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祖清
六朝陵墓石刻艺术是中国古代石刻艺术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集功利性、文化性、艺术性、精神性于一身,用创造性的思维和想象上承两汉下启唐宋,对中国陵寝文化有着传承和发展的作用。其中威武而不狰狞,雄强而不恐怖的陵墓石翼神兽更是传达出了哲学、政治、美学、人文的时代气息,其艺术成就,完全可以与北方佛教石刻艺术相媲美,堪称双峰并峙。
所谓“六朝”,实指当时在建康(今南京)建立政权的六个汉民族王朝,史称:东吴、东晋、宋、齐、梁、陈。由于东吴、东晋提倡薄葬,陵墓不封不树,故陵墓地表建筑于今几乎无迹可寻。刘宋上溯东汉,开始复建,齐、梁、陈发扬光大,故“六朝石刻”实仅指南朝“宋、齐、梁、陈”四朝之陵墓石刻遗存而言。 “六朝石刻”者,是约定俗成之习称也。
可是,对于南朝这样一些有着艺术高峰标志的石刻表现体——有翼神兽,从近代张璜、朱希祖、朱偰父子开研究先河以来,其名称至今一直莫衷一是,各有称名。粗略统计一下,有以下诸家说:
1.张璜先生在《梁代陵墓考》中比较古代文献史料所记“麒麟”、“天禄”、“辟邪”后认为,梁代陵墓前只有翼石兽是天禄和辟邪。
2.滕固先生在《六朝陵墓调查报告——六朝陵墓石迹述略》中说:“按照史传里通常的称呼,在帝王陵的石兽,叫做麒麟;在王侯墓的石兽,叫做辟邪,此种野兽实与狮子相近,其足部有爪,即为明证。因为它或有一角的,或有双角的,我们可称它为桃拔或符拔,似觉妥当些。”
3.朱希祖先生在《六朝陵墓调查报告一一天禄辟邪考》中专文对陵前有翼兽作了详细的理论考证,认为:“一角为天禄,二角为辟邪,总名桃拔。其无角者名符拔,此正名也。总名桃拔者日麒麟,称无角之符拔日辟邪。仍从通俗之称也。盖自齐、梁、唐、宋以来,其名已乱。”
4.朱先生长公子朱偰先生却有不同意见,他在《建康兰陵六朝陵墓图考》一书中提出:“一角为麟,双角日天禄,无角日辟邪,或去事实不远。盖‘独角为麟,兽之仁者原为传说神话中之动物,未可与桃拔相混也。”
5.梁思成先生在《中国雕塑史》一书中则认为:“萧梁诸墓刻皆非写实作品,其与真狮相似之点极少。其形体纯属理想的,其实为狮为虎,抑为麒麟,实难赐以真名也。”
6.姚迁、古兵先生在《南朝陵墓艺术》中认为,南朝陵墓石兽分为无角、独角、双角,代表了三种不同的动物,其中无角的应称为狮子,独角的为麒麟,双角的应称为天禄。
7.杨宽先生《中国古代陵寝制度史研究》认为帝陵前的石兽,无论其独角还是双角,都是指的神鹿,故应统称为麒麟;王侯墓前无角的石兽应统称为辟邪。
8.刘敦桢教授《中国古代建筑史》和杨宽先生意见一样,“皇帝的陵用麒麟,贵族的墓葬用辟邪”。
9.林树中先生在《六朝艺术》一书中引《梁书一一武帝本记》,认为南朝人“独角及双角兽似均可称作麒麟”。无角者则称辟邪。同时他在晚年更明确提出“南朝的陵墓石刻天禄辟邪,其渊源最早来自波斯。这些石刻或称麒麟,或称天禄、辟邪,其基本形态实为狮子”。
10.林通雁先生在《中国陵墓雕塑全集》一书序言部分,《东汉三国陵墓雕塑艺术》中专文论及“有翼兽”。他根据山东滕州考古发现的东汉石翼兽身上所刻篆书“龙爵”,结合史料,考证“爵”通假“雀”,认为“龙爵”即为“龙雀”,亦即“飞廉”。
11.梁白泉先生在《南京的六朝石刻》一书中,认为:南朝陵兽一角的为“麒麟”,双角的称“天禄”,根据南宋龙大渊的《古玉图谱》收录的汉代双角天禄书镇,可知,天禄即“天鹿”,而“麒麟”也是一种神鹿,两种均为神鹿的一种,属于同一种动物,故“南朝帝陵前的有角石兽我们认为应该统称为“麒麟”。
12.日本学者曾布川宽在《六朝帝陵》中根据《南齐书》、《梁书》亦认为:帝陵石兽为“麒麟”,王侯陵石兽为“辟邪”。
