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佳玮
在古代,出门旅行,没遇到些鬼狐仙怪,都不好意思跟人说。
唐朝段成式的《酉阳杂俎》里,有书生半路遇到僧人,有妻有子,是个大盗;书生朝他脑袋发了五记弹弓,僧人没事,还把自己一位会飞檐走壁的儿子,介绍给书生认识——为什么如今路上,遇不到这样飞檐走壁的人呢?
《广异记》说,有个成都人,日暮深山赶路,被请去吃宴席。席间有所谓六雄将军、白额侯、沧浪君、五包将军、巨鹿侯、玄丘校尉、洞玄先生,显出原形来,原来是猿熊虎狼豹鹿狐龟——为什么如今路上,连个活的动物都不太见得到呢?
非只中国如此。古希腊伟大史诗《奥德赛》,奥德修斯在海上流浪,见到各色妖魔鬼怪、巨人魔王。中世纪骑士小说,骑士出门总遇得到巨人、怪龙、食人魔之属。当然,还有艳遇呢。公元一千年前后,阿基坦的威廉九世号称吟游诗人,是中世纪著名的浪子。他自吹过这么个故事:骑马过科尔诺山时,他在一个城堡呆了一星期,吃了两只阉鸡、一堆胡椒和白面包,并且从容地与二位贵妇人做了187次爱。
为什么到如今,我们的旅途,只剩下班车、额外收费的旅游景点、吃回扣的导游、卖假货的骗子了呢?唐僧师徒西行一路遇到的魔怪和美丽女妖精呢?会在野店里勾引书生的聂小倩们呢?会跟我们私奔的美女们呢?都到哪里去啦?
话说,妖精之为物,本来就是人类历史上最微妙的存在。古代人都说见过妖魔鬼怪,但科学昌明到今日,一个真的妖都没有。追根溯源,无非是人民热爱大自然,于是将自然与人结合,就出来各色半人半兽的东西——中国最古的伏羲和女娲,都是人面蛇身。埃及的阿努比斯,就是负责给人心脏称重那位,是狼头人身。狮身人面像更是众所周知。古代出门旅行,自然环境恶劣,大家于是想象出了妖魔鬼怪,负责为难人类。
而游侠则是另一种存在。民间百姓爱听这样三山五岳的吹牛,相信寺庙里的老和尚、道观里的老道长都能掐指一算,知过去未来;菜市场上的屠夫会五虎断门刀,炸油条的大叔能捏断钢筋。诸如此类,神神鬼鬼。我们老家乡下,出过远门的人格外受敬畏。他们爱吹的方式:“我在少林寺山脚下,真的看见有人一脚踢碎块大石头!说李连杰都输给他的!”
游侠与妖怪们一样,都足够传奇。归根究底,在古代,旅行太不容易了。自然条件艰难,路上又有匪类,出门的人也少。所以吹嘘妖怪和游侠,你无法证伪,只好频频点头,瞠目结舌。一切参与程度低的事情,都有如此的神话色彩。所以航海家、旅行家们总有许多光怪陆离的故事可以吹嘘。欧洲有他们的骑士乡村流浪传说,美国人有他们的西部牛仔传奇,中国则有各色行旅故事。
直到科技的发展,令这一切美丽泡影都无从存身。法语的小说,叫做roman,一望而知,与浪漫传说有关。然而现代科技扼杀了这种浪漫传奇。托尔金先生的《魔戒》,再造了一个中世纪英国。为什么此后的魔幻小说,都要以此为母本?因为在科技不那么昌明的时代,各种奇妙种族、各类妖怪,还能名正言顺地存在着。
另一种法子,则是往远方去,往我们依然不了解的地方去。于是有《星际迷航》,有各色科幻小说。当代的星际探险小说里的外星人,便犹如《奥德赛》里各色岛屿上的妖怪:一些未知的,代表着自然凶险的怪家伙,刺激又美丽。
这个时代流行的魔幻题材与科幻题材,乃是变相的《奥德赛》,变相的《山海经》,变相的唐传奇。哥伦布那样在西班牙宫廷里心口胡吹新大陆如何如何却无人能质疑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所以,你要么回到中古时代的世界观,允许龙与魔法的存在,要么去星辰大海,寻找新的世界。如果科技将现实生活的悬念取消,那么就去到别的科技无法触及的世界,继续斑斓明丽着。
摘自《新民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