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结合我国“三农”发展事实,阐释了现代农业发展中农民职业化的一般规律,即现代农业发展呼唤农民职业化,农民职业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和重要部分。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农业现代化中农民职业化程度最高也是最成功的美国的经验措施。立足我国“转方式、调结构”大背景特别是农业“三量齐增”,以及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天花板”和“地板”价格双重挤压、补贴黄灯限行的实际,总结了我国需借鉴的美国经验,主要包括有序推进剩余劳动力转移、健全农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农民教育、加大资金支持、完善农业法律体系等五方面。
关 键 词:现代农业;农民职业化;美国农业;经验启示
一、农民职业化: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的一般规律
(一)现代农业
1现代农业内涵
现代农业是农业现代化这一动态过程的结果呈现[1],是有别于而高于原始农业和传统农业的一种农业发展业态,是指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理念方法装备的农业,具体表现如农业的机械化、电气化、信息化、生物化和化学化,以及专业化、社会化、区域化、规模化、组织化和企业化等方面。针对我国的现代农业,杜青林的概括是,以保障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劳动、土地等资源生产率和商品率为途径;以现代科技和装备为支撑,在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和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综合作用下,农工贸紧密衔接,产加销融为一体,多元化的产业形态和多功能的产业体系[2]。
2我国现代农业发展
(1)我国现代农业简况。我国现代农业最初由周恩来总理于1959年12月提出。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实施、完善,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促进了我国现代农业特别是机械化、化学化、生物化等方面的快速提升,农产品商品率也大大提高。新世纪农业税费的取消,进一步加快推进了我国现代农业发展。2004年以来,中央1号文件连续“十一年”锁定“三农”主题,不仅分别从水利、机械、农田综合生产能力、科技创新等现代农业的某项重点方面进行了加强,而且2007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更是直接以现代农业为专题。同时,我国也制定和实施了多项现代农业的政策、规划,典型的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等等。
(2)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紧迫。在国家整体经济发展带动和各类现代农业发展政策的促进下,我国现代农业取得了巨大的成效。我国农业机械装备显著提高,2014年,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61%,化肥施用量约30kg/亩,远高于8kg/亩的世界平均水平①,2009年以来农药施用量也以年均9%以上速度增长。我国现代农业在机械化、生物化、化学化等取得较大提高的推动下,农民增收持续快速增加、农业产值持续增长,满足了我国居民对农产品数量上的需求,消费进入追求质量阶段。然而,我国的农业资源投入利用率较低,2015年,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农药有效使用率分别仅为35.2%、36.6%,相应比欧美国家低15~30个百分点、15~25个百分点。而且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发展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三农”发展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天花板”和“地板”价格双重挤压、补贴约束的问题,加快现代农业的要求更为迫切。
(二)农民职业化
1农民职业化内涵
农民职业化是职业农民形成的过程,其实质是农民这一词由身份象征向职业属性的转换,農民不再是经济发展初期相对于居民而言的一种身份,而是与工人、服务员一同成为一种职业。随着经济起飞、快速发展,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与传统农民的风险规避和部分市场参与相比,职业农民更注重追求利润最大化,属于(农产品)市场上的一个高度自由主体,这一自由主体包括需求和供给两方面更大程度上根据市场决策。需求方面,体现在农业生产投入品更多的来源于外部购买,而非之前的自家留存,购买品种、数量根据市场上物资价格和产品价格等共同决定。供给方面,体现在产品以销售为目的,职业农民根据市场产品价格、预期等主动预测、调整以适应市场,从而追求利润最大化。所以,职业农民有别于以往的风险型、社会型的小农经济行为,更具有了市场主体的决策特征。
2农民职业化衡量
