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
摘 要:学校公共生活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生活对塑造学生的公共品质、公民人格等有着重要价值。然而,由于科层制、课业负担以及狭隘的利己主义等原因使学校公共生活官方化、形式化、虚假化,如何重塑有德性、民主的、真实的学校公共生活成为教育者当前关心的问题。
关键词:学校公共生活;缺失;重塑
在应试教育与多元价值的冲击下,我国的中小学生要么因教育过剩而缺乏公共生活体验,要么因狭隘的利己主义而主动放弃公共生活或失去公共生活能力。学校作为教育系统中的主要社会组织,兼具“社会性”、“公共性”与“教育性”,如何建设有德性有教育价值的学校公共生活,使小公民们能够处理好私己生活与公共生活的关系,能够以主人翁心态积极参与、创造民主的公共生活,是当前我国教育系统中的难题之一。
(一)何为学校公共生活
我们可以依据学生的生活场所将其生活分为家庭生活、社区生活、学校生活三个范畴,其中家庭生活主要以家庭伦理为基础,强调学生的私德;社区生活虽然强调公共性,但不是以培养学生的公德为目的,而是要求展现、检验公德;而学校组织本身具有公共性、伦理性、育人性的特征,因此学校生活既是一种特殊的公共生活,又是一种以师生、生生相互交往而形成的教育生活。第一,作为特殊公共生活的学校公共生活,是指师生、生生作为平等主体以一定的法理规范为准绳就公共事务进行协商对话,以追求问题解决、维护公共利益和良善秩序,并能够培养学生公共价值观与公共知识、公共交往能力的民主的、联合的教育生活。第二,作为教育生活的学校公共生活,是指学生在广泛、积极参与公共生活过程中,能够得到师长的理性引导,在此意义上,我们说学校公共生活对于学生公民人格养成具有重要的价值。
学校公共生活的建构应该从儿童的视角出发,既要强调复数性儿童本位,尊重不同的个性表达与私密空间,还要充分考虑不同阶段儿童发展的特点,逐步引导儿童自然、自由、自觉地成长为社会公民。本文所探讨的学校公共生活主要是指以学生为主体,以课堂教学之外的课外活动、课间休息为载体,既强调学生的自主自治、自觉自愿、自由平等,又强调学生的边界意识、责任意识与权责一致,旨在促进学生公民人格养成的公正的、具有关怀伦理的团体生活。
(二)学校公共生活的缺失
中小学生一直被家庭着、学校着,却缺乏公共生活体验,逐渐丧失公共交往能力,成为家长、教师争相标榜自己的工具和武器。在我国影响中小学生进行公共生活体验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第一,杜威提出公立学校应该创造讲民主的公众,而科层制的管理机制以及韦伯所言的学校地位文化恰恰阻抑了民主公众的生成。学校公共生活由教师主导,被形式化、官方化,脱离中小学生生活实际,从而缺乏吸引力。第二,迫于升学、就业等压力,中小学生的日常生活被学习占据而缺乏体验公共生活的时间和机会。正如卢晓东教授所言,超负荷的学习量在强化基础的同时,会诱使我们陷入“范式陷阱”,固化思维模式,阻抑创新。超负荷学习量、“三点一线”教育、“工厂式”标准化教育已然成为我们成人对孩子天性和自然、快乐成长的“暴力干预”,成为公众呼吁教育为孩子留白,建设学校公共生活的强大动力之一。
(三)重塑学校公共生活的路径
面对学校公共生活的困境,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学校公共生活的主体是谁,学生还是老师?我们又该如何处理好公共生活中的师生关系、生生关系?对于学校公共生活的主体有“学生说”也有“老师说”,但无论谁是主体,都应以作为公民的个体与公众而出现,只有前提为公民,师生关系与生生关系才有可能走向平等的主体间性。第二,我们该如何理解学生的公民身份?中小学生怎样才能由“是公民”到“做公民”?公民培养与形成的关键在于以学生的生命在场取代身体在场,充分理解学生的社会身份、情感态度,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负责任的公民生活。第三,我们一再尊崇的学校公共生活的道德维系,诸如“公约、理性、平等、关怀、责任”等,到底是在强调做还是强调不做?我们应以此为契机,使学生学会站在弱者的角度去看世界,看生活,学会保护弱者。第四,学校公共生活应该走向理性化还是情感化?应该依靠法律、契约、公约来维护秩序,还是依靠道德、人情?是否应该超越理性与感性,以关怀伦理为核心?
参与学校公共生活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公民素养、公共精神、民主合作能力,使之成为公共生活的积极参与者、创造者、承担者。面对学校公共生活现状,我们应该从德性视角来反观我国学校公共生活的现状,并透过公民社会的伦理要求来探索重塑学校公共生活的可行之路。学校公共生活的开启主要在事实与价值层面来展开,事实层面主要指学校公共生活的具体形式,价值层面主要指学生对学校公共生活内涵、伦理基础、公共价值等的理解。[1]在事实层面,学者们主要围绕下述几个方面来谈:第一,学校公共生活的良序善好依赖一定制度的规约,比如听证会制度、班级制度、学校章程等。目前,很多中小学正在进行提现公共价值与理性精神的现代性学校制度的设计与实践。学校制度以公约的形式出现,既能吸纳学生的智慧与声音,得到学生的广泛理解与认同,又有利于学校管理扁平化,实现师生关系的和谐、主体间性。第二,活动是学校公共生活的主要载体,也是学生实现公共参与,学会公共交往,关注社会现实问题的有效途径。第三,公共生活需要公民组织,因此重塑学校公共生活需要重塑学生组织。学校应该给予学生组织一定的发展空间,以学生为主体,由学生发展,为学生发展,让学生自觉自愿参与,实现学生的自主与自治。
在价值层面,主要围绕学校文化与公共话语来谈。第一,学校文化与学校理念是学校公共生活的灵魂,也是学校组织各项活动的背后机理与价值引导,因此建设人文学校,守护学校的历史文化资源对建构学校公共生活有重要的价值。第二,学校公共生活的开启还需要依靠公共话语,其形式主要包括演讲、辩论、办报等。第三,学校的公共生活应该尊重学生的年龄与心理发展规律,符合学情,使学校生活儿童化。这也有助于推动公民道德教育的内容与形式依儿童年龄与心理特点分层,实现各年级段学生过不一样的生活。
参考文献:
[1]刘铁芳,曹靖.公共生活的开启与学校教育目标的提升[J].教育研究与实验,2012(06).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