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中国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及对策研究

2016-05-30 05:11胡赛飞胡凤
决策与信息·中旬刊 2016年2期
关键词:医患关系政府职能

胡赛飞 胡凤

【摘要】医患关系是社会关系的组成部分,是医疗实践活动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良好的医患关系是实现以患者为中心,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近两年医患关系的矛盾虽有所缓和,但自我国经济步入中低速增长的新常态以来,各行业的发展都面临严峻的挑战,刚得到缓和的医患关系仍然可能再起波澜,因此为防患于未然,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实现医患关系真正意义上的融洽,本文从政府职能角度分析医患矛盾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一些有益于缓和矛盾的对策建议,希望在新常态经济形势下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及伟大中国梦的实现提供有益的帮助。

【关键词】医患关系;政府职能;原因对策

一、前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我国政治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作为社会关系中的重要构成,医患关系已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和谐的医患关系需要不仅医患双方的相互理解尊重配合,更需要政府发挥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职能,采取相应的措施调节医患之间的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努力实现伟大中国梦的今天,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已成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头等大事。

二、从政府角度分析医患关系产生矛盾的相关原因

2.1政府资金投入不足

虽然近年来国家财政支出中对医疗卫生支出的比重有所上升,但是整体上财力投入仍不足,且投入主体失衡,政府、社会和个人共担三者之间的比例不协调,存在明显失调,即政府、社会投入较少,个人投入过多。据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公布,2012年国家财政医疗卫生支出7245.11亿元,占国家财政支出的5.75%,与上年比较虽然卫生事业增加投入816亿元,占国家财政支出比重却下降0.14个百分点。因此国家要加大资金投入,才能缓解当前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

2.2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工作不到位

政府提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是“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城镇广大职工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要”。而实际改革后,药品价格不但没有降,反而增高,医疗费用增加,个人承担费用过高,引起患者的不满。社会化医疗保障覆盖面窄,人人享有初级医疗保障的目标尚未完全实现;由于医疗保障的低覆盖率,也就导致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损害了医疗体制的公平性。

2.3对医院的监管工作不到位

当前公立医院主要费用是靠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收取的,医院设备购买,规模扩大靠收费来解决。医院的日常开支、发放奖金等支出项目靠收费保障,又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这种机制的直接后果就是医院过分注重经济收入而忽视群众利益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目前对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费用,是靠医院自己监督自己,而负有监督职责的卫生行政部门往往监督不到位,而作为患者又不能对医院内部情况进行监督,特别是医疗费用的支出情况不了解,容易产生疑问,从而导致双方矛盾激化。

三、从政府角度提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对策

3. 1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对于关系到國计民生和劳动素质的公共医疗卫生产品,政府财政应成为最主要的投入者。为此,要加大财政公共医疗卫生支出的比例,增加基公共医疗卫生支出规模。争取在每年的公共预算中,公共卫生支出有所增长,同时在今后的财政预算支出中,政府应该在近年来财政收入增长较快的情况下,用好税收等各项财政收入的增长部分,建立良好的监督机制。尤其是加大药品价格管理机制,引导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3.2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

要建立全国医疗风险保险制度,由医院、医生和患者按4:3:3的比例交纳医疗风险保险费用,一旦出现医疗事故,患者向保险公司反映,由保险公司与医院交涉,患者或亲属仅作为利害关系人参与其中,对双方进行监督,一旦协议未达成需打官司,由保险公司聘请律师与医院打官司,费用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患者或亲属仅作为利害关系参与诉讼,确保自己合法权益,法院判决需要赔偿时,由保险公司支付。这样,患者与保险公司打交道就行了,既保证了患者的利益,又使医务人员可以放心地投入到疾病的研究和治疗中去。

3.3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使医患关系按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医学科学是所有科学领域中最难的一门,集自然、社会科学于一身,有太多的未知领域,决定了医疗服务具有高风险性。虽然有《职业医师法》来规范约束医务人员行为,但特定的医患关系不能用此法来调整。应根据医药科学的规律特点,建立健全医患关系的法律法规,制定详细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依法规定医患的权利义务,规定统一的鉴定标准,由独立的专家组来鉴定,规定统一规范的住院治疗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履行医务人员告之义务和患者的知情权,通过协议书的形式对双方进行约束,避免病人对治疗后反悔,也避免出事故后医生篡改协议书,通过法律法规进行规定,才能在立法上平衡医患双方的权益,既切实维护患者的权益,又能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

四、结束语

和谐的医患关系是医患之间相互理解信任、尊重配合、共同战胜疾病的融洽关系它需要医患双方的积极努力,更需要政府及全社会的大力支持。相信随着全社会对医患关系问题关注程度的提高,医患双方的共同努力以及各种协调医患关系的制度逐步建立,我国紧张的医患关系会逐步得到改善,并能最终实现医患的和谐相处。

参考文献

[1]李国英.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方法探讨[J].当代经济,2013(16):31-33.

[2]张小丽.论医患关系的双重性[J].法制与社会,2014(01):238-239.

[3]张晓平.医患关系现状的分析与探讨[J].湘潮(下),2013(09):59-60.

作者简介

胡赛飞(1991-)女,汉,河南省周口人,硕士研究生在读,单位:中国地质大学,研究方向:公共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

胡凤(1988—)女,汉,河南周口人,护士,大专,单位:郸城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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