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控制理论视野下的反邪教工作机制探究

2016-05-14 17:08吴丹
学理论·下 2016年5期
关键词:邪教机制

吴丹

摘 要:邪教活动不仅损害个人身心健康,还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有效开展对邪教的防范、打击处置是治理邪教问题的关键,而完善的反邪教工作机制构建是保障有效防范、打击处置邪教的前提要件。本文以社会控制理论为视野,探究反邪教工作机制的完善,对提升反邪教工作水平,增强各反邪主体的反邪教能力具有理论指导意义。

关键词:社会控制;邪教;反邪教工作;机制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5-0142-03

邪教是当今社会的一大“毒瘤”,其反人性、反科学、反社会的特征不仅危害社会个体的身心健康,同时还侵蚀社会主流文化,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对国家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构建全面的反邪教机制是处置、打击邪教的必要举措。从社会控制论视角探究反邪教工作机制,思量反邪教工作机制的理论构建路径,以指导反邪教工作机制运作的实践化与操作化。社会控制理论中“规范与约制”意涵对反邪教工作机制提供了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导,从理论层面探究反邪教工作的预防、控制及打击多位一体的治理模式,为现实层面的邪教治理提供系统性、综合性、指导性思维。

一、社会控制理论

“社会控制”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学术语最早由美国社会学家罗斯提出,罗斯认为,社会控制的目的是维持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的有序运行,社会控制的一方面是对个人行为进行调整与规范,另一方面是调节社会与个人关系来实现社会的有序运行。在罗斯看来,社会控制是由法律、舆论、信仰、宗教、伦理、礼仪、教育、习惯风俗等多种手段来实施的,以应对社会中的越轨、犯罪问题,从而维持社会的秩序化运行。继罗斯之后,法社会学家庞德从法学角度研究法律与社会控制的关系[1],提出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是法律、宗教和道德,并认为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法律逐渐成为主导性的社会控制手段规范着社会个体行为,保护个人、公共与社会利益,平衡、调整不同利益主体间关系。国内学者对社会控制的研究从社会结构和微观个体层面探究社会控制与社会良性运行的关系,社会控制不仅是对社会秩序的既有安排与规整,同时也是对社会偏离行为的制约与惩治。多种控制手段的并存使用是社会有序化的保障,通过维系社会规范的持续运作,规制个体行为,调节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结构,并限制、惩罚社会偏离行为,以促进社会秩序的建构。概括之,社会控制理论视域下,社会控制以制约作用为出发点,通过运用各种控制手段对各类社会关系进行调整与修复,对各类社会行为进行规范,制止反规范行为、越轨偏离行为,为社会的良性运行提供相对稳定化、秩序化的社会环境。从这一意义层面上,社会控制理论对如何通过完善反邪教工作机制以规治邪教这一社会偏离行为,前弱其社会危害具有启示与指导意义。

二、反邪教工作机制的内涵

邪教,是邪教教主利用一套歪理邪说体系教化、迷惑信众,从而控制信众的精神与心理,使信众丧失个人意志与正常的思维判断能力,产生对教主的顶礼膜拜与绝对服从,在此基础上,通过操纵信众来骗取信众钱财,侵害信众身心健康,破坏社会秩序的非法组织。邪教反人性、反科学、反社会的本质特征对社会与个人构成了严重危害,其是一种破坏性偏离行为。反邪教工作机制是应对邪教的一套治理体系,是治理邪教问题所涉环节及各种手段方式的有机统一体,其具体包括预防机制、惩治机制、帮教转化机制。消除邪教危害,遏制邪教发展正是需要集预警、防范、惩治、控制功能为一体的反邪教工作机制,促使反邪教机制的有效运作,要从理论层面上构筑反邪工作机制框架,同时也要从现实层面明确反邪工作机制的具体操作路径,以促使邪教治理体系的系统化与操作化转向。

三、目前反邪教工作机制存在的不足

反邪教工作机制是集结不同层次的反邪主体力量,整合多渠道的反邪资源,构筑出结构化的邪教治理体系。在当前反邪教斗争中,已形成了一套政府与社会联动,惩治与教育结合,防范与打击并举的反邪教工作体系,但由于邪教活动本身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反复性、顽固性特点,使现有的反邪教体系在邪教问题的应对上略显不足。一是防范机制存在不足,邪教活动的迷惑及欺骗性常常使不明真相的民众落入“邪教陷阱”而不能自拔,其所带来的危害影响持续存在,构筑完善的防范机制,强化民众的防范意识是抵制民众受邪教侵害的重要手段。二是打击处置机制存有不足,在打击处置邪教的过程中,不仅要针对个别邪教骨干或多数邪教成员的邪教活动进行严厉打击,更为重要的是要从组织打击上遏制邪教的发展势头。在现实的打击处置工作中,各部门如何形成有效的打击合力瓦解已形成的邪教组织力量,击垮邪教的整体组织机构,压缩邪教活动的组织化发展空间,控制邪教组织规模化发展的趋向,这在目前的反邪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思考。三是帮教转化机制中存在不足。对邪教受害者的帮教转化工作是减少邪教对个体的侵害程度,帮助邪教受害者重新回归正常生活的必要途径,通过帮教转化工作中对邪教邪恶本质的揭露,不仅增进邪教受害者对邪教本质的认识,同时也能增强社会对邪教的抵御力与防控力。在目前的帮教转化工作机制中存在部门配合不足,帮教措施不到位,出现了“帮而不教”“转而不化”现象,即采取了帮教转化措施仍没有彻底转变一些邪教信众的邪教思维,针对这一类顽固的邪教分子如何才能使其彻底放弃邪教信仰,摆脱邪教行为模式,抵御邪教侵蚀,这需在当前的反邪教工作中进行反思。

