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实践观的理论渊源

2016-05-21 22:55成石
党史博采·理论版 2016年5期
关键词:辩证法黑格尔康德

成石

马克思的整个理论生涯,在其早中期阶段马克思逐步深化和理清了德国古典哲学与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批判继承关系,到他和恩格斯一起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时创立了一种具有独特形态和范式的实践观,即实践唯物主义。马克思所创立的新实践观批判性地克服了西方哲学传统中道德实践论与技术实践论的各自片面性,在新的方向上整合了两者的对象领域和价值追求,将实践哲学提升到了更加全面而深刻的历史高度。因此,有很多研究者认为马克思的实践观合理地解答了哲学基本问题、理清了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的关系问题、实现了现代西方哲学的存在论转向以及为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奠定基础等等,进而将马克思创立新的实践观看作一场哲学革命。

要想充分阐释和评价马克思实践观的具体内容,就有必要分析澄清其理论渊源。主要将康德的主体性及实践哲学、黑格尔的辩证法及实践理念以及费尔巴哈的感性唯物主义及人本主义等与马克思实践观的萌芽和创立具有相对重要关系的相关思想作为理论渊源来进行考察。考察方式分为两个层面来展开:其一,是马克思相对直接地继承运用的哲学传统及要素,这涉及的是素材性的思想渊源;其二,是马克思逐步深化批判的哲学传统及问题,这涉及的则是问题性的思想渊源。

一、马克思实践观对康德思想的继承与批判

概括来看,马克思从康德那里承继下来的是弘扬主体的自由能动性的哲学传统和实践领域的独立性、价值理性等思想要素,而需要处理的则是主体性的主观限制、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对立以及实践的先验性根据等问题。

(一)康德哲学的主体性原则与实践维度

(1)康德哲学中的主体性原则及其先验确证。康德的批判哲学植根于近代认识论传统之中,其首要目标是进行知识学上的系统批判来论证经验知识的合法性,或者说为经验知识寻找牢固的先天条件。如果我们从哲学基本问题层面来看,近代认识论哲学的核心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更具体来说是思维能否认识存在的问题。近代的认识论哲学家都有自觉否定宗教神学的本体论独断的倾向,他们不在从一个无条件的最高实体出发,而是从现实的人与自然的层面出发去考察思维与存在的认识关系。

康德的批判哲学要为经验知识寻求论证出牢固的先天条件,在本质上也就是要解决主体与客体、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对立问题。在康德看来,主观性与客观性对于知识而言是同时具备的,或者说它们同等重要。“人的主观必须符合客观才能获得必然性的知识,但人的主观又必须具有自发的能动性才成其为主观,也才能真正获得任何知识”。[1]康德沿着笛卡尔开创的理性主义传统将思维的主观能动性作为批判分析和实现主客观统一的根据。不过,康德并不像笛卡尔那样事先对存在的理解就仅仅局限于机械的层面,因此在思维主体存在化的过程中就可以避免主体自身的机械化。在康德的分析中,思维的主体性是一种不同的存在,在先验的层面其原始自发的统觉能力具有运用范畴去规范、整理和把握经验材料的能力。认识主体的先天综合判断就是要将杂多的经验材料把握为对象并形成知识。由此可以看出,康德将人的先验主体性或者说先验的主体把握为知识学的根据了,也即在知识学上确立了主体性原则。

(2)康德的批判哲学不止于知识学领域,它还深入扩展到了道德实践领域。在纯粹理性批判阶段,康德就一个核心概念“先验的”指出“这个词在我这里从来不是指我们的认识对物的关系说的,而仅仅是指我们的认识对认识能力的关系说的。”[2]因此,康德所确认的对象并不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自身,他将对象“仅仅视为显像”[3]。总之,康德所确认的对象仅仅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自身被认识主体所表象出来的样子,而事物自身则被看作是知性所不能把握的物自体。诸如灵魂、自由意志、上帝、世界整体等等都是物自体,而这些物自体恰恰在道德实践领域具有重大的价值和意义。在康德看来,在道德实践领域起主导作用的正是诸如上帝、至善这样的超验理念,而人们则根据超验理念来制定超验法则并在现世中进行实践上的运用。总结而言,康德的实践哲学首先确认了道德实践领域的独立性,同时也凸显了实践理性的重要性;其次,它还十分突出地刻画了实践理性的价值维度。

