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英
“十三五”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要消除绝对贫困。为实现这一目标,大量资金将投入到扶贫领域。如何扎紧扶贫资金的安全网,确保每一分钱顺利到达该去的地方?4月6日,四川省检察院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预防为先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能否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需要一支素质高、作风实、敢担重任、能打硬仗的队伍来推进。
随着扶贫政策实施和扶贫资金的密集投放,一些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侵吞、挪用扶贫资金的犯罪也呈现易发多发态势。四川省政府副省长曲木史哈在会上强调:加强扶贫领域监管,预防职务犯罪,不仅关系到扶贫事业的长远发展,而且关系到各级干部特别是扶贫干部的自身安全,关系到党和政府形象。因此,对于在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四川省将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维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在队伍中打好“预防针”、绷紧“高压线”,作好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
本次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期限为5年。在推进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中,四川省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切实编织好“防护网”;坚持宣传教育为先,及时将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纳入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切实找准风险防范的切入点,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坚决查办 为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环境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指出,五年来,全省共投入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8.39亿元,比前10年总投入增长54.3%。其中,仅2015年全省投入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就高达52.77亿元。2013年至2015年,省检察院先后部署了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从办案情况看,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呈现出“蝇贪”“蚁贪”问题突出、窝串案突出、贪污渎职问题突出等情况。
五大因素容易诱发基层职务犯罪。一是法治意识普遍不强,一些基层群众监督意识、维权意识不高,一些基层干部对违法犯罪后果认识不清;二是财务管理较为混乱,给村干部违法犯罪提供了便利等;三是政务村务不公开不透明,基层群众对上级惠民扶贫政策和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缺乏了解;四是随着基层人口流动不断加快,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农村,留守农村的以妇女、老人、儿童为主,参与监督村级政务的能力不高;五是惠民扶贫资金管理还不够规范,惠民扶贫资金涉及面广、环节多,在立项、审批、下拨、发放、管理、使用等环节仍存在一定漏洞,容易诱发职务犯罪。
五大领域 找准职务犯罪查办重点
查办案件是专项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衡量专项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邓川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突出五大查办重点,一是突出查办扶贫重点地区职务犯罪。要认真研究脱贫重点工作和项目,积极查办其中职务犯罪案件,为四大片区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提供服务。二是突出查办扶贫重点领域职务犯罪。要坚决查办发生在生产和就业发展、移民搬迁安置、低保政策兜底、医疗救助扶持、灾后重建帮扶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确保“五个一批”计划顺利实施。三是突出查办扶贫重点环节职务犯罪。要坚决查办发生在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发放管理、招标投标、项目实施、检查验收、扶贫对象识别和扶持、扶贫规划编制和落实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四是突出查办扶贫领域重点案件。坚决查办发生在特色产业脱贫、劳务输出脱贫、易地搬迁脱贫、生态保护脱贫、教育脱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灾后重建帮扶脱贫、资产收益扶贫、关爱服务体系中的职务犯罪,以及交通、水利、电力建设,“互联网+”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五是特别要依法严惩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