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油瓶考源

2016-05-17 07:25杨琳
寻根 2016年2期
关键词:葫芦小孩子女

杨琳

“拖油瓶”指妇女再嫁时带到夫家的子女。该词最早见于明代,后世一直沿用。例如:

(1)天祥没有儿女,杨氏是个二婚头,初嫁时带个女儿来,俗名叫做拖油瓶。(《初刻拍案惊奇》卷33)

(2)我的嫡姓原是金,三岁上死了老子,我家阿姆转嫁了城隍庙里的王道士,所以这个王是拖油瓶姓。(清《缀白裘》十一编《请师》)

(3)不是你父亲养的,难道是你娘拖油瓶拖来的吗?(《官场现形记》卷40)

为什么把带子再嫁及再嫁所带子女称为“拖油瓶”?古来有多种解释。

一说“拖油瓶”为“他有名”之音讹。清嘉庆《直隶太仓州志》卷17《方言》:“随母再嫁者曰他有名(俗呼如拖油瓶)。”薛理勇《花嫁喜事》(上海文化出版社,2011年):“寡妇带着与前夫所生的子女进入新夫家门后,所带子女必须改随新夫之姓,有的还要改名字(娶带孩子的寡妇,大多是无子女的家庭),因为被改随他姓和改用他名,他们就被叫作‘他有姓或‘他有名,而方言中‘他有姓或‘他有名与‘拖油瓶谐音,于是被讹为‘拖油瓶。”说寡妇所带子女被称为“他有姓”“他有名”,这种称谓令人莫名其妙,根本不像语言中自然产生的名称,而且早期文献中未见有这么写的,分明是后人为了解释“拖油瓶”而想象出来的称谓。

清代范寅《越谚》卷中《人类·恶类》:“拖油瓶,随母改嫁子。即‘售子之语也。”“拖油瓶”与“售子”有何关联,作者没有说明。“拖油瓶”所指与卖孩子性质不同,此说不足信从。

顾炳权主编的《浦东辞典》(上海书店出版社,1996年):“拖有病,婚姻陋俗。寡妇再嫁,而与前夫所生的子女尚幼,需带到新夫家养育,但要书写好字据,健好的子女也要写成‘有病,其文谓:‘拖带有病子×××、有病女×××,今后如有病死夭折,皆由天命,与后夫无关。这样即使子女受后夫虐待,生母也只能哑口无言。因‘拖有病谐音‘拖油瓶,故俗称寡妇再婚拖带的儿女为‘拖油瓶,简称‘油瓶。有的还规定拖带来的子女不得入宗祠和家谱,不得享受族里的各种权利,不得继承后父的财产等。”此说目前较为流行,但经不起推敲。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动词“拖”的宾语一般只能是体词性的,而“有病”是谓词性的,“拖有病”的称谓不符合构词规律。从民俗学的角度来讲,古代文献中未见再嫁婚契中写有“拖带有病子×××”字眼的记载。“拖油瓶”之称最早见于明代,明代日用类书中不乏寡妇再嫁婚契的样本,称为“服书式”或“娶服妇婚书”,文辞基本上都是一样的。如明代徐企龙《新刻搜罗五车合并万宝全书》卷9《民用门·娶服妇婚书》:

主婚房长某人,有弟(侄)某人近故,弟(侄)妇厶氏自愿守志,奈家贫日食无措,兼以弟(侄)棺衾银两无可计划理还,凭媒厶人氏议配厶人为婚。本日受到聘银若干两,分还棺衾及买地砌坟完葬弟(侄)人外,即听从某宅择吉过门成婚。此系两愿,并无言说。今欲有凭,故立婚书存照。

其中并无“拖带有病子”之类的文字。所以,“拖有病”跟“他有名”一样,很可能也是为了解释“拖油瓶”而想象出来的“先行词”。

薛理勇主编的《上海掌故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拖油瓶”条:“‘拖在方言中有拖累的意义。油瓶是存油的容器,而食油在旧时是高消费的食品,这样‘油瓶隐喻‘只会装油——只会吃而不会干的人,‘拖油瓶即‘拖累他人的,只会吃饭不会干活的累赘。”妇女再嫁带去的子女往往是后夫家廉价的童仆,从小就得干各种各样的活,怎么会被喻为“只会吃而不会干的人”呢?油瓶在过去的人家里是贵重的东西,俗语“油瓶倒了也不扶”形容一个人对家里的紧要事情也不管不顾,怎么会用来比喻累赘?此说也是想当然而已。

从“拖油瓶”的词义结构来看,最自然的理解是动宾结构,字面意思是拖带着油瓶,而不应理解为偏正结构“拖带的油瓶”,所以其本义应指妇女带子再嫁现象,引申指所带之子。以此判断为基础,我们来考察一下各地方言中对拖油瓶的不同称谓,就会发现“拖油瓶”理据的一些线索。