13.张道一先生在《两晋南北朝陵墓石雕艺术》一文中,亦持“麒麟”、“辟邪”说。
其余诸说,不再罗列。总其纷纭,可以归纳为:
一、帝陵“麒麟”、王陵“辟邪”说; (这是主流的说法,依据的是《南齐书》《梁书》)。
二、一角“麒麟”、二角“天禄”、无角“辟邪”说;
三、一角“麒麟”、二角“天禄”、无角“狮子”说;
四、帝陵“天禄”、王陵“辟邪”说。(张璜先生持此说,但他是少数派,且语焉不详。当代亦有少数学者持此说。)
石兽名称的众说纷纭,实在不利于我们对六朝石刻的研究和鉴赏,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对于六朝石翼兽的名称,笔者认为可以从它的源流一一东汉开始讨论,结合南朝的丧葬礼俗、石翼兽的唐宋发展及各种神兽民间传承的延续、定型,最重要的是要研究石翼兽本身的艺术语言和表现形式,再依据古代可靠典籍和参考诸家之说加以考定最为合宜。
1986年,南京市政府结合了专家学者和部分市民的意见,将萧景墓的石翼兽,正式命名为“辟邪”,作为南京市的市徽、市标来使用。虽然后来由于《国旗法》的公布,此方案未果。但是作为市标的铜辟邪,已经在南京中山门外落成,并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虽然对“市标”的形象和举动有争议,但大众对“辟邪”形象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及绝大多数专家的意见,在这里还是具有空前的一致。此件铜雕作品,造型由萧景墓石刻而来。此后同样造型的石翼兽,统一使用“辟邪”的名称已成共识。
“辟邪”一词的早期含义是贬义的形容词性词汇,《国语-周语上》日:“国之将亡,其君贪冒、辟邪、淫佚、荒怠、粗秽、暴虐”;《晏子春秋·问上》也说:“今衰世君人者,辟邪阿党。”发展为褒义的动、名词的“辟邪”是经过了一定历史时期的演变的。汉代以后“辟邪”一词的能指和所指,已经有新的融合。西汉元帝时的《急就篇》卷三载:“射魃辟邪除群凶”。唐代颜师古注日:“射魃、辟邪皆神兽名也。辟邪,言能辟御妖邪也”。西汉也已经有“辟邪”的专有名词,东汉亦有陵墓使用的文献记载。当代取其形象中的吉语成分,去除其通天达地、镇墓守陵的神话和迷信色彩,化陈旧为新奇,诚未为不可。
诸家说中认为无角石翼兽为“狮子”的提法在今天显然已不太妥当了。一是忽视了翼兽造型的神话色彩;二也和典籍记载不符;三在今天官方、专家、民间共同认可的一个约定俗成的称名面前,“狮子说”也是不合宜的。
“辟邪”形象的名称既定,虽然下文还要涉及它的源流及形象的构成,但我们重点要讨论的只是“麒麟”和“天禄”的形象及名称问题了。
(一)东汉及更早时期的翼兽
六朝石翼兽来源于对东汉石翼兽的传承和发展,这个论断,应该是没有争议的。对于其早期起源,很多学者考证其源流是波斯或者希腊。80年前,瑞典学者喜龙仁给六朝石兽起了一个“希美辣”的名字,这种有翼的“希美辣”就是希腊神话中狮头、羊身、蛇尾的吐火怪物,是由妖魔所生的恶兽。作为中国第一位在西方获得美术史专业博士学位的学者,滕固先生同意此说,是情理之中的事。朱偰先生和梁思成先生亦留学西方,他们的眼光自然开阔,贯通中西之学之后,提出的观点,非传统学者可及。近代以来,李零先生的《论中国的有翼神兽》视野宏阔,博征古今中外,对中国的有翼神兽的起源、流传路径、发展轨迹亦提出了相当有说服力的论断。当然,也有学者对中国古代有翼神兽的源流有不同的意见。如朱希祖先生从对典籍的梳理,得出这些充满想象的翼兽大有可能出自中国本土的结论;黄俊女士则从考古学发现的角度认为“中国的有翼神兽出现的时间很早,从整个发展史来看,新石器时代到战国以前可视为一个特殊的历史阶段”。
考古资料显示,早在战国时期的中山墓即已经有了有翼神兽的青铜器,甚至在商代的青铜器上已可找到翼兽的纹饰,汉代的玉器中亦已有非常成熟的有翼神兽造型。
