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学前教育质量保障采取政府、民间相结合的办法,但是全国各州之间发展水平很不均衡。在联邦政府层面,在进行项目投入时,尤其是在竞争性资助项目投入时,会相应地进行项目质量监管。在州政府层面,对学前教育投入的多寡与其对质量保障的介入程度有着密切关系,即投入越多,质量监管就越到位,尤其是在实施普及学前教育的州;投入越少,或者没有投入,质量监管就会相应缺失。但无论政府是否介入质量保障,美国都素来有民间专业组织主导教育质量保障的传统,学前教育也不例外,都要接受民间机构的认证。学前教育机构自愿向全国性组织,如全国儿童教育协会,申请质量认证,通过机构认证成为该协会的会员。质量认证有一定的期限,到期需要进行再次认证。
一、政府教育质量保障办法
1.联邦政府的学前教育质量保障办法
目前,联邦政府的早期教育项目都是以立法的形式予以保障,主要由卫生与公共服务部和教育部实施。由于涉及到拨款,联邦政府希望钱花出去能保证收到应有的效果,因此会对项目的准入、续签及质量作出要求,这些在相关的法律中会有专门的条款予以规定。以“启蒙计划”为例,《启蒙法案》的第641款第42条规定了确认项目机构的有关标准以及项目续签的要求,第641款第42条规定了对启蒙计划项目以及执行机构的监管标准,使项目的质量保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
(1)项目机构准入。根据《启蒙法案》的规定,批准“启蒙计划”项目机构的权利在卫生与公共服务部部长。申请参加项目的机构都必须要经过公开竞争,最终胜出并获得授权的机构将以5年为一个阶段接受联邦政府的资助,依据相关规定开展早期儿童教育。对申请机构的考察标准包括相关执业经验和项目计划,项目计划应包括教职员工聘用准备情况、师生比、预算与财务计划、教学课程、教学办法、家长与家庭参与办法、特殊教育儿童方案、项目自我质量控制机制等17个方面、53个具体的考察点。但总体来说,准入标准的重点是放在该机构是否能够为家长和孩子提供有效、全面、协调一致的早期儿童发展教育服务。
(2)项目机构续签制度。在“启蒙计划”项目机构获得授权的5年期满后,该机构必须向卫生与公共服务部申请续签。卫生与公共服务部在审核项目机构续签资格时主要关注5个方面的情况:机构的年度预算与财务状况;项目是否达到《启蒙法案》规定的标准;年度审计结果;课堂教学质量是否达到《启蒙法案》规定的要求;项目报告。项目机构通过审核后将获得续签资格,继续接受资助,开展“启蒙计划”早期教育项目。
(3)质量检查制度。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卫生与公共服务部必须对“启蒙计划”项目机构进行质量检查。相关规定包括:所有项目机构至少每三年接受一次质量检查;新获得授权的机构在执行项目满一年时必须接受卫生与公共服务部组织的质量检查;如果发现项目机构有违规现象,必须在卫生与公共服务部部长作出该机构违规的决定后的6个月内,或在征求部长同意的情况下的12个月内,对违规机构进行复查;卫生与公共服务部可以不定期,在不通知项目机构的情况下组织质量抽查。
(4)质量检查标准。“启蒙计划”项目质量检查标准涵盖范围很全面,共有5个部分,16个分项,具体如下:
1.总则
1.1目标与范围
1.2生效时间
1.3定义
2.早期儿童发展与健康服务
2.1儿童健康与发展服务
2.2教育与早期儿童发展
2.3儿童健康与安全
2.4儿童营养
2.5儿童心理健康
3.机构与家庭和社区的伙伴关系
3.1与家庭的伙伴关系
3.2与社区的伙伴关系
4.项目设计与管理
4.1项目治理
4.2管理制度与程序
4.3人力资源管理
4.4设施、资料与设备
5.项目执行与改进
5.1不足与质量改进计划
5.2违规处理
2.州政府的学前教育质量保障办法
美国各州公立学前教育发展很不平衡,在50个州+华盛顿特区中,只有40个州+华盛顿特区设有公立学前教育项目。在已经设立公立学前教育项目的州和特区中,州政府的投入和学生入学率的差异也非常大。华盛顿特区的学前教育生均经费达14,690美元,最低的如南卡罗来那州和内布拉斯加州生均经费都在1 300美元以下。公立学前教育入学率最高的华盛顿特区4岁儿童和3岁儿童的入学率分别达94%和80%,而罗德岛州4岁和3岁儿童公立学前教育入学率分别为1%和0%。由于投入的不同,各州的监管力度也相应有很大差异。重视学前教育的州,在投入大量资金开办教育的同时,也采取了相应较为完善的质量保障措施。
以华盛顿特区为例,特区政府对学前教育项目主要采取执照颁发、执照延期、质量检查等多种手段来实施质量保障。