农民职业化是职业农民的过程,这一过程可以集中反映在农产品商业化、职业农民综合素质、收入、社会地位四个方面。一是农产品商业化。传统农民生产的产品多自我满足,在一定程度上仍属于自给自足经济,职业农民生产的农产品以进入市场和销售为主,商品率(销售量与产量比率)越高,表明农民职业化程度越高。二是职业农民综合素质。为了在市场上追求利润最大化,职业农民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经营技术、管理理念、销售水平等。三是职业农民收入。绝对收入上,职业农民收入较传统农业收入更高,而且农业收入为总收入的主要或绝对来源,而且绝对收入逐渐赶上甚至超过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否则就会发生劳动力由农业、农村向工业、城镇的转移其实农民职业化正是伴随这一劳动力转移(即狭义上的城镇化)而发生的。。四是职业农民的社会地位。作为一种职业,职业农民与城镇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就业人员的社会地位趋同,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之势,如职业农民将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和参与社会(社区、村、乡镇等)民主治理的平等权利,以及享受较高水平医疗、孩子受教育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机会。
(三)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农民职业化规律
农民职业化是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必然趋势和一般规律,现代农业发展呼唤农民职业化。现代农业是较原始农业、传统农业更高水平的农业阶段,其机械化、信息化、生物化和化学化的工业装备和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的科学管理理念等典型特征较大程度上提升了农业的生产能力[1],农产品得到极大丰富并出现剩余,提高了农业商品率,而且居民消费也逐渐关注农产品的质量,同时劳动力出现剩余。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农业要素配置需逐步优化,从而达到进一步从数量、质量上保障农产品供给和农业持续发展的目的。农业要素配置逐步优化的关键就是剩余农村劳动力转移和留下来的劳动力职业化,以提高生产率非常必要。所以,现代农业发展中无论是在技术装备上的机械化、信息化、生物化和化学化,还是在科学管理上的规模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都需要农业生产者素质的提高,其具体途径就是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的职业化。
农民职业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和重要部分。一方面,农民是现代农业的核心要素。现代农业是一个广义概念,包括了“农业增长、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作为人力资本,职业农民是所有农业要素中最重要的一个,而在当今“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和“创新驱动”的当下尤为重要。另一方面,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的建设主体,农民职业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考虑到农业是与自然紧密相连的产业,具有显著的季节性、区域性,其弱质性毋庸置疑,即使是现代农业也较工业、服务业存在劣势,其较低的利润水平往往对农业劳动力缺乏足够的吸引力,从而导致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甚至无人愿意种地的问题。而职业农民可以通过提高综合素质、农产品商品化率,提高农业产出率和利润水平,有利于促进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终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二、美国现代农业发展中农民职业化的措施
根据美国农业部的定义,职业农民是指从事农业经营时间一定期限(三年以上)且主要收入来源于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者。与高度发达的自由市场经济一致,美国的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农民职业化也表现为高度市场化,如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农业经营主体形成,而政府主要关注于农民教育培训、农业专项贷款等公共支持方面,从而较为成功的实现了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农民职业化,解决了现代农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农村空心化、农业劳动者老龄化等问题,值得我们借鉴。
(一)农业劳动力转移,提高职业农民的规模化经营
受高水平工业化和市场化的影响,美国现代农业发展程度也较高,农产品和劳动力的双剩余,诱发其在19世纪20年代就开始了农村、农业劳动力向城镇、工业的转移。工业化初期,美国农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比重达63%,仅10余年,该比重迅速下降至22%,后又下降至1960年的6.6%,1971年仅为3.1,目前更是在2%以下。劳动力转移增加了农业土地资源丰裕度,提高了农业劳动力的经营规模和机械化水平,进而增加了农业劳动者的收入,为职业农民的形成提供了经济方面的动因。
(二)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为农民职业化提供良好服务环境
美国的职业农民主要以家庭农场主的形式存在,除了这一生产主体,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诱发了较为完善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为农民职业化提供了良好的服务环境。这些服务体系以私人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为主,通过签订合同(契约)与职业农民形成服务主体和对象,提供的服务包括农业投入品的购买(职业农民的需求方面)、农产品收购、储运、加工、销售(职业农民的供给方面)等各个环节的专业化服务。除此之外,美国还有一套先进农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理念的推广服务体系,进一步满足了职业农民对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服务的需求。