(二)马克思对康德哲学的借鉴与相关批判

康德开创了德国古典哲学的主体性传统,尽管他从知识分析中所剥离出来的主体性是先验的、抽象的,但马克思从康德哲学或者说整个德国古典哲学那里首先继承的就是主体性传统。因为,只有从根本上首先确立了人的主体性,进而才能顺利地揭示和刻画人的能动性。人们的主体能动性觉醒了,才会产生摆脱思想枷锁与现实枷锁的需要,才会自觉地从事批判和争取解放。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对唯心主义及其理想价值的赞美,主要就受到了康德和费希特的影响;当然,也正是由于从一开始马克思就继承了德国古典哲学的主体性传统,使得他在思想的开端阶段特别重视自我意识的能动性、自主性及其所表现出来的强烈的批判性需要。但是,马克思立足主体自由能动性所产生的批判需要根本不会囿于纯粹的理论领域也不会囿于单纯地站在理论基地去批判现实,而是将理论上萌发的批判需要深化为现实批判的需要。马克思强调即使人们在思想上获得了解放,或者说在思想中批判驳倒了现实的枷锁,但是现实的枷锁依然套在人们的感性的头上。这预示着马克思将所继承的主体性传统推进到社会历史领域,将主体性深化到了实践维度。

展开来看,马克思对德国古典哲学发源自康德的主体性传统的继承批判涉及以下具体层面。首先,马克思对主体性原则进行了扩展性的运用,不再仅仅局限于理论哲学内部,不再如康德那样主要局限于主观性与先验逻辑领域。康德首要地是将人的主体性当作认识的主体性来把握的,从前文分析可以看出其有两个方面的弊端:其一,这种主体性被局限于先验的主观领域,并且也仅仅是从自身的主观性出发来把握经验对象的客观性的;其二,这种主体性并不能真正达到事物的客观存在,一旦问题涉及到现实世界及事物的生成变化层面,这种主体性就丧失了能动性与现实性。但是,在马克思的实践批判诉求中,其根本旨趣是让人们摆脱现实的枷锁。同样,人们也不仅仅在思维层面、认识层面才表现出主体性,人们是在现实世界中生活着的现实的主体,因此人们必须具有实践的主体性。可以说,确立人在现实生活世界中的实践主体性是马克思实践观的首要原则。其次,马克思将主体性扩展到现实生活世界领域,确立了实践主体性的原则,这隐含地实现了哲学从认识论向存在论的转向。康德的批判哲学在形态上是“先验的观念论”,它拒绝关涉现实世界及事物的客观存在。马克思显然不满意只在思维逻辑领域中把握客观存在,在他看来不仅人们的思想观念上层建筑而且现实生活世界都是在实践基础上生成的。马克思从实践出发解释现实生活世界自身的分裂以及二重化,这就使其实践观具有了存在论的深度。再者,马克思将实践主体性原则导向社会历史领域,实践主体性的运用就主要体现为社会制度的批判运用,其实践诉求则是恢复主体的自由本质。康德的实践哲学虽然特别重视历史的意义根据,并认为人类的伦理特征及原则通过历史而产生,但是它并不承认伦理原理的历史性。从康德道德神学的视角来看,“人类的伦理特征虽说是历史的产物,却有一种构成它本质的非历史的东西决定了它的非历史性”[4]。康德的这种主张并不难理解,因为所谓超验理念被刻画为超出经验现实领域和时间之外,就只能是非历史性的。“这样一来,本想进入生活世界的康德哲学,一跃成为超越人类生活之上的哲学关照,它企图从超越于人类生活之上的价值悬设出发对生活世界进行规定与裁决。”[5]

