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推进民生建设的历史实践及其当代启示

2016-05-16 22:15张晓刚
理论导刊 2016年4期
关键词:当代启示抗日战争中国共产党

摘要:抗战时期,中华民族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民族危机,民生状况严重恶化。中国共产党以民族大义为重,在坚决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同时,积极推进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探索出独具特色、适应抗战需要的民生建设新路子。当前,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中,应将这些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和升华,努力开创民生建设新局面。

关键词:抗日战争;中国共产党;民生建设;当代启示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6)04-0069-04

作者简介:张晓刚(1974-),男,四川天全人,重庆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毛泽东思想和中共党史研究。抗日战争时期,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期。日本帝国主义的凶残侵略,使得中国人民的民生状况日益恶化,民族危机日益严重。中国共产党以民族大义为重,既坚持抗战,又积极推进民生建设,有力地实现了抗战与推进民生建设相辅相成、互为作用,为夺取抗战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推进民生建设的缘由

1践行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从成立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因此,积极推进民生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自然而然成为中国共产党最基本的价值追求,也是共产党人肩上一份沉甸甸的、须臾不敢疏忽的责任与担当。正如毛泽东所言,“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1]1094-1095在抗日战争极端困难的岁月里,中国共产党既要抗日,又要推进民生建设,其中的艰难困苦可想而知,但这正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

2中国人民的民生状况严重恶化。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巨大灾难,无论是沦陷区还是敌后根据地的民生状况都严重恶化。在沦陷区,日本帝国主义通过建立伪政权、进行奴化教育和欺骗宣传、经济掠夺等各种方式残酷压榨、蹂躏中国人民。更令人发指的是,日本帝国主义还在中国掠夺大量的劳动力,为其侵华战争提供源源不断的后续保障。“据伪满统计,从1937年至1943年,从华北驱赶到伪满去从事苦力的工人和农民共有389余万人。”[2]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帝国主义还惨无人道地将17万左右的中国工人、被俘士兵遣送到日本国内从事各种繁重的劳动。在敌后根据地,日本帝国主义更是集中它在关内半数以上的兵力,对华北、华中等根据地进行大规模的、持续不断的 “扫荡”“蚕食”和“清乡”,惨绝人寰地实施“三光”( 杀光、烧光、抢光)政策,妄图彻底摧毁根据地军民的抗日热情和生存条件。由于日军实施残酷的“扫荡”,加上严重的自然灾害,敌后抗日根据地出现了非常严重的困难局面,根据地面积大幅缩小,八路军和新四军由50万人减少到40万人,根据地人口由1亿人锐减到5000万以下,根据地财政经济十分困难,民不聊生,民生状况严重恶化。

3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需要。国难当头,坚决抵抗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是全体中华儿女义不容辞的使命与担当。中国共产党坚持全面抗战路线,其核心内容就是把全体中国人民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共同投身于抗战的伟大洪流中。“要使群众起来,必须改善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3]因此,积极推进民生建设是组织和动员群众参加抗战的基础,自然就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不二选择。只有持续不断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尽可能地满足广大受苦群众的利益和诉求,才能把大家团结在党的周围,向着共同的敌人——日本帝国主义,发起最有力的抗击,抗战胜利的曙光才能显现。其实,抗战与民生建设并不相悖,从某种程度上说甚至是完全一致的。因为,日本帝国主义的野蛮侵略,就是对中国民生最大的摧残,抵抗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就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而推进民生建设,就能够充分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抗战觉悟和热情,从而为夺取抗战胜利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推进民生建设的基本实践

抗战时期的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政治地位日益提高的革命党,一切以抗日大局为重,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从自身实际出发,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以及社会建设等方面入手,全力推进和改善民生,在敌后根据地探索出独具特色的民生建设新路子。

1政治建设:为民生改善提供政治环境和法制保障。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尚未取得执政地位,还是一个纯粹的革命党,活动范围主要局限于敌后根据地,所掌握的公共资源相对有限,所拥有的财力物力也十分匮乏,因而通过政治建设来推进民生建设,既是一种主要方式也是一种有效方式,还能更好地发挥党的政治优势。

(1)完善选举制度,加强政权建设。首先,通过《选举法》的颁布,从法律上确保民众充分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广大民众在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同时,还能够行使监督权和罢免权。在这样一种人人负责、个个监督的民主制度下,各级政权真正代表了人民的利益,保证广大人民能够行使政治权利。其次,针对根据地的实际情况,创设了类型多样的投票方法,具体分为:有一定文化知识的选民采用票选方式;识字不多的选民采用画杠、画圈等方式;完全不识字的选民则采用背篓法、投豆法等。这些操作性较强的投票方式充分调动了选民的积极性,据统计,当时边区的投票率总能保持在80%以上。最后,建立“三三制”政权,扩大人民民主。在“三三制”政权中,共产党员占1/3,非党左派进步分子占1/3,中间派占1/3。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参加“三三制”政权的党外人士都是有职有权的实职,党外开明绅士李鼎铭就曾当选为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三三制”从制度上保障了各界爱国民主人士参与政权,有效实现了不同社会群体的和谐相处,扩大了人民民主。