(三)农民教育培训,提高职业农民素质
美国农民教育培训模式可以分为两大类:公立学校内的教育培训和公立学校之外的培训教育。公立学校内的是农民教育培训的主要形式,主要对象为青年学生或即将从事农业的青年劳动力,又包括了四个具体培训方式:一是辅助职业教育培训,是正规农民职业培训的典型形式,多由一些知名专家学者教授生产管理、农业投融资等方面的农业知识、技能;二是未来美国农民培训,目的是为帮助农民培养创业能力、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拓宽其在农业领域的就业渠道;三是辅助农业经验培训,是指学生将课堂学到的农业生产经营技能,应用到自家农场或当地社区、企业,教师进行家访并进行指导;四是课堂指导的农业培训模式。公立学校之外的培训教育主要以成年对象为主,多由高中教师在夜校进行培训,时间大多安排在秋冬季的农闲期间。美国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与科研和推广为极大的推进了其农业现代化发展。
(四)农业补贴、专项贷款政策,增加职业农民资金支持
农业补贴是提高职业农民种植积极性的重要政策。为了帮助职业农民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美国实行了以直接补贴、反周期补贴、平均农业收益选择项目等为主的农业补贴政策。据美国农业部官方网站数据显示,2009年,职业农民仅在直接补贴方面就可获得7302元-11793元,而总补贴可以占农民总收入的50%以上。补贴政策直接增加了新兴职业农民的收入,提高了他们从事农业的积极性,减少了农业劳动力的流失。另外,美国还通过可再生能源援助计划(REAP)、生物质作物援助计划(BCAP)等补贴政策引导和激励职业农民从事新能源作物种植和新能源产业,这些援助可以得到最高75%的生产成本补贴,补贴期限按草本和木本分别达5年、15年。
专项贷款政策增加了职业农民对农业资金的投入。美国的农业专项贷款始于1990年的农业法案,2012年农业法案一直保留,但贷款规模和力度都进一步加大。专项贷款是由美国农业部市场服务局(Farm Servince Agency)提供的一种临时性、过渡性的资金援助,服务对象主要是缺乏启动资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资金且无法从商业信贷机构获得商业贷款的农民。农民专项贷款包括农场所有权、农业生产经营的直接贷款和担保贷款,只要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时间三年以上,且满足担保条件的农民,就能获得市场服务局发放的最高额度30万美元的直接贷款,以及服务局提供担保、商业银行等信贷机构发放的额度为121.4万美元的担保贷款,其中市场服务局承担90%甚至95%的贷款担保责任。但市场服务局一般会对直接贷款和担保贷款实行用途管制。农业专项贷款为职业农民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2010年,市场服务局提供了达23亿美元的农场所有权直接贷款、30亿美元农产经营直接贷款,加上担保贷款,全年共计投入各类贷款近180亿美元,而至少35%的直接和担保贷款,以及40%的其他各项贷款发放给了新型职业农民[3]。
(五)完善的法律体系,为职业农民生产提供法律保障
美国建立了以《农业法》(又译为“农业法案”)为中心的涉农法律体系,而且对新型职业农民有直接的行文规定、规范和支持、保护。美国于1985年、1990年等多次修订了《农业法》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农业形势,期间,1989年美国国会还专门通过了《LISA法案》以及通过了与农业大法相辅相成的“保护计划”,鼓励政府和农户贯彻落实长期保护资源、環境的方针。针对新形势和现代农业新问题,美国又于2008年、2012年修订了《农业法》这一农业产业的大法,其中,2012年,专门针对新型职业农业进行了相关政策的完善,如支持和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有机农业、特色农业和食物本地化。另外,美国还制定和多次修订了有关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的法律法规,为新型职业农民从农业生产的投入、生产以及后期的加工、销售等环节提供了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了明晰了职业农民的责任,同时也保护了其现代农业建设的权利。
三、现代农业发展中农民职业化的美国借鉴
(一)借鉴的基本逻辑
发达国家经验表明,在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农民职业化是必然趋势。同时,农业资源禀赋条件差异诱致了各国农民职业化路径的不同,这说明,农民职业化路径的选择不能盲目照抄照搬别国的做法和措施,而应根据自己的农业具体情况(如劳动力、资本、土地、水资源的丰裕度)和农民职业化现状进行布局。所以,在总结美国现代农业发展中农民职业化做法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的基本逻辑是:
1借鉴的宏观背景和基础,即国家发展阶段必须清晰。美国的农民职业化起步较早,目前其农业劳动力仅占全社会总劳动力的不足2%,其市场化、工业化水平远比我们高,其彼时现代农业发展中农民职业化的做法必须根据我国整体经济发展阶段向联系。就这一点来讲,必须认清我国仍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民职业化将同步进行[4],也必须考虑到我国经济增速由高速向中高速换挡、驱动由资源和投资向创新转换的新常态阶段。
2我国人多地少水缺的农业资源禀赋基础,以及农业面临的问题和任务。与美国的人少地多的农业资源禀赋不同,我国面临着人多地少水缺的农业资源禀赋事实[5],我国人均耕地、草地、林地、水资源分别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30%、40%、14%和25%。另外,我国居民消费正逐步更加关注质量的转变,农业生产面临着“国内外成本双挤压”、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的资源和环境紧约束、补贴黄灯限制等一系列现实的紧迫问题,而且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四化”同步战略的短板,通过农民职业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最终补我国现代化短板。
