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票据业务中潜在的洗钱风险及防范措施

2016-05-30 06:54辛苗苗
中国经贸 2016年18期
关键词:票据防范

【摘 要】财务公司作为近几年兴起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意识尚待完善,特别是作为财务公司主要业务之一的票据业务,分析其可能存在的洗钱风险点,并加以防范,促进财务公司健康发展。

【关键词】洗钱风险;票据;防范

2015年末,全国共有财务公司224家,资产总额6.67万亿元,随着财务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票据业务作为金融机构的传统业务之一,以其方便、快捷、信誉度高等特点,为成员企业提供了一条快速便捷的结算通道,成为资金结算的重要工具。2015年度,财务公司行业共办理电票承兑800亿元,年末票据贴现余额1350亿元,是财务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票据使用过程中的不规范环节和财务公司管理上的漏洞,通过票据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因此,必须加强财务公司票据管理,防范洗钱犯罪案件发生。

一、洗钱风险存在的动因

1.企业方面

一是企业有票据融资的需求。票据贴现与贷款相比,财务成本较低且审批手续简单,获取资金的等待时间较短。特别就财务公司而言,由于人员结构与商业银行相比更为简单,在成员企业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企业贴现资金当天或第二天即可到账,且贴现利率在低于人行贷款基准利率25%的基础上,更低于同期市场贴现利率。二是企业集团有利用票据融资的条件。由于大型企业集团成员企业较多,且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贸易资金往来,为成员企业办理虚假的票据融资提供了条件。

2.财务公司方面

一是财务公司对真实贸易背景的鉴别手段落后,审查流于形式。根据监管部门法规要求,金融机构在办理汇票承兑、票据贴现时,必须审查其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但财务公司目前对真实贸易背景的鉴别方式,仅为查看交易合同上面的要素记载是否齐全,金额是否合适,增值税发票在相关网站上是否真实存在,但该合同和发票是否与真实的业务相适配,信贷人员很少进行实地核查,使得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流于表面,使得一些企业通过票据融资成为可能,存在洗钱风险。

二是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引发操作风险。近几年来,全国发生多起票据案件,均为金融机构“内部人员”利用内控执行不严的漏洞,内外勾结造成的。财务公司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内控制度建设较为薄弱,执行力度及惩处强度较弱,更容易引发操作风险。

三是财务公司行业洗钱风险意识不够。财务公司行业成立时间较短,成立至今将主要工作重心放在业务发展上,对反洗钱的认识重视程度不够,个别人员存在惯性思维,认为财务公司属于集团内成员企业,企业之间相互熟知,业务线条清晰明了,不存在洗钱风险。

二、票据中存在的洗钱风险表现

1.利用虚假合同,申请票据承兑

财务公司在办理电子汇票承兑时,考虑到部分成员企业可能存在未取得交易对手发票的情况,故只要求企业提供收付款双方签订的贸易合同,洗钱者利用伪造的虚假合同向财务公司申请票据承兑,该票据再经过转让、贴现等一系列过程,最终作为形式上的合法收入回到洗钱者手中。

2.在发票、汇票上做文章,办理票据贴现

洗钱者通过伪造发票等财务票据证明交易的存在,以隐瞒或掩饰商业运作的犯罪性质,如伪造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利用高科技手段克隆假汇票或者变造假汇票,再通过“正常贸易”的方式使不法交易收益进入流通领域,转为合法化。

3.票据贴现资金的不合理流转

洗钱者将贴现人获取的贴现资金,直接或间接的转回出票人账户,或者将贴现资金转给与贴现企业正常经营无关的其他企业,最终实现洗钱资金达到洗钱者手中的目的。

三、票据洗钱风险的防范措施

1.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提升员工反洗钱意识

财务公司员工中,除反洗钱专管员、联络员外,大多数员工对洗钱风险、以及自身的反洗钱义务认识程度不够,票据业务洗钱风险的防范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岗位,财务公司应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票据业务洗钱风险的培训及宣传,让员工认识到票据业务的洗钱风险表现和防范措施,避免洗钱风险的发生。

2.进一步加强票据业务合规性管理

一是针对财务公司票据业务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财务公司应向商业银行进行学习,重点是如何更真实有效的进行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例如成员企业应在电票承兑后60天内向财务公司补充增值税发票,对不能及时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企业应予以重点关注,必要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或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同时,对票据贴现资金的流转进行全面监督,与其他金融机构加强联系,紧密监督资金的流转,在发现可疑情况时,应及时分析汇报。

二是严格内控制度执行,加大惩处力度。由于财务公司员工95%以上均来自于企业,对金融机构的奖惩不敏感,奖惩考核流于表面,进而对内控制度的严格执行程度也受到影响,财务公司应转变意识,一方面是提高反洗钱的考核比重;另一方面是奖惩考核落到实处,考核具体到人到事,让员工真实体会到反洗钱的重要性。

3.以“三个了解”为准绳,做实贸易真实性审查

“三个了解”指出了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的具体操作方式,财务公司应从“了解你的客户、了解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3个方面来做实票据业务的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能仅局限于坐在办公室对合同、发票进行肉眼审查,应对客户近期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流向、往来客户范围、客户的实际控制人和受益人等进行实地考察,多渠道获取各种信息,确保该贸易是由真实业务引发的。

4.建立延伸性检查机制

应加大对票据业务的检查力度,特别是要进行大量的延伸检查工作,主要目的在于核实签发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否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审查贴现资金的最终用途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企业利用关联交易做掩护,采用虚拟商品交易合同、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手段骗取资金;是否存在财务公司与企业相互勾结、违规“包装”票据、套取资金等,从中发现是否有洗钱行为。

作者简介:

辛苗苗 (1982—),女,单位: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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