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波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释放出政治改革特别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改革重大利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其目标是建立黨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其体制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其要义是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要在当前的党内监督全覆盖基础上,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国家监察全覆盖。这“两个全覆盖”有利于杜绝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主体的“任性空间”,是防止党的领导弱化矮化、腐化蜕化的治本之策。全新的国家监察机构将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这既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生性改革,也是对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内涵式优化。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的“两结合”,也深度契合了我国政治改革的根本方向。
(《人民日报》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