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向明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规律的科学把握,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基本遵循。“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实现“131”总体要求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文化发展和繁荣的重要阶段。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全面加强文化建设,激发各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文化力量。
“十二五”时期青海文化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大会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建设文化名省的意见》《青海省“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关于实施“十二五”文化建设“八大工程”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文化名省这一目标,在统一思想认识,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挖掘特色文化资源,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培养文化人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文化改革发展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成效。主要表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文化产业呈现较好的发展势头,对国民经济贡献持续加大;文化市场监管能力有较大提高;文艺创作生产繁荣活跃,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文化建设在引领当代价值、提升公众素养、推动经济发展、优化社会环境、塑造青海形象等方面的作用明显增强。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文化建设总体上还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与实现“131”总体要求还不相适应。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文化体制改革推进的难度还比较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健全,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还不高,文艺创作生产能力还比较弱,文化创新人才还比较匮乏,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应当看到,“十三五”时期,我省面临着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良好机遇,在推动文化改革发展中,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省委提出的“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精神高地”总体要求,坚持社会主义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大力推进文化名省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为此,要着力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把弘扬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文化建设全过程,奋力打造青海精神高地
要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集力量。这既是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也是文化工作的主题主线。要充分发挥文化功能和作用,奋力打造青海精神高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用坚定的理想信念筑牢精神支柱。对理想信念坚贞不渝,是构建精神支柱的前提,坚贞不渝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气神。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深化中国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教育,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引导干部群众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之中,把干部群众团结和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下。突出理想信念这个灵魂,补钙壮骨、立根固本,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要加强党性教育,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国情教育、省情教育、改革开放教育,组织学习中国近现代史特别是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坚定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习近平同志指出,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青海坚持好拓展好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生动力,是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强大精神力量的重要途径。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关键要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上下功夫,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研究阐释,使核心价值观走进人们心灵。要坚持用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抓好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规教育、诚信教育、孝敬教育、勤劳节俭教育。深入开展文明青海建设工作,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家庭(五星级文明户)、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精心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等活动,在全社会普遍表彰善行义举。要促进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社会管理。
大力弘扬和践行青海精神。青海高寒缺氧,环境恶劣,条件艰苦,发展基础差,干事不容易,干成事更难,需要一股精气神。青海人以缺氧不缺精神、缺氧不缺干劲、海拔高追求更高的豪迈情怀,在这片亘古高原上奋力构筑自强不息、干事创业的精神高地。一代一代建设者用实际行动和光辉业绩,培育形成了以“五个特别”青藏高原精神、“两弹一星”精神、“人一之、我十之”实干精神、玉树抗震救灾精神为代表的青海精神。青海精神,形成的是一整套以中华美德、革命精神为核心的优良传统,是党的优良作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青海高原的生动体现,反映了青海各族人民追求发展进步的豪迈情怀,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打造青海精神高地,弘扬和践行青海精神,其目的就是要提振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激励干部群众要有振兴青海的雄心壮志,要有加快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有敢于拼搏、开拓创新的争先意识,要有艰苦奋斗、坚韧不拔的顽强意志,要有以一当十、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要有无私奉献、团结奋进的崇高品质,从而形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
二、推进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不断提升文化产品的质量和水准
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反映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创造能力,是衡量和检验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创作生产的最高准则,把创作生产优秀文化产品作为文化工作的中心环节,努力创作生产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精品力作。