四、社会控制理论对反邪教工作机制的启示

在社会控制理论看来,多种控制手段的共同使用是规范个体行为,惩治偏离行为,促进社会秩序形成的重要措施。反邪教工作机制的运作需要综合性控制手段的支撑,既需要制度性控制手段,如规章制度;又需要非制度性控制手段,如习惯、舆论、宗教文化。既需要以教育、宣传为主的积极性控制手段;又需要以惩治为主的消极性控制手段。社会控制理论视野下的反邪教工作机制就是在反邪教预防机制、惩治机制、帮教转化机制中注入多种控制因素,制度性控制与非制度性控制相互交织,积极控制与消极控制同时并存,以促使反邪教工作各个机制最大功效运作,也为解决当前反邪教工作机制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提供思维路径及指导意义。

(一)反邪预防机制中的社会控制

反邪教工作的预防机制是在把握邪教滋生、存在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布建邪教防范控制网络,铲除滋生邪教的社会土壤,掐断邪教传播蔓延的渠道,遏制邪教发展势头,要有效地实现对邪教的网络化防控局面,需要多种控制手段和途径。

1.教育宣传的控制途径。通过宣传邪教危害,开展科学文化教育,普及科学知识,培育社会理性思维,增强社会对邪教的鉴别力及抵御力,从而控制邪教的蔓延与发展,削弱邪教对社会的危害影响。由于邪教分子往往选择在基层社会进行秘密活动,这需要基层党政、基层自治组织、社区治保部门及民间反邪团体的合作,以反邪宣讲、反邪展览、科普宣传等形式定期在社区、乡村开展反邪教文化活动,使基层民众近距离接触各类反邪素材,增进对邪教邪恶本质、危害特征的认识,提高防止受邪教侵蚀的能力。同时,邪教组织往往以青年学生、社会弱势群体作为主要的传教对象,针对学生群体,教育部门、学校应将反邪警示教育推进校园、推进课堂,定期开展反邪教讲座,普及反邪知识,增强学生群体对邪教的免疫力;针对社会弱势群体,政府、民间公益组织应在物质、精神上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与帮助,强化他们的防邪意识,使其抵制得住邪教组织的物质诱惑和精神欺骗。

2.宗教影响的控制途径。传统(或正统)宗教与邪教是天敌。由于邪教主要由篡改正统宗教教义而来,且与正统宗教争夺信众和社会资源,所以正统宗教识别邪教的能力很强,批判和打击邪教的积极性最高[2]。在反邪教斗争中,要发挥正统宗教的控制作用,一方面要对传统宗教文化中做出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个人身心健康相契合的阐释,增强宗教文化的吸引力和魅力,以抑制邪教文化的滋生与传播;另一方面要从组织、制度上保障正统宗教的发展,在现有宗教政策和法规的框架内,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使更多的传统宗教的信仰资源被挖掘出来,服务社会,满足个人信仰需求,为防止邪教组织争夺信众奠定信仰基础,抑制邪教的规模化发展。

(二)反邪惩治机制中的社会控制

反邪教的惩治机制是运用多种措施与手段对已发生了的邪教危害活动及正在从事危害活动的邪教人员进行严厉的打击与处置,及时消除邪教的社会危害。惩治机制是治理邪教的关键环节,惩治机制运作的目的是保持对邪教的高压打击态势,对邪教人员的猖獗活动要主动进攻,及时遏制邪教危害活动发生的苗头与迹象。惩治机制的良性运作需要公安、司法、政府反邪办等官方部门的联合协作,也需要社会组织、群众力量对官方部门的支持与配合,需要情报、侦察手段的使用,也需要民间摸排与控制力量。

