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慈善法 人人献爱心

2016-05-14 18:35李本公
慈善 2016年5期
关键词:慈善会中华慈善总会慈善事业

李本公

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相聚一堂,共同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施行,迎接首个“中华慈善日”到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我代表中华慈善总会,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国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慈善是人类的文明之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推动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力量。回顾过去,我国历史上各种形式的慈行善举从未间断过。上世纪90年代,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新时代的慈善精神开始在神州大地苏醒。以1994年我国第一家以“慈善”命名的全国性公益机构——中华慈善总会成立为重要标志,我国现代意义上的慈善事业已走过了22个年头,在救灾扶贫、安老助孤、支教助学、扶残助医等方面做出贡献。

2016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今天正式施行的慈善法,是我国现代慈善事业发展中一座光辉的里程碑。这部法律是党中央领导、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立法典范,凝聚了社会各界对于我国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的共识,并以法律的形式把正能量和主流思想确定下来,建立了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法律主体框架。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进入全面法治时代,也将为我国慈善组织的发展和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对于中华慈善总会和全国慈善会系统而言,慈善法的出台是机遇也是挑战,是约束也是督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践行慈善法,争做守法用法的慈善组织典范。一是,认真学习和宣传慈善法,将法治精神贯穿工作始终。中华慈善总会从立法工作启动之日,就应相关部门要求,积极参与到立法草案的讨论中去,以多年来的慈善工作经验体会为立法献计献策。3月16日慈善法出台以来,中华慈善总会围绕慈善法深入学习,通过内部模拟学校开展了自学、集体学习讨论,提高全员对慈善法的认知水平;通过组织全国慈善法培训、支持和带动各地慈善会共同掀起学习宣传慈善法的高潮;通过自有媒体和相关合作媒体,向合作伙伴、社会公众普及慈善法知识、宣传慈善法精神。今后,学法和普法仍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穿我们的工作始终。二是,逐一调整修订相关制度,将慈善法的具体规定落到实际工作中去。多年来,中华慈善总会不断总结经验,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度,为慈善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连续两次在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中荣获“5A级社会组织”称号。慈善法施行后,我们将继续在认真学习领会慈善法宗旨、原则、大政的前提下,根据慈善法以及党和政府近期关于社会组织党建、慈善组织资格认定、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等各项具体政策规定,进行相关申报、调整和规范,并对原有的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逐一修订完善。特别是对于信息公开、资产管理、捐赠人查询等公众关心的工作要更加细致规范,对慈善项目、募捐、活动以及相关协议、报告要进行更加严格的自我审查,做好社会组织依法自治。三是,积极拓宽眼界与合作渠道,凝聚更多社会爱心力量。慈善法对于慈善事业的界定,不仅包含了传统慈善概念中的扶贫济困、救灾助医等内容,还包括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活动,非常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此外,慈善法还规定,不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与具有公募资格的合作。对于中华慈善总会这种综合性、全国性的慈善机构而言,就需要根据慈善法的界定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拓展慈善工作领域,将慈善工作从传统的慈善救助,扩展到现代意义的公益领域;积极寻找相关合作伙伴,在继续加强与全国各地慈善会合作的基础上,发展与更为广泛的社会组织、社会爱心力量共同合作,在慈善领域有更大的作为。

为迎接首个“中华慈善日”来临,中华慈善总会和各地慈善会将以“慈善情暖万家”活动为依托,加强慈善会系统联合募捐,为人人参与慈善、人人献出爱心提供更好的平台。

一是,突出品牌,将传统的“慈善情暖万家”活动品牌化运作。“慈善情暖万家”启动于2003年,是由中华慈善总会牵头,并发动全国各地慈善会共同实施的一个大型慈善助困活动。每年元旦春节等传统佳节期间,将全国各地慈善会、捐赠企业和普通公众等多方力量凝聚起来,为困难群众送去资金和生活必需品,帮助他们逐渐摆脱生活困境,重树生活信心,把慈善温暖送进千家万户,被广大群众称为“慈善的阳光,爱心的春雨”。中华慈善总会把这样一个传统慈善活动重新整合,并将其作为纪念“中华慈善日”的品牌公募项目隆重推出。爱心人士可以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和各地慈善会的官方网站、微信等渠道了解并参与到“慈善情暖万家”活动中来。中华慈善总会将坚持阳光慈善、透明慈善和高效慈善的理念,以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各界的信赖,同时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注和监督。

二是,突出联合劝募,进一步发挥慈善会系统优势。经过22年的发展,中华慈善总会和各地慈善会已共同建立起了覆盖全国的慈善救助网络。截至目前,中华慈善总会已有团体会员377家,主要是各省、市级和部分县级慈善会;全国县级以上慈善会总数已超过2000家,有些市县慈善会还把慈善的网络延伸到乡村、街道。据2015年《中华慈善年鉴》统计,中华慈善总会和部分团体会员全年筹募慈善款物总额为271.26亿元。近些年来,全国慈善会系统接收捐赠量一直占全国捐赠总量的1/3左右。当前,中华慈善总会已在“一张纸献爱心”“为了明天——关爱儿童”等重点项目方面建立起了较好的联合募捐基础,在社会形成了广泛的影响力。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平台作用,在全国范围内共同行动、联合募捐。

三是,突出人人参与,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慈善活动中来。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认真履行慈善法,真正将法律落到实处、推动慈善事业发展,除了党和政府的领导和慈善机构的努力,更需要社会各界的热情参与。党和国家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消除贫困,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正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但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区域发展不平衡,以及各种突发灾害,造成了生活贫困、重病伤残、鳏寡孤独等各种特殊困难群众。而群众的特殊困难,又往往具有突发性、分散性、特殊性和个性化需求。这就需要社会各界伸出援助之手。

鉴于此,中华慈善总会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慈善会联合发出倡议,倡导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积极参与到“慈善情暖万家”活动中来,为身边特殊困难的民众,进行各种形式的爱心帮扶和志愿服务。古人云,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践行慈善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慈善事业,将是一个漫长艰苦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只要人人献出爱心,就能够积土成山,积水成渊,让我们的生活因慈善而更美好。

同志们,朋友们,今天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让我们以慈善法正式施行和首个“中华慈善日”为新的起点,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践行慈善法,人人献爱心,携手共建一个充满慈善与友爱的美好社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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