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董鹏 陈贺璋 叶俊
农村治安防范管理堪忧
文/董鹏 陈贺璋 叶俊
猴年将至之际,看着肥猪满圈、牛羊成群,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县河镇几个村庄的村民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原来,县河镇几乎每村都遭受过疯狂的偷盗。尚未遭到盗窃的户主,白天心神不宁,夜间则提心吊胆去看护家畜。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民来说,这些家畜是他们全家全年有限的积蓄和劳动收入。
贫困地区农村类似的治安问题时有发生,由于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治安巡防条件和装备跟不上,导致盗窃犯罪防控和打击不力。加之农村社会信仰缺失、安防能力有限,已严重影响到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农民的生产生活。
第一,自护能力不足。随着青壮年男子外出务工现象日趋普遍,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日渐增多,偏远贫困地区尤为突出。犯罪分子抓住留守老人和妇女儿童防范能力低下、防范经验明显不足的弱点,肆无忌惮作案。农户的牲口圈棚与住房相对分离,照管不方便,有的农户连看院的狗都没养,夜间一般无人看守,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加之农村人口文化程度欠缺,留守老人和孩子本身表达能力不足,使得报警与接警形成材料比较困难。
第二,犯罪事实查证困难。不法分子多互相勾结,使用无牌照车辆流窜作案,致使案件线索难以判定。加之销赃市场大,销赃迅速,要找到被盗的家畜家禽相当不易。一旦被盗的家畜家禽被宰杀出售,盗窃事实便无从查证。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地打击处理,犯罪分子更加嚣张。目前,买卖家畜没有履行任何手续,年关牲畜需求剧增,价格上扬,此时不法分子以较便宜的价格出售,买主在利益驱动下,往往明知是“赃货”也会欣然购买,并对此守口如瓶。村民往往既是受害者又是到黑市中购买赃物者,黑市也得以长期存在,并有猖獗之势。从接收赃物、屠宰、分装、销售、生产加工、把风等环节,分工明确的产业链已经形成。
第三,基层警力不足。公安机关往往把主要精力、警力都投放到城市,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农村的警戒设防,导致农村派出所基层工作总体上薄弱。犯罪分子作案手段与方法日趋“智能化”,加之现在村组交通便利,通信联络快捷,使得他们作案快,逃离也快,增加了公安机关打击与防范的难度。同时,由于警力不足,对一些治安隐患难于集中精力去认真研究解决,对重点人口、外出务工人员和高危人群的管控难以落实。部分派出所民警甚至还存在消极怠工的现象,较大范围的防范格局也给农村巡逻造成了很大难度,达不到“打、防、控”的实际效果。
第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农村防控体系不够健全,有的村级组织没有多余的经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村庄防控体系、法治教育、治安防范组织等工作开展不力,一些地方的村干部不愿意带头搞治安防范,不少农村治保等群防群治组织名存实亡。村民担心日后遭到打击报复,不愿得罪小偷,村民难以形成防范合力,农村治安防范措施落实缺位,安保预防能力弱化,使得盗窃变本加厉,从根本上助长了农村的盗窃之风。
第五,村民行为缺乏价值导向。传统的农村社会关系一般局限于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以及亲缘关系中。传统的“礼俗”对农村社会有较强的控制,村民们一般不会违背“礼俗”,以“仁、义、礼、智、信”为主要构架的规范,维系着村民之间的关系。然而随着近年来经济价值观取向的渗透和扩张,传统的讲求“重义轻利”的规范逐渐被边缘化;处于改革浪潮中的农村社会、社区文化建设明显滞后于经济建设。农村社会规范供给的缺乏,使村民的行为失去了正确的价值导向,农村社会网也失去了维系的纽带。
第一,建立农村情报信息网络机制。坚持群防群治,增强农民的防范意识,帮助群众查找防范隐患,增强群众的防范力度;广辟信息来源,充分发挥治保组织和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把搜集各类社情民意、涉稳信息、治安动态信息、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信息作为情报信息工作的主要内容,畅通基层信息渠道,全面准确掌握深层次的情报信息。对搜集的情报信息整理后,再分别研判,及时上报。为此,驻村民警应深入到群众中去,广泛接触社会,做到有信息就收集,有隐患就排除,有问题就解决,有案件就查处,及时动员、指导治保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把农村社会治安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让村民知法、懂法、用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权益。做好法治宣传,一是要向村民传达出政府对农村治安高度重视的积极信号;二是要主动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为此,公安机关要转变工作思路,深入农村、社区作普法宣传,对村民反映较多的治安问题,制定出具体策略,设身处地为农民办实事。
第三,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控。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高危人员的管控。在对外来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注意甄别混迹在外且户口登记人员中有前科劣迹和违法犯罪疑点的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管理。特别是那些昼伏夜出、有工不做、结伙活动、经济收入时显反常等可疑人员,要采取针对性措施重点防控。
第四,建立巡防机制。要大力加强对村级专职民防队伍的建设,实行专职巡防,并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的民防队伍管理机制。组建群防群治志愿者巡逻队、治安承包、组建专业巡逻队等多种形式,建立村级巡防组织。治保会包面,治保员包点,人人有职责。责任与利益直接挂钩,从而调动其积极性,提高防控能力。公安机关要针对近年来大量偷盗的新情况、新特点,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犯罪规律,加强夜间巡逻、堵卡,加强与周边地区公安机关协作,坚决将盗窃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基层派出所要积极配合乡村组织,把群防群治组建设好、培养好、领导好,并经常开展夜间打更、巡逻活动,针对偷盗犯罪一般使用车辆的特点,密切关注停在公路旁的无牌照车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处理。同时,要完善农村牲畜买卖相关政策,如明确指定家禽家畜专卖市场,宰杀时必须有家畜来源地村委会、乡政府证明等,否则可以视为嫌疑赃物予以处理。
第五,完善物防和技防网络。受经济条件制约,农村长期以来缺乏物防技防意识。在农村社会治安防范方面要加强物防技防,更要考虑各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应通过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加固门窗,安装有线、无线和远红外线电子监控报警设施,形成处处设防、及时报警的防控网络。目前,一种更有效的成功经验是安装“电子眼睛”或路灯。如贵州省安顺市公安局到派出所挂职的副所长鲍安华,在生活中偶然发现钓鱼爱好者的一种渔竿报警装置,经过简单加工,就成了敏感度极强的报警器,将其安放在农户家中和家畜圈内将起到意想不到的防范效果。
总之,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县河镇盗窃频发绝对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农村尤其是偏远贫困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猖獗的盗窃,对于留守背景下的偏远贫困农村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这是经济高速发展给农村治安带来的新问题,如果不予以足够的重视并切实解决,很可能会引发尖锐的社会矛盾。
(作者董鹏系益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顾问,陈贺璋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叶俊系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