(2)尊重和保护人权,调动广大民众的抗日积极性。当时,各抗日根据地均制定了一系列人权保障条例,如《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冀鲁豫边区保障人民权利暂行条例》等。这些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对于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意识,保护和尊重人民群众的人权财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此外,中国共产党还不断扩大享有人权的主体范围,一切参与抗日的民众,包括地主、资本家等都享有人权。另外人权内容也较之以前更趋丰富、完整。譬如在生存权方面,更多地强调为争取整个民族的生存权而奋斗;在政治权利方面,明确规定人民享有各种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的权利;在财权方面,在已分配土地的区域,继续保证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及债主的债权,同时鼓励私人企业的发展,保护私有财产,实行贸易自由等。以上事实表明,抗日根据地的人权保障较之土地革命时期有了明显的进步,它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抗日积极性。

(3)提高妇女政治地位,坚持男女平等。首先,从制度入手,确保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譬如1937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1943年颁布的《晋察冀边区选举条例》等相关条例都明确规定,边区妇女与男子一样享有平等的政治参与权,可以参加边区政权、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真正成为根据地的主人。埃德加·斯诺的夫人对此深有感慨:“中国革命非常重视妇女。中国妇女在红星照耀下赢得了自己的合法地位。”[4]其次,推动妇女进入各级政权机关行使管理权。边区政府还专门就妇女当选各级议员以及各级领导岗位作了一些具体而明确的法律规定。譬如1939年通过的《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通过提高妇女政治经济文化地位案》中规定:“鼓励妇女参政,各级参议会应有25%的女参议员,各机关应大量吸收妇女工作。”[5]由此,许多妇女任职各级领导岗位,各边区出现了大量优秀的女县长、女区长、女乡长、女村长、女村委员等。“1940年在山东根据地,据不完全统计,女性任专署以上职位的11人,任县级以下职位的128人。”[6]可以这么说,在抗日根据地,妇女已完全具有“半边天”的地位,她们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

(4)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树立清正廉洁的政府形象。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有效地监督党和政府,抗日根据地各级政权均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如参议会对政府的监督;党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党的机关、干部、党员行为的监督;政府内部大多设有监察部门;各根据地报刊的舆论监督等。就“三三制”政权来讲,本身也包含着一整套完善的监督机制。这种监督不仅表现在人民可以对参议员、行政司法人员进行监督、检察、批评、控告、罢免,而且允许群众自由批评政府,同时政府应该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监督,并为之提供必要的渠道。“有广大人民的力量来监督政府,监督工作人员,人可以幸逃法网,但不能逃出人民的视线。坏事不易发生。”[7]正是由于这一整套相对健全的监督机制,树立了良好的党风政风,推动了抗日民主政权的良性发展,边区政府“赢得了人民的拥护,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信”。[8]

(5)加强法制建设,为改善民生提供法律保障。在抗战极端困难的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制定颁布了一系列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民生的改善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坚实的法律保障,也为完成党的各项任务提供了保证。以陕甘宁边区为例,从1937年到1945年,就先后颁发了《民主政府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等数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施政纲领,明确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确保人民的人权、政权、地权及各项自由权利。此外,还颁布了其他各种门类的法律法规,诸如具有刑法性质的《陕甘宁边区惩治反革命条例》;具有经济法性质的《暂行决算条例》《税收暂行条例》等;具有民法性质的《继承条例》《婚姻条例》等;具有诉讼法性质的《民事诉讼条例》等等。这些法律法规内容丰富、门类齐全,涵盖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既体现了党的一贯政策,也反映了广大群众的心声,对解决民生问题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经济建设:为民生改善提供物质条件和经济保障。发展经济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从抗日的大局出发,在根据地开展大生产运动,大力发展公私经济,实施“减租减息”政策,减少赋税,让利于民,开创了改善民生的新局面。

(1)开展大生产运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毛泽东强调:“只有发展经济才能保障供给。财政困难,只有从切切实实的有效的经济发展上才能解决。”[1]892为此,中国共产党开展了大生产运动,其总方针是“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改善人民生活、争取抗战胜利”。通过大生产运动,“1942~1944年的3年中,陕甘宁边区共开垦荒地二百多万亩。……陕甘宁边区农民所交的公粮,1941年占总收获量的1358%,1942年降为1114%,1943年降至不足9%。从1943年起,敌后各根据地的机关一般能自给两三个月甚至半年的粮食和蔬菜,敌后根据地人民的负担占总收入的14%左右,按当时的生活水平,实现了‘自给自足,丰衣足食’的要求。”[9]大生产运动大大减轻了人民的负担,使根据地军民的生活得以明显改善。

