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胜艳
【摘要】:男权主义社会中,女性自身的生活体验和价值观往往被掩盖和曲解,搁置在大的文化背景中,女性的的幸福观由男性来界定并掌控。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女性的幸福多被框定在爱情与婚姻中,其实这是画地为牢,是狭义的幸福观和潜在的男性中心意识。幸福是个人化的、私有的,女性最大的幸福在于决定自己的命运。
【关键词】:男权主义;女性幸福观;男性中心意识;女权主义
一、曲解:男性视角下的女性幸福观
幸福始终是全人类的共同渴望和永恒价值,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幸福是生活的目的和意义,是人类存在的至上的目标。在谈论女性幸福观之前我们必须寻找一个全新的基点,以往我们总是无意识地把这个问题放在既定的社会背景中去讨论,得出的结论也就大同小异。要真正理解女性的幸福,我们必须放弃一贯的男性视角,跳出当下的社会背景,把女性当作独立的个人,通过女性自身的经验和价值观来理解其生活和需求。
首先要正视这样一个事实,对于幸福的理解存在很大的性别差异。男性视角下的幸福多与物质、金钱、事业的成功有关,幸福要靠自己主动争取,要靠不断地奋斗,另外,给心爱的女人以幸福也被囊括在男性的幸福准则之中,换句话说,男性通过扮演救世主或者英雄的角色来提高其幸福指数。而女性的幸福观并非如此,她们的幸福多与感情、奉献、家庭有关,尤其是在中国,家庭更是占有很大的分量。排除个别的拜金女,大部分女性认为,只要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吃苦也是幸福的,她们愿意与爱人共同拼搏,创建属于两个人的幸福。“幸福不是房子有多大,而是房子里的笑声有多甜;幸福不是你能开着多豪华的车,而是你开着车能平安到家;幸福不是听过多少甜言蜜语,而是在你伤心的时候能有人对你说:没事有我在……”[1]这才是对女性幸福观的真实写照。与男性相比,女性的占有欲要弱的多,因而她們更容易满足,从某种程度上讲,女性渴望的是“小幸福”,一枚大大的钻戒不见得比一杯她伤心时送上的热茶更能打动她的心。从女性的角度讲,“我在意你”或者“我需要你”的分量要远远胜过“我爱你”。
但在当今的男权主义社会中,对幸福感知的性别差异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視。在关爱弱势群体的旗帜下,女性扮演者幸福接受者的角色,这甚至成了默认的社会道德。但从另一个角度讲,正是这样的角色定位,掩盖了女性的个人价值,剥夺了女性被需要的权利,其实“被需要”本身就是一种幸福。男性在回答女人对社会的贡献时,强调的是助人、辅佐的特性,尤其和家庭分不开。在男权主义社会中,女性是男性的私有财产,或者附属品,“男人常常说起话来好像他们拥有女人的身体,像是讨论汽车或音响一样对女人评头论足——如同为买主提供购物清单”。[2]这样,在男性中心意识下,女性自身的生活体验和价值观往往被掩盖和曲解,发言权被剥夺,社会从男性视角来解读并定义了一个时代的幸福,其中女性的幸福观充其量算是男性幸福观的附属品。女性的幸福由男性掌控,体现的是一种潜在的男性霸权主义,就如同“女士优先”的口号本身就带有贬低女性的意味,是对男女不平等的默认。
有学者提出当今社会出现男权主义削弱,女权主义复苏的趋势,压迫女性的现象不复存在,相反男性更多地受到不平等待遇。但这一观点并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因为在经济领域男性仍然占有绝对的优势,这就决定包括政治、历史、文化在内的一切领域都由男性来掌控。因而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男性是主动的,靠实现自己的价值来获得幸福;而女性是被动的,只有依附于男性,凭借男性的成功来标榜自己的幸福,并且这种幸福还是在男性话语霸权下的幸福。
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社会文化背景,尤其在中国,社会对男女各自的角色扮演有着严格的规定,中国的传统文化为男性塑造的是顶天立地的英雄角色,代表权威;而女性要遵从“三从四德”要甘于为男人、家庭和社会做贡献,基本上没有自我概念的存在。因而,为了达到男女在幸福观上的平等,我们要唤醒女性的权利意识,把她们从男权主义中解救出来,还原成独立的个人,赋予她们话语权,让她们自己阐释什么才是“女性的幸福观”。