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和扶持。要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深入社会生活,贴近基层群众,以充沛的激情、生动的笔触、优美的旋律、感人的形象,创作一批体现国家和青海文化精品水准,在全国和全省产生重大影响的作品。鼓励艺术创新创造,提倡题材体裁多样,进一步释放文化创造潜力,不断提高作品原创能力,努力把深刻的思想内涵、丰富的知识信息与完美的艺术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作品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深入实施文化精品创作工程,重点扶持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现实题材、民族题材、地域题材的创作生产,扶持一批深受基层、群众欢迎的优秀文化产品,扶持一批具有青海特色的优秀文化产品,并加大推广力度,为展演展映展播展览弘扬主流价值的精品力作提供条件。
精心打造特色文化品牌。青海拥有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优势,要借助“文化+”模式,实现文化资源向文化品牌的创造性转化,让文化品牌深入人心。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坚持规划、项目、选题、产品一条龙推动、链条化打造,坚持立足本省地域特色、民族特色、文化特色,精心打造一批特色文化品牌。要加大青海特色文化资源的挖掘力度,重点挖掘昆仑文化、三江源文化、河湟文化、青海湖文化,生态文化、丝路文化等文化资源,充分挖掘民族歌舞、戏曲、热贡艺术、格萨尔、花儿会、纳顿节等民族民俗民间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富有民族特色、体现地域风情的特色文化品牌。办好重大文化节庆和体育赛事活动,打造好青海文化旅游节、三江源国际摄影节、世界山地纪录片节、青海湖国际诗歌节等文化节庆品牌,打造好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世界杯攀岩赛和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等体育赛事品牌。
健全完善文化精品创作生产的制度机制。要对文化精品创作生产进行总体规划和宏观指导,对重点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传播过程实行全方位扶持,着力做好规划与立项、监督与管理、考核与奖励等三个环节的工作。健全完善选题论证、资金投入、考核评价、表彰奖励、宣传推动、组织保障等制度机制,提高创作生产水准,确保精品质量效益。建立健全以文化生产单位和个人为主体,以优秀文化产品的市场化开发为重点,以完备的产业链和完整的价值链为依托、以版权保护为保障的文化创新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文化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的制度机制,充分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有利于文化精品创作生产的良好条件和环境。
三、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构建现代文化服务体系,不仅体现了文化建设以人为本的特征,而且凸显了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本质。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政府为主导,坚持城乡、区域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坚持把文化建设重心放在基层和农牧区,促进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化建设。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的网络化建设,既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均等化要求的体现,也是其便利性特征的体现,根本目的是确保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覆盖全社会,惠及最广大基层群众。要坚持均衡配置、严格预留、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建立健全基本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形成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特别是要健全完善以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为重点,以流动文化设施和数字文化阵地建设为补充的城乡基层文化设施网络。推进全省广播电视光缆传输网络工程建设,实现有线电视数字化、双向化。推进全省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和高清数字电视工程建设,提高广播电视的覆盖面。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农(牧)家书屋建设等农村牧区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有效满足农村牧区群众文化需求。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要努力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空间,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要强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服务功能,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健全完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价和奖励机制,促进其提升服务效能。要改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向社会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程序,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开展文化服务“一卡通”、公共文化巡展巡讲巡演等服务。统筹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和优化文化资源,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工作,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各类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和优惠开放。不断提高藏语出版物、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的译制、制作水平,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阅读、收看需求。推进文化资源向农牧区倾斜,增加农村牧区文化服务总量,实现农村牧区、城市社区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加强州(市)和县(区、市)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帮扶。以农牧民、进城务工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人群、残障人群等为对象,采取政府采购、补贴、发放文化消费券等措施,提高公共文化供给能力和水平。
四、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全面提升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必须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发展骨干文化企业和创意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全面提升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必须积极调整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路子。要以文化内容创作生产传播为核心,做强做优宣传文化主业,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推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促进文化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优势产业门类集聚。要以“文化+”带动跨界融合,提高各产业的文化附加值,从而扩大消费群体。大力推进文化科技创新,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积极抢占文化与科技、文化与金融、文化与旅游、文化与体育、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制高点。充分发挥青海文化资源优势,实施文化产业聚集区和文化产业带培育提升工程,在全省规划建设以西宁、海东为主的河湟文化,以海南、海北为主的青海湖文化,以海西为主的昆仑文化、以玉树、果洛、黄南为主的三江源文化等四大文化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青海丝绸之路、唐蕃古道、青藏铁路(公路)、黄河上游四个文化产业带,构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的文化产业区域布局,促进多种文化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分工,形成文化产业聚集效应。
