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程
摘 要:广场政治不善于建立一个秩序或规则,却有充分的能力去改变现行的秩序或规则。广场政治实质上是非专业性的群体决策与意志体现。在新媒体的推进下,我国逐渐形成了现代广场政治,在由5亿中国网民构成的公共空间里,网民意志的正确、有序、有效表达依然存在难以突围的困境,并呈现出无序、畸形的发展态势,所以亟需政府治理力量的介入来突破目前僵化的失调模式。社会冲突论基于社会冲突的负面功效更突出强调发挥冲突的正向功效,那么借助社会冲突论构建一个有序的网络公共空间,将对改善网络民意表达机制,使其与我国社会政治生态相适应,释放更多的正面的社会活力展现一定效用。
关键词:广场政治;社会冲突论;政府;民意表达机制
在缺少规范约束的情形下,网络本身行为是一把双刃剑,网络的话语组织形式增加了民主与公正的机会,同时也带来非理性思想及的泛滥。政治参与的虚拟公共平台渐显广场效应。聚集在这种效应下的网络民众,心理会发生畸变,行为变得不稳定。有意识的个体容易消失,代之以无意识的群众。事实上,更多时候网络公共空间表现出一种无序的广场政治状态。同时,冲突也是处于发生、缓解、复生的持续不断的过程。借用社会冲突论,正确认识网络公共空间的冲突,并引导其朝着缓解社会系统压力,促进社会进步的方向发展,将成为重要命题。
一、 中国网络公共空间向“广场政治”迅速演变的成因
(一)转型时期社会情绪的空前释放
目前,中国社会正处于深刻的转型期和利益调整波动较大的时期。伴随着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多元化,社会阶层分化也日益激烈。社会阶层分化加上日益模式化和固化的排斥性体制,造成阶层之间乏力与流动渠道不畅,慢慢导致社会阶层固化现象。底层民众长期被排除在社会公共资源之外,现实和理想的差距造成民众的浮躁化,进而引起民众情绪化的淤积。再加上社会缺乏相关约束引导机制来转移民众的情绪,在自身利益求诉过程中,民众往往借助网络这一“弱者的武器”来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当引起网民情绪化的对象太多,网民却不能找到有效的宣泄和不满的渠道时,网络则成为延续的“广场”,承载着社会安全的减压阀。
(二)理念层面的过于依赖
网络公共空间中可以充泛民主意志,被民众看做是一种对社会发展具有良好作用的场域。人们寄希望于此场域中的社会舆情能够反映民意,表达民主意志,成为中国社会政治民主化的重要形式。很多人对网络广场就有了一种美好想象:一方面,网络公共空间能够拓展中国民众的政治参与空间,提升社会舆论对政府的监督,成为廉政建设的辅助工具;另一方面,网络公共空间通过舆论压力影响社会权力的执行过程和方式,从而缓解公民与政府的矛盾,最终避免街头群体性暴力事件的发生。
(三)民粹主义的过度膨胀
正如俞可平教授说过,民粹主义的兴起,汹涌的民意有时也变成一种“软暴力”,扭曲了正常的社会政治生活。由于网络是一个没有中心点的系统,所以网络政治是没有中心权威和中心话语的平台。正所谓政治姿态大于理性思考使得网络空间空前膨胀,向着非理性方向发展,网络草根政治愈演愈烈。其实质是一种民粹主义的泛起。因为在传统的主流媒体上,权威、精英占主导地位,民众缺乏表达自己声音的渠道与机会。具体表现为群众把民主制度下的言论自由当作挡箭牌,大肆对富人和官员展开了激烈的批判,将其符号化,盲目反对精英。
二、 中国网络空间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
网络信息传播的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虚无主义、情绪化等特性使得网络民主难以规范。网络民主在推动社会民主进步的同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阻礙着中国网络民主的健康发展。
(一)网民及其议题的分散化可能会影响网络民主的深度
目前,中国公共网络空间尚且还处于一种无序的广场政治状态。广场政治与直接民主挂钩,每个人都有发言的机会,每个人都是言论自由的,都是一个独立思考的个体;但另一方面,广场政治总是暗含着非理性决策和个体被淹没的宿命倾向,人们处在人声鼎沸的广场上,个体民意表达的被忽视、分散,网络民主往往不能进入深层次的核心环节,囿于浅层次的网络骂仗。
(二)网民的非理性可能导致网络民主群体极化现象
网络广场的言语暴力事件多发,不断地损减社会公信力,不仅不会起到社会集体情绪发泄和引导的良好作用,反而会导致这种情绪的失控冲动。网络广场是一个充满道德感的场所,是一种用道德情绪代替理性管理体制的场所。迷茫的道德冲动,始终无法让网络话语场域摆脱“广场政治”的非理性缺陷。一方面,网络话语以发现、揭秘、质疑和公论的方式,向政府施加压力,从而使官员减少了腐败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网络话语依旧没有能力还原事件的原始过程,也无法在营造所谓“事件透明化”的过程中让人们获得理性的思考。简单的二元思维即“非黑即白”和传统宗法社会的道德想象和公平诉求,已经在网络话语揭秘之前就暗中成为主导网络广场人们行为的政治情绪了。
