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玉屏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决定》。这意味着,贵州省首个县级人大法委正式诞生,将开启该省自治县民族立法新征程。
在组织法和《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县级人大可以设立法制、财政经济等专门委员会”之前,贵州省各县级人大均未设立专门委员会。去年,乘着新政东风,玉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指导下,积极探索创新,启动筹备县人大法制委员会。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是贵州省地方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玉屏自治县人大法制委员会成立后,将促进玉屏自治县立法程序更加规范,进一步提高立法效率、提升立法质量,推动该县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