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源市将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释放农村经济活力。
(一)积极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努力破解规模过小这一当前农业现代化的最大制约,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将更多现代生产要素、经营模式、发展理念引入农业,推进农业机械和科技成果应用,开拓农产品市场,提高农业组织化、产业化、市场化水平。一是创新规模经营模式,积极利用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二是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农业的生产用地、新增生产补贴等政策要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增强新型经营主体辐射带动能力。按照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指导意见,建立和完善认定管理办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650人。三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建立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抓好东辽县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启动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引导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的农户自愿退出土地经营权。支持代耕代收、统防统治、农资供应、饲料配送等服务业发展,鼓励科技人员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
(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继续抓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力争2016年底前完成。启动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建立和完善“三权分置”办法。充分发挥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作用,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引导农户自愿互换承包地块。按照国家和省相关工作部署,探索将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指标。通过金翼蛋品2000万只一村一场蛋鸡养殖、正旭食用菌产业园、东辽黑猪公司20万头黑猪扩建、东霖草编60万件草编等产业和项目,大力扶持村集体经济、尤其是43个贫困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配套改革措施的跟进和落实,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加快经营组织创新,探索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三)推进农村金融创新。一是扩大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在东丰县沙河镇、那丹伯镇试点的基础上,东丰整县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探索积累经验,逐步在全市推广。大力支持农业银行扩大业务覆盖面,积极引导其他金融机构参与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二是加快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进度,在东丰、东辽两县试点的基础上,把龙山区、西安区、开发区吸收进来,力争实现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全覆盖。完善政策措施,简化相关流程,降低贷款门槛,提高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启动畜牧物权抵押融资试点,加强与农业银行等金融部门合作,适时开展畜牧物权抵押融资试点,激活畜牧养殖企业资产,有效解决养殖户发展资金不足问题。四是全面落实农业保险政策,加强与安华、安盟、人保等保险公司合作,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四)抓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深入贯彻国家、省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制定符合市情的供销合作社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市、县及基层供销社的综合改革。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在经营、服务和管理上不断创新,充分释放和激发供销合作社动力、活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五)扎实做好粮食流通工作。一是落实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库点布设和收储管理工作,加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力度,保证粮食收购市场顺畅有序。二是强化政策性粮食监管,通过人防、技防等措施,采取驻库监管、联合巡查和库存检查等方式,保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完好。积极推进“粮安工程”,指导企业积极申报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资金支持。三是稳妥推进“粮食银行”试点,加大“粮食银行”宣传推广力度,力争再扩大1~2户“粮食银行”试点。四是继续完善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加强仓储规范化管理,做好粮食企业安全监管,提高地方粮食收储保障能力。五是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确保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要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承担起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強粮食生产和流通能力建设。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作为重点工作,列入绩效考核,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