化审美定位高低的问题,宁缺毋滥。由于形式的匮缺和评判标准的不确定,每个人对公共艺术中城市雕塑的理解不同,比如外地人说起洛阳,人人都知道牡丹,甚至很多人都不能把洛阳和龙门石窟联系起来。说起西安,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兵马俑和钟鼓楼,再不就是回坊的贾三包子,印象里就彻底没有城市雕塑,算一算中国城市雕塑那么多,有几个是真正的“标志”起来了?

面对在塔利班已经被炸毁的巴米扬大佛,伊拉克已经拆掉的萨达姆像,苏联解体时已经推倒的列宁、斯大林像等等,我们是不是应该认真思考城市雕塑的含义?很多艺术家美化城市雕塑往往用这些语言:“城市雕塑体现一座城市的文化和精神风貌”,“是历史人文、地域文化的缩影”,“是一个城市的标志”, 但是站在历史的今天,辩证的去思考,对公共艺术中的城市雕塑而言,最重要的是解决形式问题,至于文化的涵盖与标志性的表达,只能算作一种追求。因为公共艺术不是百科全书,城市雕塑也不是字典,更不是历史小说或者史诗,任何一个公共艺术中或者城市雕塑中对一两个历史文物图案或者文化符号的运用都无法代表一个城市漫长的、甚至几千年的历史,没有哪个公共艺术中的城市雕塑真正能涵盖一个城市或者一个地域的民族文化、社会文化、历史文化,因此不能过份美化公共艺术中的城市雕塑。在公共艺术中要清楚的理解所谓雕塑本身的特点,也要清楚面雕塑自身的弱点,如果我们真的想让城市雕塑成为一个城市的标志,我们就必须遵循艺术的规律,“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6}。

对公众而言,如何让公众更好地融入到公共艺术中来,是艺术家要用城市雕塑解决的一个问题。公共艺术中城市雕塑置身于开放的空间,以它自身所具有的形象特征,给予公众平等的欣赏或审视、评判或交流互动的权力,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公众文化及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必须具备城市文化中最基本的特征——民主化、世俗化,公共艺术中的城市雕塑本身就是一种共享艺术;它应该打破传统观念的禁锢,从艺术的圈层与界限中释放出来,从精英文化的禁锢中解脱出来,彻底的融入公众文化生活中。

不要让公众与公共艺术中的城市雕塑的关系遥不可及,城市雕塑艺术不应该是公众生活中一个匆忙的、既熟悉又陌生的过客。

“一花一世界,一草一天堂”,也许在公众的艺术审美观里,公共艺术中的城市雕塑很可能是一块石头、一根木头、一个拴马桩、一个饮马槽、一组假山……它应该是不突兀的,亲近人们情感的,亲到自然;美化环境的,美到极致。

公共艺术中的城市雕塑凝练也好,繁琐也好,实际上都是城市雕塑的公众文化,这也往往凝结着一个城市的气质。城市雕塑要遵循艺术发展的规律,塑造有真正尊严的城市雕塑,从而塑造一个有气质和品位的城市。

注释:

{1}孙振华:《关于当代城市雕塑社会价值的思考》,《西北美术》2004年第2期。

{2}易英:《公共艺术与公共性》,《文艺研究》2004年第5期。

{3}[英]克拉克:《裸体艺术》,海南出版社2002年版。

{4}{5}王洪义:《丑陋雕塑谁之过》,《艺术评论》2012年第10期。

{6}邵大箴:《城市雕塑:宁缺毋滥》,《美术》1987年第6期。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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