(二)美国现代农业发展中农民职业化的经验启示
1有序推进剩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城乡一体化,有序推进剩余劳动力转移。在美国,农民职业化已经基本实现,农民已经真正的成为一种职业,并且收入、福利等均不低于甚至高于城市工人等其他职业群体。从劳动力流动的推拉力理论思想出发,应该提高农民生存、生产、生活环境,减少城乡之间的差距和藩篱。一方面,提高农民生存、生产、生活环境。增加职业农民的环境,有利于提高农业的吸引力,留住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具体而有效的措施包括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健全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善农村“科、教、文、卫、电、水、路”等。另一方面,缩小城乡之间收入、公共服务上的差距,特别是改革户籍制度,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福利差异,为农民职业化提供有利的制度土壤。
2健全农业服务体系,为农民职业化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服务体系是职业农民和现代农业发展共同需求。从分工、专业化、规模化角度来讲,职业农民意味着专业从事于农业生产及其纵向延伸环节,而农资购买、机械作业、除草、病虫害防治、销售等环节则由服务主体来完成,职业农民在生产中需要怎样的、需要多少服务,只要通过通信设备就可以很容易的获得相应的优质服务。服务体系完善,可以促进农民专业从事农业生产工作,有利于农民将精力集中于生产环节,易于根据市场变化和预期调整生产[6]。也就是,农业服务体系,有利于职业农民题中应有之义的生产决策,这是农民作为一种职业属性的需求。美国的农业服务体系更多的由市场发育而成,以私营企业、个人和专业合作社为主,这方面我们发展的还不足,美国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3加强职业农民教育,提高职业农民素质
职业农民教育,对于增加农业生产者的人力资本投入有明显作用。美国的经验表明,农民职业教育应该体现多样性,满足不同背景(如年龄、受教育程度、务农经验等)的职业农民的需求。具体到我们国家现代农业发展中的职业农民教育而言,首先,应该立足于各区域农业资源禀赋条件,充分发挥大学特别是涉农大专院校的作用,通过定期开展职业农民培训班,讲授实用的农业专业技术和投资管理理念,对象主要为中青年职业农民,所需费用全部或大部分应由财政承担。其次,可以通过实地教学培训、现场教学等方式向职业农民展示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方法、装备等,主要教育对象为从事农业实践较长的农业经营者,以短期培训为主,费用大部分由财政承担。最后,集中科研院所、农业主管部门、基层组织、企业等多种力量,健全和充分发挥科技研发、推广和成果转化,增加先进的农业技术装备,提高职业农民素质和人力资本。
4金融、补贴组合拳,加大资金支持
农业发展具有显著的正外部性,大量资金投入是各国政府的普适性策略,且具有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的效应[6]。现代农业高度发达和农民职业化程度较高的美国,一直通过金融、补贴等政策增加农业投资,其中对职业农民发展更是施以较大优惠政策。对于现代农业和农民职业化较为落后甚至刚起步的我国而言,通过金融、补贴等政策组合,加大对农业资金支持更为重要。金融政策方面。应充分考虑金融机构行业的盈利性质,以加快金融机构改革为契机,为农民职业化提供商业、专项贷款上的优惠政策。同时,创新试点推广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农民组织的金融功能。补贴政策完善方面。充分利用WTO的绿箱政策,合理利用黄箱政策,合理加大财政对农业补贴和投入力度。另外,还可以尝试引导工商资本有序进入农业、农村,支持农业大户、能人转型升级为职业农民。
5完善农业法律体系,为农业现代化、农民职业化提供法律保障
法律是一种最高对权力和义务的制度保障。针对农业法律,其主要指农业资源要素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保护产权,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引导投资,维持生态平衡,提高农产品质量,推动农产品出口,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美国农业法律法规有上百条,并且根据农业发展阶段和特点不断的修订,如美国的《农业法案》大概4年就修订一次,以适应最新的发展特点和解决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问题,最近一次修订是2012年,就是针对美国新兴职业农民这一主题进行的修订。而我国的农业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较晚,而且20余年才修订一次。就我国现行的各种涉农法律法规而言,对于现代农业发展中的核心,及其建设主体——农民职业化有直接规定的极少,而专门针对职业农民的几乎没有,仅有2006年以来个别年份的中央1号文件间杂涉及。从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现阶段来看,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完善农业法律体系,为农民职业化提供法律保障(通过修订和严格执行宅基地法、农田占补条例等减少侵害农民利益的违规行为)尤为亟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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