同时六朝陵墓石兽实物遗存完全符合中国人“南方优雅的调子”(滕固语)。因此,陵墓石兽的传承问题分为神兽形象的早期和晚期来讨论,比较合适。
所有的石翼兽形象来自于西方之说,对其早期起源,固然有振聋发聩之用,于六朝石兽则可能影响不大,一来东汉已有翼兽呈美于前,六朝完全可以借鉴继承,大量的东汉陵墓有翼神兽的被发现,则充分表明了这种传承。不管学者们对有翼神兽源流的意见分歧如何,随着考古资料的不断发现,对“麒麟”说的否定就越来越清晰。
随着考古研究的发展,东汉翼形神兽还在不断被发现,除了宋代欧阳修在《集古录》中提到的河南南阳宗资墓前的东汉翼兽之外,河北、江苏徐州、山东滕州、陕西汉中城固、四川雅安地区都有翼兽发现。
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六朝陵墓的石翼兽,不是凭空而来,从天而降。实在是有传承发展的内在缘由的,而其名称可能有一个变化和多名称的阶段。
朱光祖先生《天禄辟邪考》明确考证:“东汉时始以石造天禄、辟邪置于墓前”、“自齐、梁、唐、宋以来,其名也乱”。
唐李贤的《后汉书注》、宋欧阳修的《集古录》、宋沈括《梦溪笔谈》都记载了东汉南阳宗资墓前的石兽名称为“天禄”、“辟邪”,尤其是沈括,更“使人墨其所刻‘天禄、‘辟邪字观之,似篆似隶”。即使今天从宗资墓前遗存的石兽身上找不到题刻,也不能代表今天的石兽就是当时记载的石兽,或者说题刻当时就是不存在的。
虽然无法见到题刻称名的石兽形象,但是其名称却被明确无误地记录了下来。这也是我们所能见到的有关陵墓翼兽的最早的明确称名。相较于《南齐书》、《梁书》笼统地称呼陵墓石兽为“骐瞵(麒麟)”一要早,二要具体而准确。至于唐以后的史料,石兽的称名益发莫衷一是了。
(二)六朝的丧葬礼仪仍然是儒道为主流
唐代杜牧有诗句“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梁武帝萧衍更是三次舍身出家同泰寺,足见南朝佛教的兴盛。但从今天的南朝陵墓石刻遗存,却找寻不到多少佛教思想的影响,更不见按照佛教仪轨火化的帝王陵塔。留下的全是儒家的厚葬之风,事死如生的礼制和封建等级制度的规范,以及道家祥瑞、辟邪、升仙思想的印记。这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从台湾辅仁大学教授张超然先生的《早期道教丧葬仪式的形成》一书中,我们大概可以了解到东汉到魏晋南北朝时期道教在民间深厚而巨大的影响力,从中也为我们理解南朝陵墓神兽形成的深层原因和功能效用带来帮助。因此,趋吉辟凶、祈福升仙、荫庇子孙、威严气势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便成为陵墓石翼兽的首要任务。显然,在当时的社会、文化、经济背景下,普通的、慈善的动物形式,是无法当此大任的。虽然汉画像石中不断有“麒麟”的形象出现,但他们主要的功用还是祈福升仙的心灵意愿的表达。其装饰性、绘画性、神话性的色彩是比较浓重的。
由东汉陵寝而来的极具装饰、夸张、神话意味的“天禄”、“辟邪”这些有翼神兽,成为选择的必然,实在是时势使然,水到渠成的事。
同时,“通俗性”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要素。不论是南朝制作这些石兽的设计者、工匠,还是南朝陵墓的拥有者。在使用这些石翼兽的时候,石兽的名称对他们来说,应该都是当时耳熟能详,通俗易懂的。因此,朱希祖先生考证“一角为天禄,二角为辟邪,总名桃拔。其无角者名符拔一一此正名也”。不要说朱偰批评他“桃拔”、“符拔”过于落实,非神话精神。就是通俗这一关,恐怕也过不去。老先生也自知这一点,故在《六朝陵墓调查报告》一书中,仍然从俗,称“桃拔”为“麒麟”,“符拔”为“辟邪”。
