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法人》特约撰稿 健君
公司法务LEGAL AFFAIRS
总法律顾问的六个坏习惯?
文 《法人》特约撰稿 健君
有恃无恐的首席法务们,你们是否有以下六个坏习惯?是时候静下心听听别人的意见了
他们往往是各种论坛的座上宾,也常常出现在各个商业或者法律期刊的封面。他们手中掌控着很多500强企业的法律合规甚至风控部门,有些已经超过千人的律师团队。他们不屑与市场和销售为伍,自认是行业的专业明星。他们就是华尔街正在逐步兴起的企业高管新贵:首席法务官或总法律顾问。
这些总法律顾问(简称“总法”)享受高薪高福利,但他们认为理所应当。这些高智商+高情商的怪物的确奇货可居,上市公司也愿意花非常高的代价从职业经理人市场挖猎聘请。的确,他们有把握给企业的贡献要比自己的收入多得多,这好像真是笔划算的买卖,特别对于企业来说。
于是,他们有恃无恐,逐渐变得傲慢、固执,听不进任何意见。他们甚至自以为是地认为,公司离不开自己或者CEO不识时务地炒了自己鱿鱼,他们可以很快在外面找到更好待遇的工作。真的是这样吗?总法律顾问们,是时候静下心听听别人的意见了,尤其是那些走路以及待人接物时鼻孔已经习惯朝天的CLO。
我们常常被这样的领导折服,他们总能迅速地理解事物本质并抓住重点,他们总能果断地做出判断并能保持方向上的精准正确,他们涉猎广泛并对什么都有很深的研究。今天,可以明确告诉你,这样的总法只能停留在想象阶段,但有的总法真的相信自己是这样的人。总法自己切记,谁都不愿意每天听你叽叽歪歪,特别是很多总法把自己当成万事通,什么问题他都要发表意见。这样的总法对于下属的建议往往充耳不闻,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准备听取任何人的意见。
总法的好为人师还表现在,与下属非要在专业上一比高下,这样的比试注定是个不好的结局。如果你比赢了,下属不会真的服你,因为他们觉得你懂得更多理所应当;如果比输了,很多总法又会死要面子,不承认自己的专业不足,用各种方法掩盖,这会让下属更加看不起。而且,从职业分工来讲,总法在专业性上无论如何无法与精通某一领域的律师相比,再说明白些,这本不该是你的长项。
唯有自己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自己无所不能,总法们要立即摒弃这样的想法,因为在你意见的背后,常常会有更多更好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是你不知道而已。这时你最好把嘴闭上,把耳朵打开,给别人也给自己一个学习的机会。事实上,大部分的总法只停留在自己知识框架体系内,最多在这个体系之上进行很微小的延伸,这样的知识结构让他们很难容忍持有异见者。
很多总法喜欢亲力亲为,背后的原因自己可能都没有意识到,是对下属的超级不信任。这种不信任可能是总法的不良习惯,也可能吃过一两次下属的亏,十年怕井绳。但不管怎样,这样的总法做得再多,都不会有人感激,因为即使你再忙再累,都不会给下属的成长带来任何好处,他们反倒会觉得跟这样的领导既没有自己的工作空间,又没有学习机会,于是,离职率骤然上升。
更加不能让人接受的是,总法这样的做法是对团队凝聚力的巨大伤害,你一个人怎么任性地自己玩都可以,但作为一个团队Leader,越大包大揽越无法对冲大部分人的怠惰。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总法的越俎代庖所引起,公司如果哪一天遭受重大危机或者损失,总法只能独自上场,但既然你把自己当成兵而不是将,最多也就独挡一面,其他方面就会一溃千里。总法已经忘了,公司当时聘请你的时候可是准备让你带兵打仗的。当然,这样做的总法自己也没什么好冤的,因为有种活该叫出力不讨好。
长期做一件事情的结果就是,熟能生巧之后了无生趣。但是,很麻烦的是,走入舒适区的总法往往不愿意再做更多的尝试和创新。而且,更严重的是,这种状态下的总法开始对其他同事的任何新的想法都天然地拒绝,不给任何新的机会。不求进取的总法不在少数,确实是这样,奋斗了十几二十年,终于轮到总法的岗位,是时候该享享福了,以前可以争取做得更好的只要完成能交差即可,以前拼命完成的现在一般就直接持否定意见了。总法同事们,大家是不是都这样想?
