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亮
【摘 要】近年来,随着地方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不断加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数量和投资规模也在不断加大,规范和加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加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会计核算有利于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提高投资项目财务信息质量。但是由于政府投资项目会计核算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缺少专门统一的会计、财经法律法规、会计核算方法不统一等原因,导致政府性投资项目会计核算在实施中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介绍了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内容,指出现阶段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针对核算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建议,以期为优化政府性投资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建设项目;会计核算;政府投资
一、引言
当前,伴随着各级地方政府对社会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许多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正在陆续开工建设,社会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会计核算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性投资项目主要是指使用预算内资金、土地开发基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政府性投资项目会计核算工作就是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使用及运行进行核算和
监督。政府性投资项目具有投资金额大、综合性强、投资期限长、投资领域广泛特点,导致会计核算具有一定的难度。做好政府性投资项目会计核算工作有助于合理使用项目资金,降低建造成本,使政府在资金安排和决策制定及时得到详实、可靠的数据,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的规范管理。但在实务中,政府投资项目的会计核算存在较多问题,会计信息可比性不高,严重制约和阻碍地方政府项目建设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降低了资金实际使用效益,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会计核算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内容和特征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是应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一种专业会计,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一定的专门方法,对建设项目的资金及其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核算内容包括依法筹集和使用基建项目建设资金,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合理编制项目资金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规范和控制建设成本;及时编制项目竣工决算,全面反映基建的财务状况;加强对基建活动的财务监控,并进行绩效评价。负责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均应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各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以达到准确无误的计量工程成本,核算费用,正确地对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计价。
1.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大,周期长,核算复杂。政府性投资项目大多属于公共设施的建设,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完成建设,并且整个项目涉及的费用单据比较复杂,具体的核算工作量比较大,每个月都要整理完成上报到相关的监理单位,经过相关单位的审批以后,根据合同内容以及整个工程的完成情况支付进度款。在项目会计核算工作中,需要充分的结合基本的会计制度,制定出具体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
2.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具有特殊性。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既有来自于企业的资金、也有来自于外部的借款,还有来自于政府拨款,资金来源于多种渠道。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政府部门通过相关财务部门提供的投资计划以及工程具体的进度向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进行拨款,得到政府的资金以后,相应的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按照工程整体的进展将资金支付给各个施工单位。资金来源特点、投资范围和性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存在问题
1.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核算不实或混合核算。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未严格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对建设项目未单独建账,也没有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对发生的费用与与其他项目一起核算,无法对各个项目成本进行单独核算与管理。部分会计人员,只是简单地履行支付工程款的职责,而对资金计划、合同协议、项目预算等内容不掌握。部分建设项目的资金渠道来源较多,一些资金直接拨付到了施工单位,而没有拨付给建设单位,导致建设单位无法取得原始凭证,不能进行账务上的处理,造成成本的核算不清。
2.会计核算方式不恰当。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会计部门工作只是简单的记账、报账工作,不参与项目全过程管理,使会计核算工作始终处于被动地位。会计人员不参与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对建设项目程序不熟悉,对工程概算掌握不够具体,日常会计核算凭经验处理,导致项目会计核算分类与工程概算的项目分类不相符、待摊费用分摊不合理,致使不能合理归集工程项目成本,竣工财务决算的精准程度受到很大的影响,导致会计核算不能有效发挥其财务检查和会计监督的作用。
3.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会计监督薄弱。由于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大多是国家审计部门审计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在思想上依赖国家审计,对项目建设的内部审计并不重视,造成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缺乏。部分建设项目预算超过概算、决算又超过预算,工期一推再推,管理费用未能实现“据实列支、总额控制”,严重超支,挤占建设成本。在工程价款支付方面不能按照进度支付,存在建设资金被截留、挪用、挤占、转移,用以弥补经费的不足、发放补贴与奖金现象。甚至还有些单位存在着工程款的结算票据不合法、不合规的问题。
4.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竣工结算和资产交付滞后。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项目单位无法进行竣工财务决算,使得有些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很久后,也没用做资产交付手续。有的项目虽已办理竣工验收,但由于账务核算不规范或未对项目总投资进行完整核算,未按规定结转项目成本,导致不能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及交付使用资产的相关手续,形成的资产账不完整,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和国有资产流失。
四、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建议
1.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核算制度。各级主管部门应在现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基础上,结合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健全与完善科学规范、制约有效、权责分明的项目会计核算体系。基层会计工作人员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各部(委)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各项制度、办法的同时,结合本单位、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合适的会计核算实施细则。
2.财务核算要做到分项目核算。严格依据“对同一建设项目,不考虑其建设资金的来源性质,应该在同一账户进行管理与核算”的规定,对每个基建项目实现单独建账与单独核算。规范会计核算的方法与程序,正确使用会计科目,按照相关规定和每个行业、每个领域的实际情况,合理有效地设置会计科目,准确归集建设的成本,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3.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的财务检查监督力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结合,监督检查《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要参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加强招投标、合同审核、资金拨付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对付款关口进行严格把关控制,避免无依据付款现象的出现。检查建设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以及项目成本核算真实性与完整性,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
4.提高会计核算人员综合素质。政府投资项目会计工作人员应转变思想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学习工程建设方面的业务知识,对建设项目的情况进行全面深入了解,正确进行项目的成本核算。会计核算人员应对项目的合同、工程概算、环境评价与安全评价报告、可研批复资料进行学习,以便能正确进行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解决会计核算中涉及工程建设方面的问题。加强与项目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参与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招投标工作、合同签订工作等工作中去,要保证与内部各部门沟通协调一致,使会计核算能够准确的反映工程进展,使会计核算在工程建设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政府性投资项目的会计核算具有较强的特殊性,各核算单位应当充分考虑其特殊情况,严格遵循相关财经、会计法律法规,建立科学有效的会计核算的实施方式,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的整合,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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