马克思显然极力批判康德实践哲学所拖着的这种神学上的庸人的辫子,彻底否定哲学的神学化与宗教化倾向。因此,马克思主张哲学要冲破抽象的体系外壳和神学枷锁,“以世界公民的姿态出现在世界上。”[6]马克思实践哲学毫不保留地要推到形而上学所幻想的彼岸世界的真理,致力于确立此案世界的真理。在现实的此案生活世界中,人作为主体就是人自身的最高本质,因此马克思实践观就导出这样的绝对命令:“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忘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7]。最后,马克思实践观在社会历史领域仍然具有强烈的价值理性趋向,其依据和目标不再是被设定的超验理念,它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人类的社会化”[8]。可见,马克思实践观仍然追求人类和谐统一或者说一体化的理想价值。但是,马克思实践观在超越模式上却不再是康德实践哲学的那种“超验——总体化”,而是立足于人类社会发展与解放的“实践——总体化”模式。

二、马克思实践观对黑格尔思想的继承与批判

马克思从黑格尔那里承继下来的是以发展和历史性为主要特征的辩证法原则和劳动的对象化思想、实践理性与理论理性的辩证统一等思想要素,而需要处理的则是逻辑神秘主义、哲学的意识形态化及其虚假独立性等问题。

(一)黑格尔的辩证法及唯心主义实践观

(1)黑格尔哲学的核心概念是理念,根本形态是逻辑学,而逻辑学的核心是充满历史感、过程性与发展特征的辩证法。从上一节的分析可以看出,康德的先验哲学并没有很好地解决主客体的对立问题,还进一步造成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应当(价值)与是(事实)的二元对立。黑格尔对康德的批判哲学展开了更进一步的批判,他针锋相对地指出“哲学已空疏浅薄到了这样的程度,即哲学自己认为并确信它曾经发现并证明没有对于真理的知识;上帝,世界和精神的本质,乃是一个不可把握不可认识的东西。”[9]黑格尔在唯心主义路线上比康德更加彻底,他不再对客观存在进行存在论上的悬置,而是直接宣称“理性是世界的灵魂,理性居住在世界中,理性构成世界的内在的、固有的、深邃的本性,或者说,理性是世界的共性。”[10]理念作为世界上万事万物的本体既是真理认识的出发点也是真理认识的最终目标,这种本体论上的彻底性使黑格尔唯心主义解决了主客体对立、主观能动性与客观必然性之间的对立。

黑格尔之所以能够解决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对立,主要在于他从辩证思维的角度出发承认差异与对立的存在,而不像传统形式逻辑那样试图排斥否定差异。当黑格尔把谢林的“主客体绝对同一”作为出发点时,他就辩证地认识到“真正的同一就是差别的同一,主客观的‘绝对同一本身也就是主客观的绝对差别;这种差别必然要一步步演变成独立和矛盾,显示出矛盾就是这种同一的更深刻、更本质的东西,矛盾就是这同一个事物内部自己运动的根据。”[11]黑格尔辩证法对矛盾的承认和对自身否定原则的确立将辩证法呈现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更进一步揭示出辩证法是具有历史感和生命力的逻辑。[12]所以,连马克思本人也认定辩证法在本质上是革命,它对事物存在的辩证否定式的理解具有强大的历史感。但是,黑格尔辩证法的革命性与其哲学的僵死封闭的唯心主义体系是矛盾的,他为了其哲学体系完整性以及维护普鲁士王国的双重需要,不得不唯心主义地扼杀辩证法的能动性。正是由于唯心主义的限制,黑格尔才把人类社会实践及历史看作是理念外化及回复自身的环节,最终便只能在“精神劳作”的意义上承认人类实践活动的辩证能动性。

