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建
戏剧《窦娥冤》里那个可怜的窦娥,遭人诬陷后又恰恰碰到了昏官桃杌。这桃杌断案,除了酷刑伺候,便是察言观色,随意推断,大胆认定,以至匆匆就把窦娥送上了断头台。含冤赴死的窦娥只能指天发誓:死后将血溅白练,让六月飞雪,楚州大旱三年。
文学艺术可以浪漫,可以象征,可以借喻,当然也可以夸张。只要铺陈出的文字能够让人身临其境,感同身受,能跟着故事情节慨叹唏嘘一番,便是成功之作了。老天遂了窦娥三愿,而窦娥的沉冤昭雪,只能归功于“她的冤魂向已担任廉访使的父亲窦天章控诉”。试想,假如窦娥的老爸没当上官,恐怕窦娥就要冤沉海底了。
历史如飞轮,转眼到了今天。制造“窦娥冤”的桃杌也穿越时空来到了当下。最近各大媒体爆料的“云南17岁女孩被冤入狱13年无罪释放”。这“被冤入狱”的女孩叫钱仁凤,因为幼儿园的2岁男童中毒身亡,被“认定”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被严刑拷打一番,终使这位年仅17岁的女孩招架不住,昏昏地“招”了供,签字画押的事,干脆由办案人员直接代签了。幸好,女孩未满18周岁,判不了“死刑立即执行”,这才缓期执行,最后算是侥幸逃脱一死。
被冤入狱的新闻常常“一不经心”就冒了出来。比如贵州的杨明,蒙冤入狱20年才得以“无罪释放”,除了归功于“侥幸逃脱一死”,就是和钱仁凤一样,倔强地申诉,不停地申诉,喊冤、诉冤、自学法律,不放过任何一丝可能出现的“曙光”。而内蒙古的呼格吉勒图、河北的聂树斌,相比于钱仁凤和杨明,就没能“侥幸”,早早地以身赴法了。
假使钱仁凤们都能有个当“廉访使”的爹,至少不会进监狱或者性命堪忧。只可惜,这些被轻率送进监狱或者结束生命的,父母亲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他(她)們所拥有的,除了眼泪,便是叹息。不过,我仍旧相信社会在进步,法律在完善。否则这些令人瞠目的“窦娥冤”焉能拨雾见天?又焉能被国家高度重视再及时纠正,并对受害人进行高额赔偿?
执法也需要监督,但如果监督者都是瞎子或者聋子,恐怕这洪水就要因决堤而肆虐,转而大片地毁灭生机了。权力要被关进“笼子”,但如果这笼子的大门总是被人有意无意的敞开着,再结实的笼子能有何用?
人生一世,生命为大。不论你如何风光、如何伟大、如何平凡、如何卑微,生命的过道里毕生只能行走一次。这些蒙冤而死的生命值得我们永远铭记,因为他们被野蛮地剥夺了作为人的最基本的权利。铭记他们,就是要时刻提醒我们对于生命的敬畏和尊重,永远呼唤着那些不该迟到的公平与正义。
责任编辑 士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