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义忠
近年来,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严格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省、市关于支持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政策法规,创新管理方式,注重政策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有序,实力不断壮大。
1 农民专业合作社概况
西宁市城北区现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01家,注册总资金达8279万元。其中:种植业68家(包括蔬菜、花卉、果品和苗木),占总数的67.3%;养殖业16家,占总数的15.8%;农资购销5家,占总数的5%;其他(休闲观光、服务业等)12家,占总数的11.9%。合作社成员2484人,其中农民成员2464人,带动农户数8595户。
2 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措施
2.1 强化政策扶持
自2006年以来,西宁市城北区积极争取省市扶持项目,先后争取省级资金80万元,扶持城北区蔬菜协会、民兴西芹、鑫玉胡萝卜、华贵大蒜、源康、为农种植等6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配备电脑、投影仪和办公桌椅等基本办公培训设备,有效改善农民合作社基本办公条件,不断提高服务社员的能力。同时区级从预算资金中先后安排1564.2万元,对以合作社为经营主体的乡韵、艺柏、谐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基地进行了水电路配套设施扶持。
2.2 规范运行管理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关规定,大力推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对四证齐全、能按要求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财务决算的合作社纳入市级规范化合作社名录,并督促合作社逐步规范和落实合作社年度分红制度,规范记账。西宁乡韵休闲观光农业专业合作社等3家被评定为市级示范社,西宁为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西宁艺柏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2家被列入2013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名录。
2.3 加强基地建设
通过土地流转形式,建成为农、乡韵、顺寨等以蔬菜生产为主的百亩以上规模生产基地8个;2014年又将合作社纳入《城北区农业生产示范基地申报(复审)及管理办法》及《城北区农业生产示范基地扶持、奖惩及绩效考核办法》实施范围,进一步规范合作社运行模式和奖励扶持政策,提升合作社的产能和带动能力。通过下派农民技术员、开展技术承包服务等形式,将以合作社为主体经营的生产基地列入重点技术指导范围,引用“粘虫板、防虫网、诱虫灯”等物理防治技术,有效降低使用农药投入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都市休闲观光农业,引导基地蔬菜生产向精、细、嫩和采摘方向发展,逐步实现农业生产与休闲观光农业的有机结合。
2.4 发挥品牌效益
注重品牌建设,鑫玉胡萝卜、民兴西芹、为农种植、乡韵休闲观光、金果等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登记注册了“鑫玉” “巴浪”“青惠田”“乡趣” “农盛”5个注册商标;通过参加各种农产品展销会、洽谈会、产品发布会和知名品牌评选活动,依托“城北区草莓节”等平台,为合作社宣传品牌、开拓市场创造条件;其中,大堡子草莓已经成为西宁市知名产品。
3 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西宁市城北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态势良好,但目前还存在一些不足,与先进区县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一是存在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财务管理不规范、财会人员持证上岗率低,在凭证的取得、记账、报表编制等会计业务上尚不规范。二是少数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意识不强,发展没有明确思路,没有真正发挥好其带动农户增收致富、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的作用。三是合作社成员中绝大部分都是农民,文化素质较低,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优秀带头人少,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前和长远发展的根本因素。四是多数合作社还停留在果蔬种植、种苗培育、肉牛羊及生猪饲养和信息服务、技术咨询、初级产品包装销售层面上,而真正进行深加工、精加工等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少,带动第一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的动力不足。
4 展望
今后,西宁市城北区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教育培训,不断促进农业合作社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科学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首先是把学习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相关政策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组织涉农干部和农民群众学习,深刻理解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法律关于农民的主体地位、新型合作的基本原则、规范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政府部门的基本职责等相关规定,使法律常识进村、入户、到人。其次是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纳入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内容中,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等进行阶梯式培训,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农技人员加入合作社创业,努力培育一批熟悉农村政策、善于经营、乐于奉献的合作社能人,有效提高合作社的辅导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合作社财会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此外还需要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在尊重社员意愿的前提下,依法做好章程的制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做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发展一个,规范一个,巩固一个,全面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社员的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