二、囚禁:婚姻设定女性的幸福标准
女性幸福的标准是什么?2010年3月份,一部名为《老大的幸福》的电视剧给出了答案,该剧塑造了一系列性格各异、光彩照人的女性形象,这些女性所处的社会地位和生存状态各不相同,她们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当前广阔的社会内容和当代女性的生存状态及精神面貌,同时该剧将女性幸福的标准设定在婚姻爱情中,换言之,该剧认为一个女人幸福与否,主要在于她是否拥有甜蜜的爱情、美满的婚姻以及和睦的家庭。因而女性获取幸福的唯一途径在于取悦男性走进婚姻殿堂,至于通过事业实现人生价值获取幸福永远是男性的特权。剧中,为自己的事业打拼的女性辛雯在其中是一个非常可怜和辛酸的角色。该剧,提出这样的观点,女性追求幸福的过程就是寻找感情归宿的过程,而家庭往往可以给予女性情感上的安慰。
对中国而言有着异常神圣、严肃、庄严的信念不是个体,而是由个体组成的家庭,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是最基本的初级群体,家庭是一个绝对的整体,而家庭成员尤其是母亲只具有相对的道德价值。三从四德的教条让女性在家庭中扮演奉献者、牺牲者的角色。女性的幸福与家庭、家族联系在一起,中国传统婚姻的本质是传宗接代、香火永续。因而家族的延续对实现女性的幸福是至关重要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女性作为工具的价值要远远高于作为一个独立人的价值。[3]
三、掌舵:女性最大的幸福
有关幸福的定义有很多,诺贝尔奖得主Daniel Kahneman在《重新定义幸福》中指出,幸福包括:整体的幸福感;积极的人格特质;积极情绪;愉快的感觉。心里学家Ed Diener则言简意赅地指出,幸福就是生活满意度高,积极情绪多而消极情绪少。从这些定义中可以看出,幸福是个体对自身及环境的满意,既包括瞬间的快乐感受,也包括长久的意义体验。所以幸福是个人化的,并且“任何一种生活都有它的快乐和悲伤,你不能用一杆秤,一把尺子,给幸福一个刻度,在此之上就是幸福,否则就是不幸。”[4]
同样女性的幸福也是如此,没有标尺,没有刻度,是对个体自身和生活环境的主观感知。并不像男性视角下所说的那样,女性的幸福可以由男性给予,可以用于交换。女性的幸福也不应该掌握在男人的手中,所罗门的故事早就告诉我们:女人的幸福在于决定自己的命运。也就是说,要真正实现女性的幸福,首先要把女性视作独立的个人来尊重,具体讲,是指女性有根据自己的生活体验定义幸福的话语权,并且在幸福的追求方式上有自由选择的空间,有权控制自己追求何种幸福。
让女性获得属于她们的幸福,从理论上是可以实现的,但放置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在男权主义社会中着手去做却不是一件易事。但我们不能知难而退,作为社会工作者,我们有担当社会医生这个角色的义务,有倡导实现全方位男女平等的责任,要引导女性改变在目前这个社会结构中的无权力状态,唤醒她们争取个人幸福的意识,促使她们采取行动去改变自己的境遇,进而把握自己的命运,幸福的获得便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参考文献:
[1]窦东徽,樊富珉.当今社会需要什么样的幸福观和成功观[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1,11(1):14-16.
[2]雪儿·海蒂,林瑞庭,谭智华.海蒂性学报告(男人篇)[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2,9:94-97.
[3]蒋颖荣.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幸福观[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1,11(1):18-20.
[4]米江霞.德育的灵魂:成就人生,实现幸福——亚里士多德幸福观启示[J].Value Engineering,2011,34(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