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在乡下目睹好多村委会门前或者是某一办公室门上挂起“××村农家书屋”的牌子。而走进书屋内才发现书屋里根本没有人阅书,墙上的制度和柜里的图书灰尘满面,找不到图书借阅登记,就更不说有图书管理员了。
一村民说:“村里的农家书屋就是一个摆设而已,一方面是村民学习的自觉性不高,怀揣居安思危、墨守成规的老心理。另一方面是有个别村民想借书看,上这村里来路程远,有时候起心动意来了,却遇到书屋是铁将军把门。”
笔者以为,农村开设“农家书屋”是为广大村民搭建学习平台,是服务群众精神生活、文化生活的一种好方式,同时也是政府文化下乡的一种有效途径,绝对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农家书屋”必须办在群众聚居或者群众方便聚集的地方,不能成为村委会的摆设,要有专门的图书管理员按时值班,接待群众,做好借阅登记。实实在在让群众通过学习得到知识、掌握技术。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目的,落实责任,高效服务群众所需的精神、文化生活。上级文化管理部门要对农家书屋的开放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这样,才能真正把农家书屋办成服务群众文化生活的阵地,办成帮助群众依靠科技脱贫致富的充电站。
——贵州省余庆县构皮滩镇太平社区 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