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实践观。可以从他对实践理念以及劳动辩证法的相关阐述出发把握黑格尔实践观点。黑格尔在分析认识理念时指出人自觉地把自身作为主体与客观自然界区别开来、对立起来是认识活动的前提,而认识活动更进一步的发展则是要扬弃克服主观与客观的各自片面性,实现它们的统一。对于主观片面性的克服是由理论理念自己来完成,它吸收客观内容来丰富自身,通过被动的分析与能动的综合去把握事物。在这一过程中,理论理念实现了从抽象到具体的跨越,从被动消极地反映事物到积极能动地把握事物。实践理念比理论理念更进一步意识到理念对事物的能动把握就是理念自身的客观化过程。实践理念的目标是把主观内部的合理性外化到现实世界的偶然现象之中去,进而克服客观性的片面性。实践理念的优越性在于它并不直接接受外在世界的现成状态,它是要将世界改造成为应当是的样子,即是要使客体符合主体的价值需求与目的。实践理念包含对实践的目的、手段以及行为结果诸环节的认识和推理,在这一过程中能够实现目的与手段、认识与实践以及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因此,黑格尔认为实践的理念比认识的理念更高,“因为它不仅具有普遍东西的资格,而且具有绝对现实的资格”[13]。可以看出,黑格尔的实践观比康德的实践观更加深刻,康德所设定“应当”只有作为道德信仰、规则与命令起作用才能向客观领域过渡,但在黑格尔这里实践理念及其目的本身就具有客观存在的现实特性并且能够认识这种特性。但是,由于黑格尔将人的实践主体性理念化并通过理念来设定客观性,因此其实践观更加彻底地走向了唯心主义。

(二)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借鉴与批判

(1)马克思在实践基础上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借鉴与批判。马克思在继承黑格尔辩证法时并不赞同将之还原为单纯的理性思维逻辑并加以本体论化,这种做法必定会导致逻辑神秘主义。在黑格尔看来,哲学的根本目的是认识唯一的绝对真理,把这个真理“当作源泉,一切其他事物、自然的一切规律、生活和意识的一切现象,都只是从这源泉里面流出,它们只是它的反映——或者把所有这些规律和现象,依照着表面上似乎相反的路线,引回到那唯一的源泉,但为的是根据它来把握它们,这就是说,认识它们是从它派生出来的。”[14]从这里可以明显看出,黑格尔唯心主义颠倒了现实世界与关于现实世界的运动规律的认识结果之间的关系,他把理性对现实世界之存在的思维过程看作是实现世界自身的存在过程。因此,黑格尔强调要把客观存在的现象及规律引回到真理即理念,其实这种做法反映了西方形而上学中一种根深蒂固的思维取向,即把超越看作是向先验领域和超越领域的还原。马克思对这种形而上学的超越观念进行了非常具体的批判,他指出“黑格尔完成了实证唯心主义。他不仅把整个物质世界变成了思想世界,而且把整个历史也变成了思想的历史。”[15]辩证法在黑格尔那里是思辨的、唯心主义的,因此也是抽象的。后来,马克思在批判蒲鲁东在政治经济学中借用黑格尔的的抽象方法时,更进一步批判到“在进行这些抽象时,自以为在进行分析,他们越来越远离物体,而自以为越来越接近,以至于深入物体。……既然如此,那么一切存在物,一切生活在地上和水中的东西经过抽象都可以归结为逻辑范畴,因而现实世界都淹没在抽象世界之中,即淹没在逻辑范畴的世界之中。”[16]

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的过程中主张将辩证法回溯到现实世界,从矛盾运动的角度出发考察社会现实。正是由于对辩证法的继承和合理发展,马克思的实践观才具有彻底的革命性和价值诉求层面的历史合理性及现实性,它的全部问题导向“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17]当马克思将辩证法向社会历史领域进行回溯时,辩证法的运用展现出了实践认识论上的巨大优越性。首先,辩证思维从根本上反对一切抽象先验的东西,反对在人类社会历史现象背后存在着非历史的理性规律。因此,我们也可以说辩证法在本质上是一种鲜活的历史意识,它从根本上反对各种打着人类永恒规律的旗号为资本主义制度做论证的意识形态。其次,辩证法作为方法不仅仅是理论性的,更加是实践的、革命性的。“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空论主义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18]从马克思这段深刻的阐述来看,实践化、历史化了辩证法对其实践观起到一种奠基性的支撑作用。例如,当马克思辩证地考察判定资本主义制度必然走向灭亡,这就从根本上支撑起了无产阶级的革命意识和革命实践。我们相信后来当列宁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真正的革命时,他也已从根本上了认识到了辩证法的革命本质或者说辩证法本身就是实践革命的理论。

