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通涵
摘 要:本文介绍了交通运输货物的分类及JT码以及进出口商品的分类及HS码,结合港建费征收实务,分析港建费征收中货物分类的现状以及货物分类对港建费征收的影响,提出港建费征收货物“黑+灰+白”分类的设想和海事编制港建费征收货物目录的合理建议。
关键词:港口建设费 货物分类 JT码 HS码
根据《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港口建设费(以下简称港建费)的征收对象为经对外开放口岸港口辖区范围内所有码头、浮筒、锚地、水域装卸(含过驳)的货物。外贸货物的港建费计费货名和基数以提单或装货单为准,内贸货物的以运单或船舶载运货物清单为准。《办法》仅在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规定了减半征收、暂缓征收及免征的货物(类),除此之外并未明文规定或以附件的方式列出港建费征收的货物目录。那么,如何明确港建费征收的货物分类和代码这一技术层面上的问题成了港建费征收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难题。
1.港建费征收货物分类
在理论层面上,结合《办法》的发文部门、港建费征管工作的责任部门以及征收对象来分析,港建费征收的货物分类应该遵循交通运输部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在技术层面上,港建费征收的工具为港建费征管系统,征管系统中“填写提(运)单”对话框内标红的“货物形式”、“货物名称”、“JT货类码”、“货物重量”为必选(填)项目,与货物分类相关的“HS货类码”为选填项目,具体如图1所示。因此,货物名称和JT货类码成为港建费征收对象确定的关键性因素。1. 1JT货类码
JT货类码是编号为JT/T 19-2001的《运输货物分类和代码》。该标准于1988颁布实施,2001年经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元标准计量研究所)和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共同修订并重新颁布实施。编制该标准的目的主要是为统计交通运输企业载运货物的大类信息,同时在细目中兼顾财务、运价、费收所需的中小类货物品名,以满足综合运输的信息化建设。JT/T 19-2001标准保留了原来17大类的分类标准,对中类、小类进行了合并和增加,形成了17大类、122中类、197小类的货物分类体系和编码体系,如表1所示。
交通运输部当时的这一标准(公路、水路)与“大部制”前的铁路货物分类保持一致,使得各种运输方式的统计分析具有可比性。
根据某种运输方式所完成的货物数量和结构反映一个国家或区域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原理,从表1来看,JT货类码的分类侧重于货物数量指标统计,如运量和周转量。17大类的分类符合我国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水路、铁路承担了大量价值低、批量大、批次少得原材料及工业初级制成品的现状。
1.2HS货类码
HS是《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简称。它是在《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的基础上,综合国际上多种商品分类目录而制定的一部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它广泛应用于海关征税、国际贸易统计、原产地规则、国际贸易谈判、运输税费及统计、贸易管制(如进出口许可证的管理)、风险管理等多种领域。HS是《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国际公约》的附件。该公约于1988年1月生效,中国于1992年加入该公约,并采用HS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和进出口商品统计目录。
HS将外贸商品分为21类,97章(其中第77章是空章),每章由若干品目构成,品目项下又细分若干一级子目和二级子目。2007年版的HS共有1221个品目,5052个6位数级商品编码。HS的总体机构由归类总规则、注释和商品编码表三部分组成,这三部分是HS的法律性条文,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和严密的逻辑性。
从HS结构以及法律效力来看,HS货类码的归类侧重于货物价值指标的统计,这也符合海关对货物价值征税的职能。HS是海关管理货物的有力抓手,海关在转化国际公约的后对进出口商品归类的依据和原则、进出口商品归类申报的要求、已申报商品编码的修改、商品预归类的申请及预归类决定、商品归类决定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海关商品归类管理规范体系。
2.减免缓征港建费货物分类
2. 1JT码直接查询
目前,港建费征管系统已实现了JT码查询选择和录入模糊匹配两个功能。如图2所示,征收人员在“货物名称”栏输入南非动力煤后,在“JT货类码”中输入“煤”字后,系统自动弹出带“煤”字的货类,可供征收人员选择。
由表2所示,按照JT标准分类,涉及港建费缓征货类共有3个大类及其6个中类和3个小类,减半征收货类共有6个大类及其21个中类和11个小类。减免缓征货物主要为涉及国计民生的粮食、化肥、建筑原材料以及低值货物。
2.2HS码映射
从规范的角度来看,JT码的制定必然要遵照相关国家或国际标准,而且要兼顾该标准的延续性,JT码建立了与海关标准HS码的对照转化索引关系,即HS码映射。对于JT码查不到或难以判断归类的货物,可以通过HS码查询和JT映射,判断货物的归类和征收类型,如表3所示。
3.货物分类对港建费征管的影响
对海事而言,货物分类的最终目的是判定其征收港建费的标准,即费率。相比海关对货物估价征税,海事对货物征收港建费的标准较为简单,只有正常征收、减半征收、暂缓或免征。因此,如何对货物科学合理的分类与定性,如何让船方或货主便捷诚信申报,如何确保海事部门高效正确判定货物及其征收标准是海事部门需要研究的问题。三者的关系是相互制约,相辅相成。
4.货物“黑+灰+白”分类设想
根据港口货物以及港建费征收标准“非减免缓即正常”的特点,海事部门在现阶段未必要做到对港口货物重新并全面详细归类,另外也难以做到海关对货物归类精细化管理的程度。但是,海事部门可立足特色,把握归类,将货物进行“黑+灰+白”进行分类。
所谓“黑”类货物,是指港建费减征、免征、缓征货物。此类货物的研究是海事在征管货物分类研究第一阶段的任务。海事部门应研究制定《港建费减征、免征、缓征货物目录》。在设计《目录》中,海事部门应确定收录货物的基本元素,例如JT码、描述、用途、物流、图片等,这样《目录》的顶层设计和框架结构已成型。在编制《目录》中,海事部门一方面可从规范性文件及文献资料中对港建费减免缓征货物进行筛选与钻取,另一方面可从港建费征管实务及港航企事业收集进出港货物的实物资料,这样《目录》的内容具有规范性与实操性。
所谓“灰”类货物,是指港建费征管中难以定性、易与减免缓征货物混淆或稽查发现谎报、瞒报货类的货物。此类货物的研究是海事在征管货物分类研究第二阶段的任务,需要海事部门在征稽实务中不断摸索、归纳和总结。
所谓“白”类货物,是指港建费正常征收货物。此类货物的研究是海事在征管货物分类研究第三阶段的任务,需要海事部门在征管经验成熟、信息化程度高、征收环境较和谐、货物认知水平高的条件下对正常征收货物进行细化与归类。
海事在完成上述三个阶段的货物研究任务后,将“黑+灰+白”类货物目录合并,即可完成《港口建设费货物规范申报目录》。《规范申报目录》有利于申报系统后台数据库的更新升级,更有利于船方或货主便捷申报和海事高效征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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