(1)执照颁发与延期。任何开展学前教育项目的机构都必须经过特区政府的审批,获得执照后才可以开展相关教育项目。执照颁发由州政府的州教育学监办公室早期教育处负责。执照分为两类:儿童发展中心执照和家庭儿童发展服务执照。执照审核内容包括:举办者、组织结构与管理;儿童监管;设备与资料的状况;教育纪律情况;师生比;户内与户外环境情况;教职工资质和培训情况;犯罪记录调查;所提供的食品及菜单。
除此以外,早期教育申请机构需要取得场地商用许可或住宅商用许可、环境无铅证书、消防证书,如果注册为商业机构则须提供一封良好声誉推荐信,和12个月内参加州教育学监办公室的儿童教育培训的证书。申请机构必须遵守华盛顿特区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的卫生、建筑物与防火要求以及无铅检测等要求。如果开展学前教育的机构是由政府管理或使用的是政府的场地,则不用再申请执照。
执照到期的机构必须要提出延期申请,各项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继续开展早期教育。
(2)检查与评估。州教育学监办公室针对早期教育质量有两项评估:学前入学测试(Kindergarten Entry Assessulent,KEA)和质量评级与提高系统(Quality Rating Improvement System,QRIS)。
美国的国民教育起点是kindergarten,招收5岁儿童,相当于中国的学前班。因此,学前教育质量检测的一项重要指标就是毕业学生是否做好了进入国民教育的准备。学前入学测试(KEA)主要检验儿童是否已经在语言和认知、数学思维、社会和情感发展、科学探索、社会研究、学习和健康策略等领域具备了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是否能够在学前阶段顺利参与和完成各项活动。一般在开学后45天内从华盛顿公立学校和华盛顿公立特许学校中随机抽取样本进行测试。
质量评级与提高系统(QRIS)的主要目的是运用全特区的有关数据检验全特区的学前教育质量,确定质量薄弱校并给予相应的支持。特区所有的学前教育项目都必须接受QRIS评估。QRIS除了采用认证机构的数据外,也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评估。QRIS评估的标准主要有6个方面:项目管理、学习环境、课堂管理、家庭参与、教职工资质以及执照要求遵守情况。
(3)制定教育标准和教学活动指导方针。为了使各学前教育机构在日常的教育活动中有标准可依,切实帮助他们保障高水平的教育质量,州教育学监办公室组织专家制定了两个指导性文件:《华盛顿特区早期教育通用核心标准》(District of Columbia Common Core Early Learning Standards)和《学前教育标准和教学活动》。前者为学前教育的不同阶段在不同领域规定了明确的教育目标,后者则为学前教育的教学实践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范例。本文主要简单介绍前者。
《华盛顿特区早期教育通用核心标准》包括9个领域,34条标准。这9个领域分别是:学习和逻辑思考的方法;交流与语言发展;读写能力;数学;科学探索;社会研究;艺术;社会一情感发展;身体发展/健康与安全。
9个领域下的34条标准对每个年龄段都作出了不同的具体要求,提供了观测点。例如,学习和逻辑思考的方法领域中的第三条——能够灵活运用方法去解决问题,对不同年龄段的要求是:婴儿阶段(0~1岁),刚刚出现(emerging);幼儿阶段(1~2岁),能够观察他人解决问题并进行模仿,如观察教师与其他小朋友玩捉迷藏并加入到游戏中;2岁时,会运用尝试—错误策略,请求帮助,如站到小凳子上去够高处的玩具,够不到的话就去找老师帮忙;3~4岁时,不用试遍所有的办法就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学会改变策略,如一次抱不了3个球时会去找小车来运送;学前教育结束时,会运用不同的方法解决问题,能够提出跟同伴一起合作的活动,如对其他小朋友说“我们一起用这个盒子做一辆汽车吧”。
有些领域,如科学探索、社会研究等,可能对0~3岁的儿童都不做要求,而有的仅在学前教育结束时提出一些要求,并提供观测点。
二、民间教育质量保障办法
一般说来,开办学前教育项目必须获得州政府的批准,取得营业执照,这是政府在入口上对学前教育质量采取的保障措施。但是除此以外,不是所有的州都能够对所有的学前教育开展足够的、长期的、过程性的质量保障措施。为了维护教育质量,一些民间团体对早期教育机构进行了质量认证,而家长和社会也可以根据一个教育机构是否通过认证来判断它的质量是否合格。
