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可
我叫乐乐。
听起来有些傻对吧?可隔壁住着个比我更没性格的家伙,欢欢。什么嘛,简直不利于泡妞嘛!
是谁说的,我们可以信命,便绝不能认命。所以,在小主人喊我乐乐时,我装起了大尾巴狼。任凭她连哄带骗,我就是不理她!
可小主人也真不是盖的,从此以后改叫我笨蛋!一会儿问笨蛋你吃饭了吗?一会儿说笨蛋你该洗澡了。真是的,没看过笨蛋有长我这么英俊的?
于是,我恬不知耻地向她摇尾乞怜,还是叫我乐乐好了。唉!
隔壁住的那家伙真让人讨厌!
听说想当年泡妞很有一套,不过看起来很白痴的样子。毛松松垮垮地趴在身上,两只眼睛黯淡无光,脾气暴躁,有事儿没事儿总穷嚷嚷,而且似乎对我新交的女友啾啾很不满意。
啾啾是一只白色鸳鸯眼的母猫,整天拖着臃懒的身姿在地板上走来走去,然后眯着眼冲我暧昧地叫,叫得我恨不立马啵她一个。
可欢欢那家伙每次都坏我好事,甚至有一次在我和啾啾偷偷幽会时,出其不意地把啾啾一身白毛咬成了鸡毛掸子。弄得我当时就想揍他,可就怕打不过他。
更让人忍无可忍的是,为了谄媚小主人,他竟然两只前脚抬起,把屁股坐在地上走路!简直丧心病狂。
切,不过他也太落伍了!现在流行的是《杀猪刀》和《社会摇》,谈的是跑男和粑粑去哪儿了,吃的是转基因和地沟油,大街上走的都是蛇精女!
然而在一瓶陈醋应声落地后,啾啾被小主人把四条脚绑起来捆得像个粽子似的吊了一个上午。欢欢那老男人在那儿笑得差点肌肉痉挛。
英俊萧洒,智勇双全,天下无双的无敌帅哥我,在凛冽的寒风中露出忧郁的目光。啾啾那高傲的身段此时像腊月里晾在外面的五花肉,风干、消瘦。于是乎,我决定带着啾啾私奔!
晚饭前,我偷偷在欢欢那家伙的碗里放了些苯二氮卓类化合物和巴比妥,简单点说就是治疗睡眠的特效药,欢欢便睡得扁抽抽不醒人事。我在救下啾啾的同时,在他那皮肤明显老化的身上狠狠踩了两脚,我早就看他不顺眼了,只是苦于没有机会下手。
离开了那个牢笼,我和啾啾像放飞森林的小鸟般自由翱翔。可是,没过两天,危机就出现了。因为出逃前,我和啾啾随身带的那点儿干粮早就吃完了,啾啾拖着困顿的身子紧挨着我蜷缩在大街上。
我们成了流浪者。
原来,有时爱情是不能当饭吃的。当啾啾明白这一点时,我们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吃东西了。
当我和啾啾眼看就要饿死街头时,一个马戏团收留了我们。从此以后,我干起了跑龙套的行当,啾啾则做起了女招待,有时人手不够也临时客串无关紧要的小角色。我以为日子便会这样悄无声息一直下去,直到那个有着英国血统的警犬哈利贝克的出现。
其实,很多事情发生前都会有某些玄机的暗示。
像啾啾忽然间烦燥起来。
她常对着台上那些穿着华贵服饰的狐狸小姐心生感叹,暗自垂泪。我知道,我没能力给她想要的那种生活,害得她那原本细滑的小手明显粗糙起来,甚至有一次在给我挠痒时抓破了我的后背!而我当初以为,有了我对啾啾的爱就够了。
哈利贝克有着纯正而高贵的血统,受过良好的教育,是名副其实的海龟派。看着啾啾望他时那种期盼的眼神,我知道有些东西正在慢慢向我离去。
后来,我和那比我大好几倍的傻大个儿结结实实干了一仗。当然,我也被人结结实实揍了一顿。然后,在一片尖叫声中看到啾啾奔向了那个死混蛋。
我彻底失恋了。在我抛弃了家,抛弃了小主人,抛弃了欢欢那家伙后,我失恋了。
我知道我是自作自受!
我离开了马戏团,到处乞讨为生,结果被一群小混混围攻。这时,一个蒙面大侠从天而降。
我稀里糊涂地被人揍,又稀里糊涂地被人救后,伏在蒙面人的背上无比伤感。此时,我是多么想念家,想念小主人和欢欢啊!虽然那家伙长得真不讨人喜欢。
就在这时,那个蒙面人一把把我扔到地上。然后,忽一下扯下面具,露出阴森的笑:“小样,我终于找到你了!”
看着欢欢那张明显欠揍的脸,我嚎啕大哭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