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中国政府网对外公布《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可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根据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根据《方案》明确,在完善食盐专营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四项改革:一是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二是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三是改革工业盐运销管理;四是改革食盐储备体系。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的食盐生产与经营纳入了整个计划经济体制中,改革开放后,尽管结束了计划经济,但食盐仍然实行专营制度,从事食盐生产与批发的基本上是国有企业。随着改革的深化,这种专营制度的弊端也日趋显示出来了。
此次由国务院发布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无疑打破了由国有资本垄断盐业市场的格局,而专业化监管的强化则可以更好地保证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