(2)大力发展公私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毛泽东指出:“只有实事求是地发展公营和民营的经济,才能保障财政的供给。”[10]895发展公营经济主要是为了解决陕甘宁边区数万党政军生活费用的问题,而发展民营经济则是为了改善群众生活条件的。毛泽东明确指出:“发展民营生产,共产党员深入农村,学会帮助农民做按家计划,学会帮助农民组织劳动互助团体,学会帮助农民组织合作社,达到改善群众生活的目的。”[10]46发展公私经济的措施主要有三项:一是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各级党政工作人员要以百分之九十的精力帮助农民增加生产。二是发展合作社组织和手工业生产。各种合作社组织的创建对于发展地方经济,粉碎敌人的经济封锁,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三是发展内外贸易。毛泽东主张“对内实行自由贸易,对外实行管制贸易”的政策,调剂粮食及重要的日常工业品。这一系列发展公私经济的举措,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军民的生活所需,而且打击了奸商,减轻了人民的负担。

(3)实行“减租减息”政策,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把坚持统一战线和解决农民土地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制定了“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减租的办法是“二五减租”(即把原租额减少25%);减息的办法是规定年利率一般为一分(即10%),最高不得超过一分半(15%)。此外的杂租、劳役和各种形式的高利贷一律取缔。“减租减息”的实施, 使广大农民得到了经济实惠,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此外,为减轻人民的负担,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将赋税额度保持在合理的区间。毛泽东强调税收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他说:“一方面取之于民,一方面就使人民经济有所增长,有所补充。这就是对人民的农业、畜牧业、手工业、盐业和商业,采取帮助其发展的适当步骤和办法,使人民有所失同时又有所得,并且使所得大于所失,才能支持长期的抗日战争。”[1]893-894为此,各根据地均按中央指示实行了较为合理的税收政策,废除了一系列苛捐杂税,如木材税、土布税、油税、屠宰税等。这些措施一方面保证了根据地持续合理的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实实在在地改善了民生。

3社会建设:为民生改善提供现实路径和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实行精兵简政、加大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力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诸多政策和措施,有力地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也创造了一个有利于抗日的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精兵简政厉行节约,努力提高社会治理效率和水平。精兵简政是中国共产党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效率和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倡导勤俭节约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途径。毛泽东认为,精兵简政是关系边区政权能否长治久安的大问题,否则“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用之者疾,为之者舒,是要塌台的”。[10]为此,精兵简政在抗日根据地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其主要内容是:将党、政、军、民等组织机构的脱产人员缩减到占所在根据地总人口的3%以内,军队(含游击队)与党、政、民工作人员的比例为3∶1,从而使脱产人员与根据地的供养能力相适应,压缩与合并党、政、军、民领导机构,减少机关行政人员和部队的非战斗人员。精兵简政的实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一方面通过精简机构,裁减人员,推动了社会治理机构不断趋于完善,提高了社会治理效率和水平;另一方面,也节省了大量的粮食和经费,大大地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如“晋察冀北岳区1941年就减员4万多人,太行区当年即节省粮食49156石,节约经费4266120元”。[11]在精兵简政的过程中,中央反复强调,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培育良好的社会风气。各根据地机关、部队、学校响应中央的号召,节省了大量的粮食、燃料、日用品等,这对于缓解根据地财政拮据,减轻人民的负担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中央要求各机关、部队、学校开展生产自救,发展自给经济,有效改善了民生,为夺取抗战的胜利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坚实的物质基础。

(2)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关注、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抗战时期,由于战争、灾荒等原因,抗日根据地的灾民、难民问题非常严重。卢沟桥事变后不久,周恩来就代表中共中央向国民党提交《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明确提出发动全民族抗战、实行民主政治和改善人民生活等三项基本要求,强调首先“须切实救济灾荒,安定民生,发展国防经济,解除人民痛苦与改善人民生活”。[12]毛泽东也多次强调:“各解放区有许多灾民、难民、失业者和半失业者,亟待救济。此问题解决的好坏,对各方面影响甚大。”[13]中国共产党为救济灾民、扶助贫弱先后颁布了《优先难民办法》《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安置难民的通令》等一系列法规条例,使救助弱势群体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为确保社会救济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根据地政府设立了各种救济机构。各级民政部门是社会救济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任务之一是负责贯彻落实各种救助政策,调查弱势群体情况并实施救助。后来中共中央又设立了中国解放区临时救济委员会,实现救济工作的统一领导,各解放区设立救济分会作为其直属机构。各专门救助机构的设立,使抗日根据地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渐完善,有效地改善了民生。