从造词的角度来看,方言中对拖油瓶的不同称谓可分为贬义和中性两类。

贬义的如福建建宁话中称为“带龟子”,广东信宜话中称为“带归仔”,杭州话中称为“乌龟子儿”,这跟骂人为“王八蛋”是相同的。山东寿光、青海西宁等地则称为“带羔子”,“羔子”指王八羔子,亦即王八蛋。《红楼梦》第七回:“没良心的王八羔子,瞎充管家。”《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十八回:“那姓朱的还在那里羔子、王八蛋的乱骂。”与此类似的说法是“瓜蛋子”(河北方言),犹言“傻瓜蛋”。

另一类称谓则是中性的。河南《宜阳县志》(1881年):“妻带之子谓带肚子。”古代妇女公开怀孕再嫁的情况是极为罕见的,再嫁时所带之子一般是已生之子,所以“带肚子”不可能是指带着肚里的孩子。“肚”本字应该是不少文献中记载的“犊”。河北《献县志》(1925年):“再醮妇女所携子谓之带犊。”山东《济宁县志》(1927年):“带犊子,再嫁妇所携子。”河北《青县志》(1931年):“随后婚改嫁之子曰带犊子。”“犊”“犊子”指牛犊,常用来比喻小孩,如“护犊”“舐犊情深”“初生牛犊不怕虎”等。“带犊子”谓带着小孩。山西忻州话中称为“带儿”,“”也是“犊”的记音字,写作“”(男阴),反映了对妇女再嫁带来子女的贬斥态度。不过就造词依据而言,这类词是没有贬义的。

忻州话中还有“带冠子”“拖冠子”的说法,“冠”也写作“官”。古来有用“官”作为小孩爱称的习俗。如《儒林外史》第四十回:“几个小老妈抱着小官在大墙门口同看门的管家说笑话。”清代袁枚《随园诗话》卷2:“(徐题客)五岁能拍板歌,见外祖京江张相国,相国爱之,抱置膝上,乳母在旁夸曰:‘官官虽幼,竟能歌曲。”福建《长乐县志》(1880年):“女曰官姐。”许宝华、宫田一郎主编的《汉语方言大词典》(1999年):“官仔,闽语。广东揭阳。对小孩子的昵称。”所以“官(冠)子”泛指小孩,并无贬义。endprint

有些方言(如东北话、河北话)称妇女再嫁时带来的孩子为“带葫芦”“带葫芦子(儿)”,也写作“带户虏”“带壶卤子”“带胡鲁子”“带户虏子”“带胡卤子”等。例如:

(1)旧时乡村中,人们对于寡妇“走道”(即改嫁)是非常鄙夷的,就连我这样的小孩子也看不起“走道”的寡妇,跟着别人把寡妇从先夫带来的孩子叫“带葫芦”。(李星华:《回忆我的父亲李大钊》,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年)

(2)靳宝海一瞧韦闹大了,赶紧撤了梯子:“你是社员,你是正堂香主,正宫娘娘;俺是外播种,带葫芦子,还不中吗!”(李惠文:《三人下棋》,春风文艺出版社,1979年)

(3)在高福彬家里住着他的叔伯侄女,是一个带户虏,缺心眼,高福彬老婆给她气受,管她叫傻丫头。(马加:《江山村十日》,新文艺出版社,1949年)

这种称谓跟“拖油瓶”密切相关。古代盛油多用葫芦,故有“油葫芦”一词。俗语有“油葫芦倒了都不扶”“扳不倒葫芦洒不了油”“走了葫芦不卖油”等,反映了用葫芦盛油的习俗。妇女改嫁所带子女也叫“油葫芦子”。李树柏《流年1924-1966》(当代中国出版社,2011年):“我六岁死爹,娘多年守寡,把我拉扯大,后来,实在过不下去了,改嫁去了铁城。娘和后爹都叫我去,我没去。我一个十多岁的大小伙子,不愿当‘油葫芦子叫别人养活。”可见,“拖油瓶”不过是“带葫芦”的另一种说法,“油瓶”就是指葫芦。元耶律楚材《湛然居士集》卷8《请某庵主开堂疏》:“和尚拽砘子,不离寺内;老鼠拖葫芦,只在仓中。”“老鼠拖葫芦”即老鼠拖油瓶。前人探求理据一味在“油瓶”上苦思冥想,所以不得其门而入。

俗语中称小孩为“葫芦头”或“光葫芦”。许宝华、宫田一郎:“葫芦头儿,小孩儿。江淮官话。江苏南京。”“光葫芦,对男孩儿的戏称。(1)中原官话。(2)兰银官话。”由此我们也就明白,“带葫芦”“拖油瓶”跟“带犊子”“带官子”一样,都是带着小孩的意思。无锡话中称妇女再嫁带去的子女为“油瓶头”(许宝华、宫田一郎),这是“葫芦头”的不同说法,正如“带葫芦”被说成“拖油瓶”一样。

