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通知,宣布2016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大项目征集工作启动。
通知明确,总局继续支持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等影视内容创作生产,影视衍生品和后产品的开发营销、电影高新技术开发与应用、影视基地建设,城市数字影院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和设备升级改造等;支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单位与金融合作,鼓励银行、文化担保、文化融资租赁等机构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单位提供融资服务,引导金融资本投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重点支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强化文化对信息产业的内容支撑、创意和设计提升;支持利用数字技术、互联网、软件等高新技术支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内容、装备、材料、工艺、系统的开发和利用;深入挖掘优秀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推动动漫等产业优化升级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