1.情报侦察的控制途径。发挥情报侦察控制手段,公安部门、政府反邪部门要构建触角灵敏、覆盖面广、传递通畅的情报信息网络,采取技术、秘密、公开等方式广泛搜集关于邪教危害活动的情报信息,掌握邪教人员从事危害活动的动态、内幕、深层次情况,提高对邪教危害的掌控能力,基于此,展开有针对性的侦察调查工作,采取各类侦察控制措施,查清邪教人员从事危害活动的具体事实,并弄清操控邪教危害活动的幕后邪教组织的运作及组织结构情况,搜集相关证据,适时出击以对从事危害活动的邪教人员进行严厉打击,给邪教组织予以重创,以控制邪教危害活动的蔓延,削弱邪教的危害影响。

2.民间摸排的控制途径。邪教人员往往以隐蔽、欺骗的形式从事邪教危害活动,达到逃避官方打击、迷惑民众的目的。对此,要动员社会力量,发挥群众、民间组织的作用,建立完善的民间摸排制度。社区、村委会、单位综治部门、非政府组织、反邪志愿者等多方力量构成民间反邪摸排主体,一方面协助配合公安机关等官方治理部门所开展的针对邪教危害人员的专项摸排工作,掌握控制有现实危害活动的邪教人员情况。另一方面开展好日常性的邪教摸排工作,摸清所在社区、所在村庄、所在单位、所在组织从事邪教活动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以及时发现其从事邪教危害活动的苗头、迹象,对经常从事邪教危害活动的人员要进行重点管控,对邪教人员秘密聚会的窝点进行暗中监控,协助公安机关侦察力量对其的打击与处置。

(三)反邪帮教转化机制中的社会控制

反邪帮教转化机制的社会控制功用体现在通过对邪教人员的帮教转化间接瓦解邪教组织的人员基础,以打击邪教扩张态势,遏制邪教组织规模化发展。反邪帮教转化机制的良性运作需要建立帮教主体多元一体,帮教措施多样并举的反邪帮教转化体系,以心理感化控制与舆论导向控制为支撑实现反邪帮教转化体系的社会控制功用,从而实现对邪教生存发展的有效制约。

1.心理感化控制的途径。以政府反邪部门、公安、心理机构、社区、民间团体为主体,建立专门性与日常性的心理感化模式。其中,政府反邪部门、公安、心理机构针对从事邪教危害活动受过打击处理回归社会仍顽固不化的邪教人员展开专门性、强制性的心理感化工作,通过专业的心理疏导、强化的情感感化方式,攻破其邪教心理防线,转变其邪教思维,瓦解其邪教观念体系,同时,辅助使用物质帮助的方式,铲除其对邪教组织的物质依附,摆脱邪教桎梏。而针对没有从事现实危害性邪教活动但深陷邪教信仰,不拒绝邪教活动的人员,以心理机构、社区、民间反邪团体、群众力量为主体开展日常性、长期性的感化工作。通过专业心理疏导,使其建立理性的思维判断模式,认识邪教思维的毒害性,认识邪教活动的本质与危害;通过宗教信仰知识普及,使其认清邪教活动与宗教信仰活动的本质区别,鼓励其通过宗教信仰取代邪教信仰;同时,通过日常的关怀与帮助,耐心的情感感化,削弱邪教痴迷人员对邪教信仰的认同感,提高抵御邪教侵蚀的能力,摆脱邪教的影响与危害。

2.舆论导向的控制途径。反邪的舆论导向控制指通过形成集体性反邪思维,唤起公众化的邪教危害认知,以构筑针对邪教活动的意见批判与制裁来实现对邪教人员、邪教活动、邪教组织的软性控制。反邪帮教转化机制的良性运作皆在批判邪教信仰,揭露邪教危害,压制邪教思维的生成与扩散,转变顽固不化邪教人员的思路,提高一般邪教信仰人员抵制邪教侵蚀的能力。针对各类邪教人员开展帮教转化工作需要反邪教集体意识的支撑,需要公共性的邪教危害认知,以营造有共识基础的反邪社会环境,以利于反邪帮教转化工作机制的良性运作。而反邪集体意识的生成基于社会公众对邪教危害的共同认知及防邪意识的普遍化提升,需政府、公安、社区、民间团体等反邪主体以教育、说服、感化、关怀等方式击溃邪教人员的信邪堤坝,为其筑牢抵邪心理防线,进一步以邪教人员自身信邪经历作为反面实例开展常规化警示教育,解读邪教危害,培育公众反邪意识;同时,还需发挥好媒体的舆论导向功用,定期传播、宣讲各类邪教危害活动,列举不同邪教人员遭受邪教危害的切身经历,引起公众对邪教现象的关注,加强公众对邪教渗透的警觉意识,为反邪教帮教转化机制的良性运作营筑有反邪意识基础的社会舆论氛围。

参考文献:

[1]寇祥强.社会控制理论的主要形态[J].大理学院学报,2009(1):31.

[2]陈松涛.建国以来邪教治理方式的回顾与反思[J].宗教学研究,2012(3):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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