开展早期教育认证的是不同领域的由早期教育机构组成的行业性组织,主要有全国儿童教育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早期教育领导者协会/全国认证协会(Association for Early Learning Leaders/National Accreditation Association for Child Care and Education)、全国早期儿童项目认证协会(National Early Childhood Program Accreditation)、全国课后项目认证协会(National After School Association)和全国家庭儿童保育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Family Child Care)。不同的早期教育项目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一家认证机构接受认证即可。
全国儿童教育协会成立于1926年,是美国规模最大、最有影响力的民间幼儿教育组织。它的职能很广泛,认证只是其中的一项职能。目前,全国经过它认证的学前教育项目有6883个。它不仅认证学前教育项目,也认证学前教育副学士学位项目,同时还负责认证全国优质教育研究生项目,承担全国教师教育认证委员会(National Council for Accreditation of Teacher Education,NCATE)认证工作的一部分。现以其学前教育项目的认证办法和认证标准为例,介绍美国学前教育项目的民间认证。
1.初次认证
首次申请认证的学前教育项目,必须通过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加入/自我审查。提交申请加入协会的表格,缴纳费用,并根据协会提供的自审办法对项目进行评估,提出质量提高办法,并就项目参加认证的过程制订时间表。申请参加认证项目在本步骤将项目自身情况与认证标准统一起来。
第二阶段,认证申请/自评。提交项目认证申请,缴纳费用,确定第三阶段的截止日期,依据协会提供的自评办法准备相应材料,证明项目是否达到协会认证的10项标准;准备材料,证明项目具备认证申请资格;完成项目认证资格的相关表格。
第三阶段,认证申请资格。申请认证项目,提交认证申请资格相关材料,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审查后,将收到协会的通知。项目实施自己提出的质量提升措施,准备接受现场考察。
第四阶段,达到标准/维持标准。协会派出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听课、核实项目提供的自评材料,确定项目是否达到了认证标准。通过认证后,项目必须在一年后提交年度报告,证明项目一直满足认证标准的要求,要连续提交4年,即认证的有效期为5年。
2.认证延续
如果学前教育项目通过了初次认证,并连续4年按时提交年度报告,就可以在提交第四次的年度报告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认证延续申请。在提交了认证延续申请并缴纳费用后,认证机构审核并通过材料后就会在6个月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通过的项目可以继续使用经过协会认证的标识,有效期为5年。
3.认证标准
全国儿童教育协会的认证标准共有10项,如下所述。
(1)人际关系。项目必须在儿童和成人之间建立起正面友好的关系,帮助儿童建立自我价值感和群体归属感,培养儿童的群体责任感,使其积极为社区做贡献。
(2)课程。项目的课程必须与其目标一致,促进儿童在社会、情感、身体、语言和认知等领域的健康发展。
(3)教学。项目的教学方式和策略应适应儿童的发展,符合文化特点和语言规律,教学效果良好,能够促进儿童通过参加课程不断学习和发展。
(4)儿童进展评价。项目应通过系统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评价手段了解儿童的进步情况,并应与儿童家庭进行互动,充分考虑儿童所在文化环境的特点。评价结果应为促进儿童发展、提升教学和项目水平提供有益参考。
(5)健康。项目应着力促进儿童的营养与健康,保护儿童与员工免受疾病和伤害的困扰。
(6)教师。项目应聘用具备相应教育资质、知识和敬业精神的教师,促进儿童的学习与发展,支持学生家庭的多样化需求和利益。
(7)家庭。项目与每一位学生的家庭都应保持良好合作关系,支持学生在不同环境中的发展。应根据各家庭成员特点、使用语言和文化水平调整与其的关系。
(8)社区关系。项目能够与儿童所在的社区建立良好关系,有效利用社区资源,完成项目目标。
(9)环境。项目能够提供健康、安全、维护良好、适合儿童发展的室内和室外环境,包括能够辅助儿童和员工学习与发展的设施、设备及相关资料。