至于李零先生认为“桃拔”系“排拔”之误,古籍中的西域进贡“桃拔、狮子”应为“排拔狮子”(李零先生认为古人断句也不对,不应断开),那是另一个问题了。
(三)“天禄”、“麒麟”形象文化意义上的区别
1.从典籍和出土文物来看:“麒麟”一一鹿形神兽(或马形)
“麒麟”:亦作“骐瞵”。《辞海》释为古代传说中的一种动物。其状如鹿,独角,全身生麟甲,尾像牛。多作为吉祥的象征。亦简称“麟”。《礼记-礼运》:“山出器车,河出马图,凤凰麒麟,皆在郊撖”。又“麟凤龟龙,谓之四灵”。《尔雅》云:麟,麕身牛尾一角。
《广雅》云:“牡日麒,牝日麟”。亦曰:麒麟不履生虫。
《说文》云:“麒麟,仁兽也”。
而作为祥瑞之兆;帝王德政;天下太平的象征,“麒麟”在《春秋》、《诗经》、《孟子》、《史记》等书中的出现,更有其特殊意义。故《春秋繁露》说:“恩及羽虫,则麒麟至。”至于后世敷衍出和生殖有关的“麒麟送子”;和学问有关的“麟吐玉书”等,亦是对其文化含义的发展。
“麒麟”在古代的形象到底如何,随着考古工作的发现,我们今天可见最早且有明确文字标注的麒麟形象,出现在徐州邳县燕子埠乡尤村出土的一块汉画像石上,文字标注为“骐驎”。
2.“天禄”《辞海》:(1)旧谓上天赐予的爵位。《书·大禹谟》:“天禄永终”。(2)神话传说中的兽名。《后汉书·灵帝记》:“复修玉堂殿,铸铜人四,及天禄、虾蟆。”
《汉书·西域记》云:“乌戈山离国有桃拔、师子。”孟康(三国人)注日:“桃拔、一名符拔,似鹿长尾,一角者或为天禄,两角者或为辟邪。”
不管对《尚书》成书年代的争议如何,最晚为战国晚期,却是没有异议的,也就是说,最迟到战国时期,“天禄”一词已经出现。
《辞海》的两条释义很重要。一是“上天赐予的爵位”,这和从夏商周以来就有的“天命”说是相关联的。因此帝陵用“天禄”而不用“辟邪”来表示“君权神授”、“皇位来自于天”,就是由自然而必然的事情了。从东汉人臣墓“天禄”的使用到六朝帝陵的专用,这其间的变化发展过程,也反映着对“天禄”一词的理解由广义向狭义逐渐转变的一个过程。而这种变化到今天也未必是结束了的。
据谢辰先生引明代周祈的《名义考》(卷十)“天禄、辟邪条”,我们可知明代人对“天禄”、“辟邪”的文化含义的理解是什么样的。周说:“桃拔、符拔当做桃祓、符祓,以是兽能祓除不祥也。被误作拔。日桃日符者,犹度朔山桃梗之意。祓除不祥,故谓之辟邪;永绥万禄,故谓之天禄。汉立天禄于阁门,古人置辟邪于步摇上,皆取祓除永绥之意”。
纵观典籍,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也必须清楚地看到。不论是“天禄”还是“麒麟”还是“辟邪”它们共同的特点都是传说中的、神话的、虚构的、夸张的、想象的具有神性的动物。只有在把握了“神性”的基础上,我们的讨论、考察、分辨才能有的放矢。一旦坐实而论,便无从分辨。朱希祖先生考证“天禄”、“辟邪”正名应该为“桃拔”、“符拔”。朱偰先生提出异议,其中最重要的理由,便是虚构和实物的矛盾。
但是,在充分肯定石兽“神性”的精神指归的同时,却又不能忽视其对于石兽主体性存在的刻画所采用的具体和写实的表现手法。写实的表现形式是其神性和文化意义的载体。我们知道,这个载体,从形象到名称,都是在变化和发展完善中的。对于有翼神兽的神性与写实的结合,忽略或偏重任何一方都会给讨论带来困扰。
3.从考古实物来看:“天禄”、“辟邪”——狮形神兽
从对东汉有翼兽的研究,尤其是对六朝陵墓的翼兽的实物考察中,我们可以看出六朝陵墓的这些石兽都是写实与虚构的统一体。所有的石兽上半部分,是夸张虚构部分,用各种珍禽异兽组合成一种传承的文化符号,而其造型最终的确立完成有一条基本的脉络,就是:以狮子这一由西方传人的猛兽为造型的最基本特征。(梁思成、林树中先生亦有同样观点)
