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枢
我国第一部慈善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已于9月1日正式实施。8月25日上午,市慈善总会举行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座谈会。市领导王明玉、刘洋、刘平、王立维、范例,市慈善总会领导李玉霞、赵凤义、张国荣、苏海发、杨殿权、刘力耕、杨作诗,市民政局领导张国慧、孙鹏及部分县区慈善总会领导和理论界、企业界代表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围绕《慈善法》的立法意义、法律内容及如何贯彻落实展开了研究和探讨。市委书记王明玉指出,要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以法治推进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慈善法》的颁布实施对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将促进慈善事业步入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是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对市慈善总会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年来,市慈善总会在慈善募捐、慈善救助、慈善组织建设、文化建设方面,在全省走在前列。要继续发扬成绩,坚持依法行善、以法促善,加快推动锦州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慈善法》的及时出台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际措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要加强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弘扬慈善理念,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推动《慈善法》深入人心,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和投身慈善公益事业的热情,推动慈善事业在脱贫攻坚中大有作为。要注重创新,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把慈善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引导、鼓励公众参与慈善志愿服务。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慈善工作的领导,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构建全方位慈善监管体系,加强善款使用管理,提高慈善捐赠活动的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