(10)领导与管理。项目能够有效实施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维护员工队伍的稳定,做好人事、财务和项目管理工作,为儿童、家长和员工提供高质量的教育体验。
三、特点与启示
虽然美国的学前教育发展在各州之间很不平衡,但从联邦政府、做得较好的州以及民间机构的质量保障做法中,我们还是可以得到很多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1.各质量保障体系各司其职,各有重点,相互补充
美国的联邦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质量保障主要依据的是相关立法,其目的是保障项目的拨款能够起到相应的作用,因而它的重点放在对申请项目机构的准入和续签上,重点考察项目机构自身是否保质保量地完成了项目的任务,重视项目的财务管理、合法性和规范性,以及项目是否还承担了其他联邦学前教育项目。它的缺陷是仅对自己的项目负责,没有考虑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保障。
州政府的质量保障系统,尤其是在学前教育做得较好的州,则相对比较全面。由于是自己办,不仅要保障纳税人的钱花得合法、有效,还要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从而为K-12国民教育质量打好坚实的基础。因此,州政府不仅严格审批、把住执照颁发关,而且对教育教学规范、标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还提供了可参考的范例,并通过不同的测试来检查学前教育的实际成效。它的优点很明显,严格、全面、操作性强,由于只针对本州,所以地域性强,标准比较整齐划一,充分体现了本州的教育特点和教育方针。缺点是对公立学前教育约束性较强,而对其他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的约束性则相对较弱。
民间的教育质量保障组织则弥补了联邦和州政府的质量保障体系的不足。首先,它覆盖范围广,面向本领域的全部教育机构。虽然学前教育机构是自愿参加,但由于没有得到认证,就不容易得到社会认可,所以教育机构,尤其是私立教育机构的参与积极性很强。其次,它分类指导,按照学前教育机构、家庭保育、课后教育等不同的项目类型,项目机构组成了不同的组织,根据本领域的特点开展质量保障活动。最后,它制定了本领域项目运作公认的标准,从管理、财务、教学、教师、社区关系等各方面对项目的质量标准作出了规定,保障了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需要补充的是,公立学前教育机构因为由政府拨款,并接受政府监督,加上认证是收费服务,他们参与认证的积极性很低。
我国的学前教育质量保障中也应重视顶层设计,构建一个合理、高效的体系,使教育部、地方教育部门、专业质量保障机构之间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教育部负责确定整体的政策与方向,地方教育部门做好学前教育机构入口和本地区的机构管理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专业质量保障机构的力量,保障具体教学、管理、教师队伍等各方面的质量。
2.各质量保障体系间相互参考借鉴,避免矛盾
虽然美国的联邦、州、民间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侧重点各不相同,保障方法和手段也不相同,但是他们的基本理念和理论原则是基本一致的,这样就能尽量保证教育机构工作原则的一致性,避免令出多头,无所适从。关于教育质量保障,联邦立法中明确规定,要组建专家小组,其中包括质量保障专家,讨论确定相关程序和标准;州政府则明确表示会遵守联邦标准,参考民间教育质量保障机构的标准,如华盛顿早期教育通用标准在前言中就明确说明,它的制定原理和理念都是和全国儿童教育协会(NAEYC)的相关原则是一致的,在质量评级与提高系统(QRIS)中也采用认证机构的数据;民间机构的质量保障活动则必须遵守法律,如《启蒙法》等有关质量保障的规定。
我国构建学前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也应该注重内部机制的畅通,既要保证各地方突出自身特色,办出优势,办出水平,又要保证质量标准的大框架、基本原则一致,从而保障全国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
(责任编辑 张慧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