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锦如
【摘 要】 本文阐述了代价的涵义,介绍了老子思想中的代价论内容,探讨了老子的代价论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启示。认为,老子的“自然”之道,对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启示;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对我们的启示是,要更加自觉地遵循生产力的发展规律,寻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自我身心内外发展的协调性、平衡性、完整性和合乎规律性。
【关键词】 老子思想;代价论;社会发展;启示
代价问题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就已经出现了,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人类并未加以重视,也没有形成低代价的意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生活水平的急剧提高,代价问题才日益显现出来,以至人们在谈论社会发展时就不得不考虑代价问题,不得不对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代价加以重视。
一、代价的涵义
代价的意思具有广泛性,在不同语境和知识背景中有不同的含义。在日常生活中,代价泛指为得到某种东西或实现某个目标而付出的钱物、精力等,是一种付出或者放弃;梁启超在《新民说——论进取与冒险》中说道:“西哲有言:‘上帝语众生曰:汝所欲之,物吾悉畀汝,但汝当纳其代价。进取冒险者,希望之代价也。”从交换的角度讲就是你拿到的和付出的这个过程中的成本付出的部分;在社会学领域中,代价指为获得社会发展所作出的物质、精神的付出以及所受到的惩罚之和;在哲学中,代价在本质上是一个价值范畴,是指在价值创造和选择中导致某些需要和价值目标的牺牲与损害。[1]代价实质上就是指在社会发展中,实践主体基于自身的价值选择,在创造价值的过程中所作出的牺牲、损耗。[2]代价从概念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必然性代价,是指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造成的一些牺牲和损耗,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类是人为性代价,是指由于主体认知的有限性和相对性而导致在发展过程中付出的可以避免或减少的代价。
二、老子思想中的代价论
老子作为道家的思想先哲,在他的思想体系中蕴涵了丰富的关于自然界的生态、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两种生态(生存)关系的辩证法思想,道出了关于人之所以存在的哲学智慧。例如,自然、无为、天人合一的思想,这些观点无一不体现了低代价论的思想,对我们个人以及社会发展有很大的启发。
1、自然之道
“自然”是老子所谓的“道”的基本特征。老子说:“道法自然。”[3]而这里的自然不是自然界、大自然,而是指天然的,不借助人为的意思。老子在他的著作中多次提到有关自然的观点。老子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4]他认为道是纯任自然的,以自然为法则。这句话就说明了虽然天地人事万物都源于道并遵循于道,道是宇宙中最高的存在,但这最高之道的根本精神确是自然。[5]老子崇尚自然包涵两重意思:一是认为“自然”是美好完善,圆满无缺的,自然本身是有组织、有规律的。二是指“自然”的力量无与伦比,人力不足以与之抗衡。老子的自然之道不仅具有根本性,而且还具有普遍性,而与之相对的人为却对现代文明所推崇,样样都用人工代替天然。人类杀死动物又克隆动物;把湖泊改成农田;把森林砍成光山秃岭,过度注重当前的利益,使得环境污染加剧,把自然的生态平衡破坏掉,这一点我们已经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洪水、泥石流、海啸、雾霾、沙尘暴等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频发。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6]而老子的自然法则就是让我们不要用人为的事去破坏自然,不要用矫揉造作去毁灭天性,应该谨慎地守护着自然之道,这就是回归了自然的天性,顺其自然,社会才能以付出低代价而发展。
2、和谐思想
我们通常认为“和谐”思想是儒家的基本学说观念,然而道家尤其是老子学说中有关“和”的思想,其实更具有形而上学的意义,同时也体现了代价论的思想。“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中气以为和。”[7]在老子看来,“阴阳和谐”或是“对立统一”是宇宙的初始状态,也是运动的条件,更是终极的目标。和谐,不仅是宇宙的本体状态——本质,而且也是万物的基本常态——规律。[8]而他也说:“知和曰常,知常曰明。”是指与庞大的宇宙精神保持和谐,与万物保持一致,即是明白了天地的根本之道。[9]当今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矛盾充斥在社会运行的各个环节,比如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与过度开发资源的矛盾突出,让社会发展的代价增大,而按照老子的和谐思想,其中“万物负阴而抱阳,中气以为和”已蕴涵了事物在矛盾对立中寻求和谐统一的思想。[10]“和谐之中”不仅在我们的历史文化中根深蒂固,源远流长,而且已渗透进人们的社会生活观念和传统行为方式之中。例如,在很多学校举办运动会时,会打出“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口号。
3、无为思想中的代价论