为什么把小孩称为“葫芦”?个中缘由可从两个方面来解读。

从民俗文化背景来看,葫芦在古代民俗观念中用来隐喻小孩或生子。广为流传的洪水故事中,伏羲、女娲再造人类,成为华夏民族的始祖。闻一多在《伏羲考》一文中认为伏羲即“匏”,是葫芦的意思。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8《秋社》:八月秋社,“人家妇女皆归外家,晚归即外公姨舅皆以新葫芦儿、枣儿为遗,俗云宜良外甥”。伊永文笺注:“葫芦有子甚贵,似女腹中有胎儿也。以新葫芦儿为佩饰,为遗,寓意藤蔓绵延,结子繁盛,祈求归娘家出嫁女添新儿之意矣。”民间故事《老鼠嫁女》中,老鼠新娘的嫁妆中往往有油瓶。张道一《老鼠嫁女:鼠民俗及其相关艺术》(山东美术出版社,2009年):“鼠新娘的嫁妆一抬又一抬,连平常偷油的小油瓶也带上了。”歌曲《老鼠嫁女》(万家煌作词,李小平作曲):“鼹鼠姨妈来送礼,拖个油瓶追。”嫁女送油瓶,醉翁之意不在油,而是在于葫芦,目的是祈求生子。山东流传着一个叫《葫芦头》的民间故事,说一个姓王的老头种了一棵葫芦,一到晚上就放光,王老头就把葫芦摘了下来。因摘早了,葫芦头就光能说话,能喊爹喊娘。“王老头儿心想:俺没儿没女,有个葫芦头儿还喊爹喊娘!老嬷嬷说:‘葫芦头儿咱也要!”吉林流传的民间故事《葫芦娃》中说,有个叫春妮的姑娘在自家的小院里种了一棵葫芦,结出一个小葫芦。“春妮见小葫芦可爱得像个娃娃,忍不住伸手去摸,谁知,小葫芦‘叭地裂开了,从里面跳出个胖乎乎的小娃娃……从那以后,春妮有了弟弟,老妈妈有了儿子。春妮给弟弟取名叫葫芦娃。”这两则故事中的葫芦都是小孩的化身。

从直接的诱因来看,葫芦浑圆似头,故不少地方又称为“葫芦头”。莫言《忘不了吃》:“那年头蚂蚱真是多,是天赐的美食。村里的大人小孩都是提着葫芦头,在草地里捉蚂蚱。我是捉蚂蚱的冠军,一上午就捉一葫芦。”马国兴、吕双喜主编的《最具领悟力的哲理美文·有温度的词汇》:“我们村的人说,放牛汉,去放牛,前边拽着牛尾巴,身后背着葫芦头——那葫芦头里装的是开水,准备上山以后渴了时喝!”光头与浑圆光秃的葫芦类似,被喻为“葫芦头”“光葫芦”。明罗懋登《西洋记》第四十一回:“这个葫芦头有些利害。”此“葫芦头”指代和尚。清代翟灏《通俗编》卷30《葫芦头》:“《温公诗话》:‘陈亚郎中尝为药名诗赠乞雨自曝僧云:不雨若令过半夏,定应晒作葫芦巴。按僧徒首秃,俗以形似诮之曰葫芦头。应璩诗云:‘平生发完全,变化成浮屠。醉酒巾帻落,秃顶赤如壶。其比拟甚久矣。”过去小男孩多剃光头,所以也被比喻为“葫芦头”“光葫芦”。如于心亮《看看你掌心里的宝》:“爹说完,还摸了我光葫芦头一把。”杨海林《悄然无声的手帕》:“莲花寺很小,小得就像一枚纽扣,小得只能容下一老一小两个和尚。一个胖葫芦头,一个瘦葫芦头。”许宝华、宫田一郎:“光葫芦,光头。(1)中原官话。(2)晋语。(3)兰银官话。”因小孩头似葫芦,故用“葫芦”指代小孩。

综上可知,称小孩为“葫芦头”“光葫芦”是有民俗心理及思维认知基础的。推而广之,跟葫芦有关的俗语词,其寓意的产生都是来自华夏民族的民俗心理及思维认知。

俗语词中有“包葫芦头”的说法,指包揽所有,承担全部。河北《玉田县志》(1884年):“包葫芦头,终其事也。”谓全部完成,也说“包头”。与之同义的说法是“包圆(元)”。清末石玉昆《龙图耳录》第六十一回:“小厮道:‘哟!二钱银子买几只?不是包元呀!”清末曾朴《孽海花》第二十四回:“就是雯青家里,一年到头,上下多少人,七病八痛,都是他包圆儿的。”“包葫芦头”和“包头”都是“包圆”的生动化说法,“葫芦头”和“头”都是圆的,是具象的,所以替换抽象的“圆”以求形象生动。比较而言,“葫芦头”比“头”更为形象,所以“包葫芦头”的说法比“包头”流行广泛。河北《井陉县志料》(1934年):“邑俗谓所存之货一总卖出,共收价若干,曰打毂辘,亦曰包原。包原谓将原有之货一包在内售出,不留一物也。”“毂辘”也是具象的圆,所以也用来代替“圆”。“圆”指圆满、完整,不是指原有货物,这可从它的“替身”“葫芦头”“毂辘”等皆为圆形得到印证。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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