说实话,很多资深的总法不是不愿意改变,而是已经很难改变了。以往成功的经验、定向的思维习惯和几乎耗尽的精力,让他们更乐意选择维持现状,否则太多的改变让他们会觉得心里没底而无所适从。但是外部环境每天都在变化,商业模式推陈出新,技术演进突飞猛进,这些总法无法阻止的改变已经完全突破了他可以掌控的范围。
不改变必然被淘汰,固守以前的成功经验,这让总法们在未来不可预知的不确定性前显得那么无力和不合时宜。很多500强的总法已经深深地意识这一点。从工作内容到工作方法,陈旧的知识和过时的思想与新生事物显得如此格格不入。新的举措和调整的办法必须果断实行才能适应新的挑战。而那些墨守成规的总法,浑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落伍,还傲慢地躺在以前的功绩簿上渐行渐远。
不可否认,很多公司法务都反映遭到总法的各种打压,而且越是优秀的公司律师,遭受的各种迫害越厉害。好在公司法务的人才大市场已经形成,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很多公司法务选择自己主动离开来化解这种无聊的冲突。但即便是这样,有很多公司法务仍然愤愤不平。
总法为什么要打压下属呢?一种是基于传统的御人术,为了平衡而不计公平,这是最影响效率的一种管理,但很多大企业的总法却乐此不疲。更多的时候,是总法没有充分的自信,对于表现优秀的公司法务,他们不是像伯乐一样遇到人才会倍加珍惜,而是表现出极度的不安和焦虑。特别是当越级指挥事件产生时(我们先不讲越级汇报,因为这里往往也有下属的责任),这种现象就表现得更加明显。
还有一种打压叫铲除异见者,在总法实施的工作纲要和具体安排中,总会有来自内外部的不同声音。这本来很正常的事情在某些总法看来实在无法忍受,他必须要让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否则就毫不留情地清除出团队,有时甚至有些强迫症的味道。这样做真的没有任何必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很正常,何况那些默默按着你方法做的人内心也不一定真的认同你的意见。而且一个计划的执行和完成大部分照搬即可,真的没有必要让每个人无条件接受,除非你是希特勒或墨索里尼。
每个人都是趋利避害的,这是人的天性。但当一个团队需要总法出来承担时,总法总是选择逃避或找个替死鬼,这无论如何无法让人接受。很多明哲保身的总法在这种情况下,位置虽然保住了,这却失信了整个团队。
该出手时就出手,该担当时勇担当。如果有好处的时候总法都站在最前排,有灾难的时候总法总是看不到人影,每个人都会看的清清楚楚。其实,很多情况下,总法已经逃无可逃,你如果没有勇气站出来,那公司就会选择愿意站出来的人来替代,无数案例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企业非常清楚,这样精明的总法是不可能服众的。
总法与公司法务抢功,这是最让下属看不起的行为,但每天都在我们周围发生。总法与下属抢功劳真是天下最愚蠢的管理者。按道理,每一个公司律师的业绩都会算到总法的头上,为何还要和下属斤斤计较?要知道,即使你把每个人的工作成绩都说成自己做的,也没有任何CEO会觉得你是个胜任的管理者(CLO),顶多说你是个能干的律师。
不排除有不守规矩的下属,为了表现自己和企图不通过正当手段,越级向总法的领导邀功。或者有不懂情理的上级越级指挥产生不必要的矛盾。但大部分情况下,大家都是非常守规矩的人。为什么还是发生那么多总法与下属抢功的情形?这个问题就留给广大的读者解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