(2)马克思在现实基础上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实践观的借鉴与批判。黑格尔对理论的理念与实践的理念的关系论述,对马克思的哲学认识具有巨大的启发意义。首先,促使马克思认识到要让哲学成为批判的武器并且要参与到武器的批判过程中去;哲学不再是远离现实的纯粹理论爱好,更不能是抽象地批判现实、虚假地反映现实或者为现实做辩护的意识形态。对于马克思的革命的实践观而言,哲学就是“解放的头脑”,而无产阶级就是“它的心脏”。[19]正是由于马克思在早期思想阶段强烈意识到要让哲学与无产阶级相结合,人们才将其早期实践观看作是哲学共产主义。当然,我们不能盲目地将哲学共产主义看作是抽象人本主义的表现形态,进而否定它在马克思思想发展中重大意义。这种重大意义不在于个别内容,而在于它显示了理论要走向实践、其本身要成为实践的这样一种趋势。这种趋势意味着哲学思考在现实性上的觉醒,开启了理论理性向实践理性融合、成为实践理性环节的新的实践哲学传统。其次,在更具体的层面上使马克思认识到思维的现实性的证明以及理论问题都要放到实践中去解答。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第二条和第八条,马克思进行了非常明确的阐述。“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现实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20]这第二条说明马克思彻底否定了唯心主义的实践观,同时开创了客观的实践思维方式,从内容上则说明马克思认为通过实践人的主观性与客观性实现了能动的统一。“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的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21]这第八条内容说明马克思彻底切除掉了唯心主义实践观的神学尾巴,强调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就排除了唯心主义实践观对任何超验实体的设定。这也说明,马克思强调的是理论本身源自于实践,而理论问题则是实践中问题的反映哪怕是抽象化、神秘化了的反映。从马克思的见解出发,我们自然可以合理地得出如下结论:实践优先于理论,而实践哲学则同样优先于理论哲学;任何一种哲学理论都没有超脱于人类实践之上的独立性。因此,综合来看马克思的实践观具有元哲学或者说第一哲学的彻底性。

(3)马克思从资本主义制度批判角度对黑格尔劳动思想的借鉴与批判。黑格尔对主奴辩证法以及劳动的思辨阐释尤其对马克思早期的实践观产生了很多具体性的影响。马克思早期通过批判青年黑格尔派深入到对黑格尔整个哲学展开批判。青年黑格尔派对黑格尔哲学的继承仍然局限在哲学的基地之中,他们抓住黑格尔哲学中个别内容并加以极端化,妄图单纯从哲学的抽象理念出发去考察现实,天真地以为在思想中驳倒现实就能够改变现实。马克思比他们深刻的地方在于自觉地结合现实来考察批判黑格尔哲学,既在现实基础上清算黑格尔哲学的基本原则,又对黑格尔哲学里的合理成分加以实践的改造。黑格尔认为劳动使人的自我本质得到确证从而抓住了劳动的积极意义,但是黑格尔与国民经济学家站在同样的立场上也不能从现实社会关系出发看到劳动异化的消极、不合理的一面。黑格尔只是从劳动创造财富的一般意义上认同劳动的异化,把对象化和异化等同起来。马克思更具批判性的地方在区分对象化和异化,在他看来“劳动的产品就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物化为对象的劳动,这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劳动的实现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在被国民经济学作为前提的那种状态下,劳动的这种实现表现为工人的失去现实性,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22]。可以看出,马克思认为劳动的对象化、物化、实现就是主体力量的确证,并且也是主体与客体统一的过程,这充分体现了其早期思想的人本主义特质。

[注释]

[1]杨祖陶.德国古代哲学逻辑进程[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22-23.

[2]康德.未来形而上学导论[M].庞景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57.

[3]康德.康德全集(第四卷)[M].李秋零主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86.

[4]张汝伦.历史与实践[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143.

[5]孙伯鍨,张一兵主编.走进马克思[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111.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20.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0.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1.

[9]黑格尔.小逻辑[M].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33.

[10]黑格尔.小逻辑[M].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80.

[11]杨祖陶.德国古代哲学逻辑进程[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30.

[12]邓晓芒.实践唯物论新解:开出现象学之维[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242.

[13]黑格尔.杨一之译.逻辑学(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523.

[14]黑格尔.贺麟,王太庆译.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导言[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24.

[1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16(注①).

[1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39.

[1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7.

[18]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第二版).

[1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6.

[2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34.

[2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35-136.

[2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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