构建文化产业发展体系。要充分释放传统文化产业的潜能,通过积极的产业政策,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突出创新理念,以工艺美术、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广告会展、文化旅游等产业为基础,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示范效应和拉动作用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要顺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要,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积极运用新兴传播技术,大力发展基于数字、网络、3D、4D、高清、多媒体、虚拟展示、激光显示等多种高新技术应用的新型文化业态,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要依托特色文化资源和产业优势,通过文化项目的空间集聚,重点建设黄南热贡艺术文化产业园、海南藏文化创意产业园、玉树康巴藏文化产业园、海东河湟文化产业园和海西昆仑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以同仁为重点的唐卡、堆绣和雕塑产业基地,以互助、循化、贵南为主的民族刺绣产业基地,以格尔木为主的昆仑玉产业基地,以湟中、湟源、大通为主的农民画、雕刻和皮绣产业基地,以西宁为主的藏毯和民族服饰产业基地,充分发挥其示范、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为加快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提供重要平台和有效途径。
加快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是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要加强文化产业市场建设,推进文化产业供给侧改革,积极发展传统文化产品市场,建设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产品市场,培育大众性文化消费市场,开拓农村牧区文化市场,打造综合性、专项性、区域性文化产品和服务交易平台,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创造文化消费新增长点,促进文化供给从同质化到精品化。要加强文化要素市场建设,有序发展文化产权、版权、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发展以版权交易为核心的各类文化资产交易市场。积极推进文化资本市场建设,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有效对接,着力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要加强文化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建设,健全行业规范、完善行业管理,为各类文化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服务。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为文化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五、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文化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改革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要加强规划和统筹,增强改革的科学性、协调性、连续性和实效性,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注重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坚定、稳妥地加以推进。
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为重点,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发挥政府的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赋予企事业单位更多的法人自主权。建立健全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完善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制。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的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文化运行管理体制和机制。
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科学界定现有文化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功能,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增强内部发展活力。对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突出公益性,强化服务功能,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时政类报刊社、公益性出版社等单位,要按照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模式深化内部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着力提高社会效益和服务效能。
推进文化企业单位改革。文化企业是文化产业的主体。要毫不动摇地支持和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要在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基础上,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要破除多种体制机制障碍,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调动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积极性。鼓励各类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进行联合重组,提高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六、全面提升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水平,着力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优秀传统文化为各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为加快文化改革发展积累了宝贵资源。要对传统文化进行“扬弃继承、转化创新”,让优秀传统文化拥有更多的传承载体、传播渠道和传习人群,使优秀传统文化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
切实提高文物保护水平。深入开展文物专项普查和重点调查工作,健全完善文物普查、登记、建档、认定制度,建立健全文物基础信息数据库系统。加大对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古遗址、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传统民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整体保护力度,重点建设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柳湾国家彩陶遗址公园。健全文物普查登记和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文物安全防范能力,引导规范民间收藏,推动文物保护由抢救性向预防性转变。加大对博物馆建设力度,不断充实馆藏文物,改造陈列设施,改进展览展示手段,提高展览展示水平。建立健全博物馆馆藏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级博物馆扩大展览交流合作,举办多种联展、借展、巡展,提高馆藏文物利用率。建设一批具有青海地域文化特色的博物馆,形成以省级博物馆为龙头,以市州博物馆为骨干、以专题博物馆为特色、以民办博物馆为补充的博物馆网络。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传承。