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诗学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2016-05-14 04:12邱正印
中华诗词 2016年5期
关键词:古体诗旧体诗格律

邱正印

贺敬之老为新诗大成就者。1980年代以来,贺老亦以极大精力关注中国旧体诗词。他从新的历史视角审视旧体诗词,就其创作及发展改革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前瞻性和开拓性的意见,丰富发展了毛泽东诗学思想,推动了旧体诗词的繁荣发展。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中国旧体诗词迎来新的发展,也再起关于旧体诗词的各类纷争,如何认识新时期的旧体诗词?贺老从时代发展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出发,进一步肯定了旧体诗词。他指出:“继承我国汉语古典诗词的优良传统,运用并发展这种诗体、诗律和涛艺,以表现新时代的新诗情,这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可以产生伟大诗篇和伟大诗人的。这已经为‘五四以来直到今天的实践所证明。在今天,许多佳作不仅受到广大老年和中年读者的欢迎,而且也受到不少青少年读者的欢迎。因此,在我们大力提倡和发展新体诗的同时,应当支持并开展对古典诗词的理论研究工作和用古典诗体和词体反映新内容的创作工作,这是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的诗歌艺术的必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促进诗歌百花齐放的重要一环;因而这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是有重要意义的。”(贺敬之《贺中华诗词学会成立》)

结合诗歌创作实践,贺老对旧体诗词作了艺术上的肯定。他指出,“我从学写新诗以来,在形式方面曾作过各种尝试和探讨,其中包括对我国旧体诗词的某些因素和特点的借鉴和吸收。……旧体诗对我之所以有吸引力,除去内容的因素之外,还在于形式上和表现方法上的优长之处特别是它的高度凝练和适应民族语言规律的格律特点。无数前人的成功作品已经证明运用这种诗体所达到的高度艺术表现力和高度形式美。”“(旧体诗词)对某些特定题材或某些特定的写作条件来说,还有其优越性的一面。前者例如,从现实生活中引发历史感和民族感的某些人、事、物之类;后者例如,在某种场合,特别是需要发挥形式的反作用,即选用合适的较固定的形式,以便较易地凝聚诗情并较快地出口成章。”(《(贺敬之诗书集)自序》)

在多方面肯定旧体诗词的同时,贺老也深刻指出其弊端及由此造成的与时代的隔膜,“文字过雅、格律过严,致使形式束缚内容”,“诗律严格,所用的书面语言和现代口语差距较大,因此,能熟练地掌握这种形式,得心应手地写出表现新生活内容的真正好诗来,是颇不容易的。”(同上)

毛泽东指出:旧体诗词“要发展要改革”(转自臧克家《毛泽东与诗》),“中国诗的出路,第一是民歌,第二是古典,在此基础上产生出新诗来……”(《在成都会议的讲话》)“将来的趋势,很可能从民歌中吸引养料和形式,发展成为一套吸引广大读者的新体诗歌。”(《给陈毅同志关于诗歌的一封信》)毛泽东指出了“中国诗的出路”,也指出了中国旧体诗词发展改革的方向,那就是走与民歌相结合的道路,创建出“一套吸引广大读者的新体诗歌”。

推动中国旧体诗词发展改革是历史的担当。数十年来,贺老先行倡导并坚持“实行宽律,开展新古体诗创作”,迈出了创建“新体诗歌”、推动旧体诗词发展改革的坚实步伐。

“宽律”的提出,是基于诗词创作的现实及历史。贺老指出:“运用旧体诗词形式写作是否必须绝对沿守旧格律,近年来有歧议。创作中的实际情况是,有许多作者现在多已不再严遵旧律。从文学史上看,自唐代近体诗律形成后,历代仍有许多名诗人的名作不尽遵律。对此,有识之士未予诟病……”分析新古体诗创作,贺老较为深入地阐述了“宽律”:“这些诗(新古体诗)不仅都是节拍(字)整齐,严格押韵(用现代汉语标准语音),同时还有部分律句、律联。就平仄声律要求来说,绝大多数对句的韵脚都押平声韵(不避“三平”),除首句以外的出句尾字大都是仄声(不避“上尾”)。因此,至少和古代的诗一样,不能说它‘无律即无任何格律,只不过不同于近体诗的严律而属于宽律罢了。”(同上)

结合变革平仄声律,贺老进一步阐明了实行宽律的正当和必要性。分析现代文艺创作环境的变化,特别是语音的变迁和现代艺术的蓬勃发展,贺老指出:“就平仄声律来说,由于历史发展造成的语言变化,按照现代汉语语音来读古典诗词,已有不少不能和谐之处。相反,如果运用现代诗歌朗诵技巧来处理,不仅这些诗,别的不讲求平仄声律的诗,也都是可以读出抑扬、轻重、长短,以及相互的配合,从而达到声调和谐的效果的。”(同上)

