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猫

2016-05-30 10:48夏目漱石
阅读(书香天地) 2016年3期
关键词:女仆破洞角落

[日]夏目漱石

我是猫。还没有名字。

你问我是哪里出生的,那哪能记得。就记得独自一人在阴暗潮湿的角落奶声奶气地哭。正是在这个角落,我第一次与“人类”相遇。后来才知道,当时遇见的,是人类中最狰狞的穷学生。听说他们经常把我的同胞们抓来煮着吃。还好我年幼无知,当时一点儿没觉得害怕,只是他把我托在手掌上“嗖”地一下举起来的时候,有点晕晕乎乎。在学生掌心上稍微定了定神,我就看到了他的脸。想来这就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人类的脸。唉,那张怪异的脸带来的惊恐,我至今依然记得。本应该有毛装饰的脸寸草不生,光溜溜得像个烧水壶。这之后我也见过不少猫,但从没有哪只毁容到这种程度。不仅脸的正中央高高耸起。下面的洞穴还时不时噗噗地喷出白烟。那白烟太呛了,简直要把我熏个半死。后来才得知,原来那就是人类抽的香烟。

我正在这个学生掌心里优哉游哉地坐着,忽然感觉天旋地转。不知道是自己在动还是学生在动,总之转得我头晕目眩,直犯恶心。看来真的要去见阎王爷喽。我正感到绝望,只听“咚”的一声,我硬是被砸到了地上,摔了一个眼冒金星,当场昏了过去。

苏醒过来,发现学生不见了。身边众多的兄弟姐妹消失了,就连至关重要的老妈都不见了踪影。我定了定神,发现自己已经身处一个全新的地方。这地方比最初的角落亮多了,强光刺得眼睛都睁不开。目前发生的一切都太诡异了,我嘀咕着,想试着慢慢往外爬,这一爬不要紧,全身哪儿都痛。

这才发现,我被学生从稻草堆一把甩进了竹林里。

我吭哧吭哧地爬出了竹林,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水池。

我在水池前面坐下来,准备好好想想接下来怎么办。其实想也白想。干坐了一会儿,我决定试着哭一下,没准那个学生还会过来找我呢。喵——喵——,我叫了几声,连个鬼影子都没来。只听见风吹皱池水沙沙响,太阳也渐渐落山了。肚子越来越饿,到最后连哭都哭不出声音来了。不行,必须得去找点吃的,我下定决心,拖着酸痛的身子沿着池子左边爬去。

真是步步钻心!我强忍痛苦爬呀爬,终于爬到了有人类气味的地方。嗯,有人类的地方就有吃的,我略感安慰,从竹篱笆的一处破洞偷偷潜进了一户人家的院子。能如此幸运遇到破洞,真是前世修来的福分。不然很有可能就变成路边的饿死鬼了。想来这就是“一树之荫,前世之缘”吧。

直到现在,这个破洞还是我去拜访邻居三毛姑娘时的必经之路。

我虽已偷偷地潜入这户人家的院子,却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天色越来越沉,肚子越来越饿,气温越来越低,眼看着就要下雨,已经没有时间磨蹭了。总之,先去那边明亮暖和的地方吧。我继续走着,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已经走进他们的房间里了。

在这里,继那个学生之后,我第二次与人类打了个照面。首先看到的是女仆,女仆比学生更残忍,看到我第一眼就抓着我的脖子,二话不说把我扔出了房间。

我痛苦地闭上眼睛,心想这次是死是活,只能听天由命了。可是,寒冷和饥饿已经激起了我的求生欲望。既然没摔死,我就趁女仆不注意的时候,再次偷偷溜进厨房。自然,不一会儿又被扔了出来。就这样她扔一次我回去一次,扔一次回去一次,来来回回至少重复了四五次。也就是从这以后,我打心眼儿里讨厌女仆。直到偷走了她的秋刀鱼作为报复,才算狠狠地出了一口恶气。

就在我再一次要被扔出去的时候,这家的主人来了,说:“太吵了!发生什么事情了?”女仆就拎着我,冲着主人说:“这只小野猫太讨厌了,总是往厨房跑,赶了好几次都赶不走。”主人捻着鼻子下面的几根黑毛,端详了我几眼,说:“那就留在家里吧。”接着扭头回房间了。

看起来主人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女仆好像很不情愿似的,气呼呼地把我扔进了厨房。就这样,我才算在这所房子里安了家。

我一天也见不上主人几面。

听说他的职业是教师。每天从学校回来就钻进自己的书房,基本上进去了就很少出来。家人都认为他是个特别用功的读书人。至少他在努力对外界维持这样的印象。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我经常蹑手蹑脚地去书房窥探,大白天的,十次里有九次看到他在呼呼大睡,有时候睡得口水都滴在摊开的书上了。

主人肠胃不好,消化不良,因而皮肤暗黄松弛,毫无神采可言。偏偏他又贪嘴,经常在大吃大喝之后吞消食片缓解。吞完药总是拿起书来看,本意是用功,在我看来是助眠。因为通常读个两三页他就会酣然入睡,口水在书本上蜿蜒。这是他每晚重复的功课。

我虽然是猫,也喜欢琢磨事情。教师这个职业真是轻松。我来世若能投胎为人,绝对只当教师。打个盹、睡个觉就能胜任的差事,我们猫也能做啊。

尽管如此,主人还不知足,每每有朋友造访,他总不忘抱怨说,世界上没有比当教师更辛苦的活儿了。

刚住进来的时候,除了主人之外,其他人对我一点好脸色都没有。不管我走到哪里都吃闭门羹,没有一个人搭理我。不被重视到什么程度呢?直到现在,他们也没给我取个名字。唉,没办法,为了生存,只能尽量讨好收留我的主人了。早晨主人读报纸,我趴在他的膝盖卖乖。主人睡午觉,我一定跳到他的背上,提供温暖的陪伴。千万别误会,这么做并不代表我喜欢他,实在是寄人篱下身不由己。后来混熟了就不那么在意其他人的目光了,早晨驻守盛热饭的木桶之上,晚上不离暖炉旁边,晴天的时候嘛,当然是趴在走廊上晒着太阳打盹,爱自己才最舒坦。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晚上偷偷钻进小孩子的被窝里睡觉。主人有两个孩子,一个三岁一个五岁,两人睡一张床。我的目标是钻进两人身体之间,寻一个安眠之所。如果不巧把她们其中一个弄醒,那就倒霉了。小孩——尤其是那个岁数小的——不管多晚一定会拖着哭腔大叫“猫来啦猫来啦”。紧接着我那个患神经性消化不良的主人一定会迅速从隔壁跑过来把我赶走。前几天还为此用尺子狠狠打了我的屁股。

我跟人类一起生活久了,越发觉得他们实在太过随性。尤其是跟我一起睡觉的那两个小孩,简直无法无天。来兴致了随手就把我拎起来个倒立,或者无端往我头上套个袋子,抓起来甩到一边,甚至塞到黑洞洞的炉子里。可是我只要一反击,就会被他们全家追得满屋跑,大加迫害。前几天我刚想在榻榻米上磨磨爪子,不巧被女主人发现了,她大发脾气,死活不再让我进客厅。就算看着我在厨房地板上冷得直打哆嗦,她都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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