深入进行包括民族民间民俗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挖掘和整理,对濒危的非遗项目实施抢救性保护,对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非遗项目实施生产性保护,对非遗集聚区实施整体性保护,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展示和宣传推介等产业运作机制。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传承基地和传习所等设施,推进非遗的抢救、传承和保护,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和充分利用。加快推进热贡、格萨尔等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规划建设互助土族、循化撒拉族、海西蒙古族、玉树康巴等一批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健全完善合理开发、有效利用的工作机制。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鼓舞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要与爱国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民族自豪感和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热爱;要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在高校、职业技术院校开设民族民间艺术课程,培养造就一批民族民间艺术的传承人;要与旅游相结合,挖掘文化内涵,提升旅游景区、景点的文化含量;要与发展文化产业相结合,促进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产业优势。
七、着力实施文化传播工程,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文化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一个国家或地方的底蕴和名片,同时文化又具有教化功能。要让人们对文化有深刻认识和了解,并能充分发挥文化的功能和作用,就必须做好文化传播工作,认识和把握文化传播规律,着力提升文化传播的能力和水平,使文化传播形成多角度、宽领域和全方位的传播格局
加强媒体建设。大力发展全省文化传播事业,做大做强各类媒体,不断增强媒体传播文化的实力、能力和影响力。办好《青海日报》和各市州党报,充分发挥其在舆论引导中的主导作用,大力弘扬主旋律,广泛传播正能量。办好《西海都市报》等都市类、专业类和行业类报纸,充分发挥其特色和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要。办好青海广播电视台和各市州广播电台,推进广播电视频道专业化、栏目精品化、节目大众化程度,扩大广播电视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以青海新闻网站为重点,扎实推进网络媒体品牌建设。建设好青海民族出版社和青海人民出版社,打造导向正确、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出版产业。调整期刊结构,整合资源,做大规模,形成导向正确、结构合理、效益良好的期刊方阵。
健全文化传播网络。做大做强各类文化传播产业,重点发展出版发行网络、报刊发行网络、广播电视网络、电影放映网络、文艺演出网络。确保文化传播网络健全、渠道畅通、产业发展、实力增强。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融合发展,打造新型主流媒体。大力推进文化传播网络数字化建设,及时适应信息产业迅猛发展所带来的文化传播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动信息技术对传统文化传播产业的改造、转型和升级,加速发展数字化文化传播产业,大力提升文化传播产业的传播力、覆盖力和影响力。
拓展对外传播文化的途径。充分发挥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电影、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互联网等文化传播媒体的作用,尤其是要加强与中央主流媒体、省外媒体、境外国外媒体的交往与合作。加大对外宣传品制作的力度,着力提升外宣品的质量和品位,多制作既有青海风格和特色,又符合境外国外受众心理和鉴赏习惯的外宣品。积极打造外宣品牌,精心搞好重大节庆会展活动、重大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影视作品、文化演出、图书、工艺美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文物的对外展览展示,充分宣传、推介和展示大美青海,把富有浓郁特色的青海文化产品推向全国、推向世界。做好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的策划运作工作,全力打造具有青海特色的文化艺术品牌和文化主流品牌,不断扩大青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八、强化保障措施,为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是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必须从战略和全局出发,把握文化发展规律,健全领导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快完善文化经济政策体系和法规体系,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为文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完善领导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把文化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要把文化建设中确定的约束指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文化建设规划在组织实施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繁荣市场和加强监管的关系、对外开放和维护文化安全的关系、加强管理和营造良好创作环境的关系,促进文化又好又快发展。
加大支持和帮扶力度。健全完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不断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和经费保障投入。转变投入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文化发展。继续执行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和文化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完善政府采购和资助办法,完善各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大对社会效益突出的文化项目扶持力度。要加快完善和实施有利于文化企业兼并重组、文化科技创新等政策措施,出台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的政策和支持创新型文化企业及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统筹研究有利于文化内容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现文化创新权益的政策措施,更好地引导文化产业发展。要加快文化领域立法步伐,及时将成熟的文化经济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文化法规体系,提高文化领域依法管理水平,为文化建设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健康成长和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素质优良的宣传文化工作者队伍。继续实施“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和文化名家工程,加强专业文化工作队伍、文化企业家队伍建设,扶持资助优秀中青年文化人才主持重大课题、领衔重点项目,抓紧培养善于开拓文化新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懂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人才队伍。配好、配齐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设立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鼓励支持乡土文化能人在基层文化建设中发挥所长、贡献力量。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形成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认识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庄严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不辜负时代的召唤,不断为文化繁荣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系青海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