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武功县教育局狠抓“三二三三”机制,确保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推进。
“三”,即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县教育局要求,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招生一律实行免试入学制度,各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笔试、面试,不得以任何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考级证书作为入学条件和编班依据;小学一律不得以“幼小对接”为理由拒收服务区内学生,初中一律不得用小学毕业成绩择优录取学生。不得在非起始年级组织招生。二是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县教育局在全面分析适龄少年儿童分布情况的基础上,依据其合法固定住所(指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产权证的住所)划定服务区,要求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就近划片招生,确保服务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就近入学。三是坚持平等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妥善安排留守少年儿童入学,建立入学档案,确保留守少年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三残”少年儿童视情况可随班就读,也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所有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二”,即实行两项制度。一是小学招生实行免试入学制度。该县教育局要求,全县各小学按划定的服务区实施招生。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要求全部入学。年满6周岁无故不按时入学的儿童,学校要会同镇(办、社区)政府、村委会(居委会)等,主动采取切实措施联系家长,确保其按时入学。二是初中招生实行镇(办、社区)行政区划无缝对接招生制度。该县教育局要求,乡镇有一所中学的,无条件全部接纳本乡镇所有小学毕业生;乡镇有两所初中的和县城公办初中,要按照《武功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区域划分一览表》接纳所屬小学毕业生,确保“小升初”学生零流失。
“三”,即区分三类学生。一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中(小)学生流人证明》到所属服务区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升入初中的还须出示小学生素质报告册。二是残疾儿童入学的,各校要组织人员上门人户,进行残疾儿童摸底,做好家长的教育和动员工作。盲、聋、哑及智障等残疾儿童原则上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入学,重度残疾儿童可到专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轻度残疾儿童可到所属服务区学校随班就读,确保残疾少年儿童按时入学。三是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人学的,按照省市县的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安排入学。
“三”,即落实三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初中、小学及时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县教育局将对扰乱招生入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强化政策宣传。要求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积极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本校的招生人学服务范围、入学资格材料、报名报到时间、咨询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程序,争取全社会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三是严肃招生纪律。要求各校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南和借口跨区域招生;不得人为设置门槛拒收服务区内学生;不得接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转学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一律不收学费、杂费、借读费,严禁借入学、转学收取其他费用。严格落实招生工作校长负责制,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要妥善处理,及时化解、消除矛盾,确保全县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
(咸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