(3)加强劳动立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国共产党一直重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完善并重新拟定相关劳动法规。陕甘宁边区总工会于1940年制定了《陕甘宁边区劳动保护条例草案》,根据现实需要将以往苏区劳动法中某些过“左”规定予以纠正。1940年底,中共中央在对抗日根据地工人运动进行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各根据地工人运动的实际情况,先后颁布并实施了《中央关于各抗日根据地劳动政策的初步指示》《中共中央劳动政策提纲》等政策法规,明确规定了抗战时期劳动政策的各项原则以及实施办法等,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

三、几点启示

当前,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满怀信心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但不管形势如何发展变化,民生建设仍是中国共产党永恒不变的价值追求。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推进民生建设的成功实践及其积累的宝贵经验对于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民生建设具有极大的启示作用。

1民生内容维度:要根据时代的发展变化和人民的需求,不断丰富民生建设的内容、提升民生建设的质量。抗战时期,国家积贫积弱,民不聊生,民生需求相对处于较低层次,对于广大人民群众而言,能够解决吃饭穿衣问题就是最现实的民生,如果能够实现国家独立和人民解放那就是最大的民生。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民生需求较之抗战时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民生已不再是单纯地解决吃饭穿衣等基本生存问题,而是涵盖了与人民生计、生活息息相关的方方面面,它不仅包含人民的政治诉求、文化需求和精神渴求,还包含人民的生命意义、健康价值和人格尊严等方面内容。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民生建设内容应发生根本性转变:从主要解决温饱问题转变为达到更加富裕;从主要解决人的生存问题转变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从单纯的利益分配问题转变为构建完善的制度保障。这就要求各级党和政府以更加开阔的思维和更加有力的作为来积极推进民生建设,不断丰富和拓展民生建设的内容,坚持以人为本,把民生建设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真正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当前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在大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既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经验的又一次与时俱进,客观上也为进一步加强民生建设、丰富民生建设内容、提升民生建设质量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和基本的遵循。我们有理由深信,未来中国的民生建设将取得更丰硕的成果。[14]

2民生主体维度:在坚持党和政府为主导的基础上,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共同参与民生建设。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还是一个尚未取得执政地位的革命党,但她却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今天的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在拥有13亿人口的国家执政的大党。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面临的形势与任务较之抗战时期都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出现了一大批新的社会阶层和社会组织。这些新社会阶层和社会组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要积极引导其参与民生建设,不断扩大民生建设的主体。首先,要发挥党和政府的主导作用。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各级政府掌握着丰富的公共资源,因此,党和政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理所当然成为民生建设的主体。其次,要充分调动新社会阶层和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参与民生建设。新社会阶层和各类社会组织聚集着一大批社会上有影响、政治上有地位、学术上有造诣、经济上有实力的各界人士,他们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财力资源、智力资源和组织资源。这就为其参与民生建设提供了便利条件和现实途径。新社会阶层和社会组织参与民生建设,既能够实实在在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又有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推动其不断发展壮大。

3民生受益维度: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民生建设应重点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一般来说,民生建设指向的是全体社会成员,也就是要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充分享受民生建设的成果。但由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着明显的不平衡性,收入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比较突出,社会仍有大量的弱势群体存在,因此保障和改善民生,既要注重面的提高,更要照顾点的突破。在确保全国各族人民民生质量和水平普遍提高的前提下,更要花大力气保障和改善社会弱势群体的民生。如果没有弱势群体民生的改善和提高,那么我国的民生建设就难言成功。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4年我国尚有农村贫困人口7017万人。这些农村贫困人口和大量的城市弱势群体应该成为民生扶助的重点对象。要从体制机制上入手,切实解决这些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就业、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要求,在此基础上,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为每一个社会成员(包括弱势群体)的人生发展和干事创业提供合理的空间和平台,真正让全体中华儿女都“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14]

4民生目标维度:凝心聚力、团结奋斗,在推进民生建设中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从本质上讲,民生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中国共产党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与担当。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积极推进民生建设,从而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为夺取抗战的胜利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今天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途上,更需要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只有持续不断地推进民生建设,切实解决老百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才会坚如磐石。当前不管国际风云如何变幻、国内形势如何复杂,中国共产党都始终高举民生建设的大旗,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创了民生建设的新局面。当年中国共产党通过民生建设,凝聚起强大的抗日洪流,今天我们党也要通过持续不断的民生建设,凝聚起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力量。其实民生建设和实现中国梦是相向而行,互为促进的。民生建设将赢得民心、汇聚人气,为实现中国梦凝聚起强大的中国力量;而中国梦的实现,必然是对民生的极大改善和提高。我们有理由相信,有改革开放以来奠定的良好经济基础,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民,我国民生建设会越来越好,中国人民生活会越来越幸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能够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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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周恩来选集(上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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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N] .人民日报,2013-03-18(01).

【责任编辑:闫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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