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市直机关工委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明确了市直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总支)、党支部各自的具体职责任务,突出机关党建基础工作,落实《党章》《条例》具体措施与要求,涉及相应的工作记录本(含党务工作手册内容),同时加强督查,开展市直机关党组织“双述双评”。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进行创建,把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贯穿于示范点创建全过程。工委对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示范点有效期为2年,每年一复评,达不到标准的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