三、 中国网络民主发展面临的困境
(一)网络信息的恶性变量与灰色地带
网络信息数量过度膨胀、网络信息质量良莠不齐造成信息困境。一方面,网络用户对象有时候不仅仅是单个个体的民意表达,其写作目的不单纯,甚至是被操纵、被扭曲过、被过滤过的民意。链接与发表时间有时候呈现出漏洞百出的状态,违背合理性。另一方面,信息的组织与传播方式芜杂。信息有时并非由专业的研究协会组织发布的,进行传播的渠道错乱,信息不具有权威性。信息来源的不确定性、信息的广度与深度不能保证。
(二)民主异化,挑战政治认同
如果网络民主造成事实上的“网络暴民政治”,那么民主必然走向它的反面,出现民主的异化。群体极化现象也往往使得网络民主陷入混乱之中。再加上网络主题的不确定性,使得网络民主的责任主体难以确定。这种言论的自由化、多元化,以及网络话语权日益强大的现实影响力,很有可能对这些矛盾与冲突起到助长的作用,甚至对现有的政治制度造成冲击,影响到社会政治的稳定,其缺点是不容忽视的。
(三)网络民主法律和道德缺位
到2003年,我国共有37部中国计算机信息网络政策、条例、规定、办法、通知等设立并付诸实施。尤其是2000年10月8日,信息产业部发布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成为我国一部明确针对网络话语管理的规范文件。但是,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在这方面的规定或者范围太窄,或者过于笼统,对网络话语权的管理仍显单薄。它涉及技术的、内容的多方面问题,需要一个权威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出一个更加系统的规范。[1]网络民主中多元的道德观念导致道德评价标准失衡,道德规范难具操作性,法律和道德约束的缺位,导致网络民主发展的无序状态。
四、 政策建议
(一)价值观理念层面
1.破除网络民主、网络民意的幻觉
網络技术作为技术,嵌入在现行政治体制中,逐渐成为群众的工具性表达,其本身并不必然带来民主参与和现实政治的进步,也不可能自动改善现实民主政治的困境。网络议政并非万能的,虚拟空间终归无法取代现实空间,网络生活终究不能取代现实生活。不以组织化和制度化为前提的网络政治,从根本上说,不过是一种无序的广场政治。
2.保持传统媒体的舆论高地
网络信息冗杂、可信度低,在允许并鼓励传统媒体与网媒竞争的同时,加强传统媒体可以净化信息源、及时引导主流舆论的作用,防止出现网络“暴民政治”的悲剧。同时要给予传统媒体一定程度的独立与言论表达自由,避免完全沦为政府的代言人。构建传统媒体与民间自媒体有序竞争的多元格局和舆论空间。
(二)政府治理层面
1.架构法律与技术的基础,缓解冲突的负面影响
政府应当承担起对网络的管理责任,力求将网络活动纳入秩序的范畴中。针对网络政治的无序化,首先要以法律制度明确公民权利,同时严格执行网络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分级负责。逐步制定专门的网络传播法,既考虑法律规范的传承性,又要确保相关政策法规富有弹性。同时培训专门的网络执法人员,提高政府网络治理的法制化水平[2]。
2.政府理性对待,发挥冲突正向功效完成转型
面对目前相对僵化的困境,政府要理性对待。在政治上依法要求,在具体方面宽以待之,在发展中逐渐摸索合适的管理办法。利用合适的方式对网络公民社会进行引导,建设良性的网络话语平台,让知识理性、现实理性成为引导网络公共空间话语的主导力量,克服网络广场话语建立在“宣泄情绪”基础上的非理性缺陷。积极建立正确的网络民意表达机制,促使网络政治由广场政治向公民社会深刻转型,让网络公民社会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序力量。
五、 结语
在“互联网→公共领域→公民社会”的逻辑中,公民社会不会自然形成,网络广场的冲突也不会自我化解。中国的公共网络空间同样需要由一种由广场政治到广场文化的深刻转型,由广场政治向公民社会的深刻转型。广场政治的狂热不可能一直保持,广场政治是民主的学步,但不是民主生活的常态。从社会冲突论的视角,面对网络民主的兴起,政府努力构建网络民意表达维护机制,把握正确的选择是扭转网络民意表达的负向功效,发挥其正向功效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政治文明视野中的网络话语权》毛旻铮、李海涛 《南京社会科学》(2007年第5期)
[2]《多重逻辑下的网络公共领域建构》黄金《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