造型过程中,使石兽拥有狮子的身形,狮子怒吼的神态,狮子有力的爪子,并且发展地、变化地增加着马和狮子的鬃毛,马的脖颈,鹿的角,飞乌的翅膀等等珍禽异兽的元素,丰富完善着石兽的功能形象。用昂首怒吼,曳舌张口,魇抓小怪物的造型,达到驱邪辟妖的恐吓效用;用丰满的羽翼,强健有力的身形,奇异梦幻的整体构成,达到通天达地的升仙效用;用文化的、神话的象征意义达到荫庇子孙的心理福吉效用和视觉审美的装饰效用。
在这些效用的大前提下,角的数量、雌雄的分别,都是可以随心所欲的。在一般认为必须雌雄搭配的陵墓石兽中,为了达到更强烈的效果,全是雄兽也是可以的,当然,雌雄搭配更是可以。雄兽可以是一支角,当然,两支角也可以更加威猛。
“龙”是什么?谁见过?《辞海》释“龙”为:古代传说中一种有麟有须能兴云作雨的神异动物。我们根据传说,知道它有蛇的身子,鹿的角,鱼的鳞等。它上天入地,兴云作雨,神奇无比。它的角你可以画三叉,也可以画两叉。同样,六朝陵墓前的石兽,包括已经达成共识的“辟邪”。我们都可以从东汉以来的相关的文物资料中,清楚地看到它们作为神话传说的“神兽”发展变化的过程。不论是虚构的想象成分,还是写实的具象部分,所有的一切刻画、表现,都从文化意义的角度,否定着“麒麟”说。尤其是陈武帝万安陵的石兽,虽然还延续了南朝帝陵的一些基本规制,但是国力的衰微,时世的艰辛,使得其石兽的制造,已经无法像前期一样的精雕细刻,富有装饰意味了。其表现出来的简洁形象,让我们更加找不到“麒麟”的影子。从万安陵石兽的形象,也反证了帝陵石兽形象的非麒麟说。
具体而微,六朝陵墓石兽的下半部分之写实利爪,亦无可争辩地表达着对“麒麟”说的否定,根据传说中的记载:
(1)“麒麟”是“蹄”而不是爪。《毛诗义疏》称:“麟,马足,黄色,圆蹄,角端有肉”,并且说麒麟的共同特征是“背毛五彩,腹毛黄,不履生草,不食生物”。
(2)段玉裁在给《说文解字》作注时,综合各家之说,提出自己的看法:“(麒麟)状如麋,一角,戴肉,设武备而不为害,所以为仁也。”可见麒麟是有角而不触的仁兽,预示太平祥瑞则可,战斗驱邪,好像不是它的强项。
在石兽下部尽可能地写实方面,除了石兽的狮形利爪外,对石兽性器的刻画,亦简直达到了逼真的程度。
这是一个有趣的现象。滕固、朱氏父子等解放前后的学者,因为石兽沦与地下,无法注意,尚可理解。可我们诸多的后来的研究者,同样极少关注,就不能不有点遗憾了。
东汉石兽对雌雄性器的刻画,因为手头资料的缺乏,我们无法得知。但从六朝石兽下部的写实,有没有可能推论到石兽整体写实的程度,都是可以思考的问题。况且,石兽的雌雄,还有没有可能牵涉到葬制问题?神话传说中的真实成分到底有多少?有没有如朱希祖先生认为的有其真实形象的可能?神兽拥有人间普通兽类的器官,会不会对它的神性有影响?而如果有影响,为什么还要不厌其烦地细致刻画?这些问题都是可以去研究的。
回到石兽名称讨论的话题上来。六朝陵墓石兽的雌雄性器的写实刻画,也从另一个角度否定了《广雅》:“牡日麒,牝日麟”,对麒麟性别的要求。
现存二十六处六朝陵墓石兽中,除齐宣帝永安陵、齐景帝萧道生修安陵二处左脚朝前石兽为双角雌性,右脚朝前为一角雄性,二者除性器刻画加以区别外,其余部分刻画均基本相同;齐萧融墓和梁南康郡王萧绩墓的辟邪二处,虽也是雌雄成对出现,但是辟邪却是右脚朝前。帝陵双角石兽左脚向前为雌与王墓辟邪右脚朝前为雌的现象,我们亦当留意。
其余二十二处中,五处仅存一只雄性石兽,当时是否雌雄并具已不可考;梁简文帝庄陵残存半只石兽;烂石陇失名梁墓残存一只双脚整齐前放之坐姿辟邪,陵墓石兽的雌雄状况无法辨别;淳化一处失名墓辟邪体型甚小,且无法辨别雌雄;另有三处一只辟邪石兽未去考察。其余十一处均是两只雄性石兽同时并存。帝陵石兽中也基本是左脚朝前者为双角。
另外,从现场实物头部的角的刻画来看,理解为马的鬃鬣梳理成的装饰性的辫缬,也不能斥之为毫无理由。陈永宁陵的石兽头部装饰就是比较明显的一例。
堞形的装饰,很难合理地出现在“麒麟”硬质的角上。但从“神性”的角度去理解,却又是无可厚非的。