“宽律”的实行,在民歌和古典之间架起了双向互通的桥梁,拓宽了二者相结合的道路,为“新体诗歌”创建开辟了广阔空间。

新古体诗是“实行宽律”、创建“新体诗歌”的实践。其诗作形式一如贺老前述“宽律”和毛泽东所说“关于诗,有三条,精练;有韵;一定要整齐,但不是绝对的整齐。”(陈晋《毛泽东与文艺传统》)新古体诗注重不因形损意:放宽声律,出、对句的平仄要求均不追求旧律的绝对,均按现代汉语普通话音韵标准;句式灵活,追求整齐但并不偏废参差。贺老在谈自己采用旧体词长短句形式创作新古体诗时谈到:“这样写,主要还是内容的需要。”“除去它的自由度较大外,还在于它易于造成某种特殊的语感、节奏、气氛和情势,有利于表现具有某种特殊意味的某些特定的内容。”(《(贺敬之诗书二集)自序》)关于诗词创作中的背景简介和必要注释,贺老总结自己新古体诗创作时感言:“我曾考虑过大加删削甚至绝大部分根本不加注释。但后来却不能不又想到,这样做对于阅读水平较高的读者是可行的,而对于文史知识和鉴赏水平不高的读者来说则未必适当。古代的许多诗集在问世当时或以后陆续都有许多注释本随之而来,恐怕也是由于考虑到这一点的吧。”(同上)贺老上述让我们想起毛泽东多次为胡乔木修改词作,肯定“是很好的”,同时指出:“有些地方还有些晦涩,中学生读不懂。”(《诗国》新四卷《胡乔木与诗词若干事》)两位大家真可谓“心有灵犀一点通!”这也进一步启示我们:新古体诗创作应当重视简明诗作背景说明和必要注释,重视诗文的一体性。在一般情况下,背景简介和必要注释应是一篇完整诗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有利于读者对诗词作品的理解和欣赏,有利于诗词作品美的展现。同时,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有关文风。

数十年来,贺老追随时代进步,力行新古体诗创作,取得不菲成就。其诸多新古体诗篇以充满中国古典诗歌元素、思想性和艺术性的高度统一、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完美结合、时代性的大众化清新语言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喜爱和诸多大家的肯定。新古体诗已经深深影响了中国的诗坛并将继续对中国诗坛产生深刻的影响。

在实践新古体诗创作的同时,贺老以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和文艺观指导分析诗歌(诗词)创作,提出探索发现诗词创作新规律、深层次改革旧体格律的意见,推动了“新体诗歌”创建的理论建设。他指出:“就格律从严要求的本身来说,也是需要并可能根据生活和语言的变化而加以发展的。格律的形式美,不仅来自整齐,也可以来自参差;不仅来自抑扬相异的交替,也可以来自抑扬相同的对峙;不仅来自单式的小回环,也可来自复式的大回环。因此,不仅对古体诗,即使对近体诗来说,也是可以在句、韵、对仗,以及平仄声律等诸方面进一步发现新的规律。”(同上)

探索发现诗词创作新规律在于形式更好地服务于内容这个艺术创作的根本规律。贺老指出:“(诗歌)首要的问题还是在于内容,在于形式和内容的协调一致。这对于包括格律诗在内的任何艺术都是一样的。判定一首近体诗的优劣高下,不能只是形式方面所要求的诗律,还必须要有从思想内容方面所要求的诗思、诗情;更必须要有使这种诗思、诗情得以艺术地显现的诗意;这才有可能从内容到形式做到整体表现的诗味。”(《(贺敬之诗书集)自序》)

贺老探索发现诗词创作新规律,深层次改革旧体格律的意见,是他数十年诗歌创作实践和理论研究的结晶,是诗词理论方面的一个突破。它跳出了旧有格律理论的窠臼,在更大范围内反映了汉语言特别是现代汉语言的美学特质,在更大范围内反映出诗词作品的美学特质和诗词创作的艺术规律。“意见”深化和发展了毛泽东诗学思想,必将深远影响中国旧体诗词的改革发展和繁荣。

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在大力推进旧体诗词发展改革、倡导新古体诗创作的同时,贺老客观辩证、实事求是地认识固守旧律之作,尊重学养深厚、技法纯熟、真情实感而自觉自愿固守旧律的“遵律”之作,指出“遵律严者固佳”(同上)。这也进一步启示我们,新古体诗是中国旧体诗词的继承和发展,并非与“遵律”之作的割裂与对立,二者并存是中国旧体诗词发展改革进程中的自然,也是诗歌发展繁荣的需要。

贺老曾引领新诗潮流。新时期的贺老继续站在中国诗歌发展的历史前沿:他立足时代发展的高度对中国旧体诗词改革发展的系统论述,丰富发展了毛泽东诗学思想;他倡导并大量创作的优秀新古体诗篇,在实践毛泽东创建“新体诗歌”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可以想象,经过贺老和诸多人士的不懈努力,毛泽东关于中国旧体诗词“要发展要改革”和创建“新体诗歌”的宏大构思一定能够实现。中国的旧体诗词一定可以得到更好更快地发展,中国的诗坛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春天!

猜你喜欢
古体诗旧体诗格律
論詞樂“均拍”對詞體格律之投影
现当代文学不承认古体诗词与文化失语症之关系
试论当代语境下段维的旧体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