“无为”是老子思想中重要的理念,它对我们中华民族的思维和行为方式有着深刻的影响。老子明确的从正面倡导“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并且老子在他的书中反复阐述无为,不仅在于“无为”的重要性,还见其谆谆之心,殷殷之心。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什么事情都不做的无为,更不是违背规律、事理的妄为、乱为,而是顺应自然,自然而然地去作为。老子又说“将欲取之必先予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11]也就是说想要治理天下而强行有为是不可以的,否则就会失败。老子又接着强调“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例如,日本野心勃勃,“欲取天下而为之”,尽管开头呈现的是席卷天下之势,然而最终只能落得惨败的收场;有的父母为了让孩子成才成名,揠苗助长,强求速成,却收到相反的效果,有的甚至付出惨重的代价;美国前总统杰佛逊曾说过:“世界上最好的政府就是管事最少的政府。”这和老子的无为思想并无不同。人们只有遵循“无为而无不为”的理念,人与自然才能和谐发展。
三、老子的代价论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启示
人类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之中,总是强调加快社会发展的速度却忽略了发展过程中环境和社会所付出的牺牲和损耗。随着人们思想意识的提高,社会发展的代价问题日益显露出来,阻碍了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人们才日渐觉察到它的严重性。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怎样才能降低发展代价,科学发展,我们不妨从老子的思想中汲取学习。
老子的“自然”之道,对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启示。在《老子》一书中写道“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说明了在老子看来,人的地位与自然是等同的。“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12]”就是指圣人不能以自我意志出发去决定好恶、判断是非,也不能以自我的意志去限定百姓的意志。相反,要用百姓的意愿为主去决定自己的意志。这样圣人与百姓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隔阂才能打破,从而达到人我合一、物我合一。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中国特色理论体系是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的重要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正是基于这些理论,我们党和国家审时度势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理念和重大战略任务。老子同时提到“不知常,妄作,凶。”[13]指出不认识自然发展规律,背离规律轻举妄动,一定会闹出大问题的。现如今,我们往往凭借上级意志办事,乱伐森林,恣意开发各种珍稀资源,强把牧场改为耕地,从而造成沙漠面积急剧扩大,这都让我们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沙尘暴、干旱、洪水、酸雨等等大自然的报复接踵而来,而植树造林、风力、水力发电,太阳能等的使用,让我们获得巨大便利的同时,也让环境得以可持续发展,这就证明了按照自然规律的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巨大的意义。
老子说“治大国,若烹小鲜。”[14]这说明治国应该主张无为思想,如在烹小鱼过程中不断地翻动,那么翻动的频率越高,鱼就破碎的越厉害。在治国和管理中,如若朝令夕改,那老百姓和被管理者就不堪其苦,茫然失措,反而不利于国家和企业的稳定发展。对于大国来说,社会稳定是社会发展的首要前提,领导者要保持政策和法令的一致性和连续性,让人民安然无忧,国家才能长治久安。老子的无为而治不是所谓的消极无为,而是有其特定的内涵,一方面主张人要顺应自然规律,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适度的发挥主观能动性;例如,兴修水利,植树造林等。另一方面强调“道常无为,而无以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15]意思就是尊重人民的意愿,不强加给人民自己的意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那么就会得到人民的支持。老子的无为而治的思想对我们的启示就是,更加自觉地遵循生产力的发展规律,寻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自我身心内外发展的协调性、平衡性、完整性和合乎规律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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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志界,李文萍,毛霞.论社会发展与代价的问题[J].才智,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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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韩彩英,范秀峰.论老子自然伦理思想的文化哲学特色——从文化理性和文化理性辩证法之学理视角看[J].广西社会科学,2014.03.
[6]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人民出版社,1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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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王宁山.老子自然和谐思想的现代意义[J].温州师范学院学报,199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