(四)六朝陵墓石刻艺求对唐宋陵墓石刻的影响
相对于六朝陵墓石刻而言,唐代陵墓石刻的等级规制更加完善和严格,在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强大的生命力和大一统的王朝社会背景下,石刻造像也从浪漫的想象、有限的变形、威武而不狰狞、雄强而不恐怖的整体气息,越来越趋向于严谨和写实。虽然粗犷雄浑的大气仍在,但是雄阔恢宏背后的文雅风流、浪漫天真、秀骨清相则较南朝已有不同。这时期的石兽,神话气象明显减弱,人间语境逐渐增强;石兽也从六朝强调强烈的“动势”,转化为肃穆的“静势”;即使具备“走势”的石兽,也是那么小心和谨慎,大一统的时代,已经不需要太多的“恣意妄为”了。石兽的造型名称,也从含混不清越来越明晰完善。武则天为其母亲建的顺陵,神道上首次独创性地出现了具有时代语义的“麒麟”形象。为我们反推六朝陵墓石兽名称,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比对作用。对宋代以后至明清“麒麟”形象的彻底定型,也起着重要的开来作用。
唐顺陵的“麒麟”除了满身还没有鳞甲之外,一角、马蹄、飞翼等都落实了古籍中对“麒麟”的描述和记载。比之于六朝陵墓的石兽,除了飞翼的精神因素之外,我们难以在南朝石刻上找到其它相似或相通于唐代麒麟的地方。由此我们基本初步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唐代麒麟是根据古代典籍创造出来的具有时代风格特征的一个神兽形象,虽然继承了六朝石刻艺术的表现形式,但是就其形象本身而言,是独创的。
唐以后,宋代的“麒麟”形象因为鱼龙神话的介入,开始出现鳞甲。从宋李明仲《营造法式》里的图样就可发现,宋代的麒麟出现了“麟”身,躯体变为狮、虎式的猛兽形。由此可见,如今被人熟知的麒麟形象是有一个长期的演变过程的。”
有趣的是宋代的陵墓石刻却鲜见“麒麟”,今天所见的宋陵石翼兽,视为中国古代传说中的另一神兽一一“獬豸”可能更为确切。
其形象更因为民间“麒麟送子”的传说,而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满身鳞甲、双角(或独角)鹿形、马蹄优雅、鬃鬣飘逸已成标配。“麒麟”形象从唐宋到明清的深人人心的过程,也是越来越明确区别于六朝帝陵“天禄”形象的一个重要过程。明清“麒麟”形象的明确定型,也益发无法让人用六朝其它神兽的形象,来混淆“麒麟”的“前世今生”了。
(五)结论
综上所述,不管六朝帝陵石兽“自齐、梁、唐、宋以来,其名也乱”的程度如何,实物遗存永远是最具有说服力的证据。我们应清楚地看到“麒麟”作为鹿形神兽与“天禄”作为狮形神兽的本质区别。这是一个关键而核心的问题。时代的发展,也为名称的确定提出了新的材料和意见。中央美院尹吉南教授针对美术史研究提出的“同期文本”与“后期文本”的观点给我们的问题讨论也带来了启发。”
如何从复杂而混乱的称名中走出来,不再含糊其辞地表明讨论的结果,充分利用今天的考古资料,依据时代发展、约定俗成地、简单明了地称名六朝帝陵石兽,应该是六朝石刻艺术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因此,我们认为将六朝帝陵的石翼兽称作“天禄”、王侯墓石翼兽称为“辟邪”,可能是比较合适的。
纠缠于一角两角的区分则忽略了其神性的表达;执着于书本“麒麟”名称“混乱”的称名,则忽视了石兽狮形的主体性存在的客观写实表述,二者都是值得商榷的。我们对六朝帝王陵墓有翼神兽的称名既需要历史的延续,也需要把握时代的发展,对遗存实物的切实研究,应该是问题讨论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