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艳
消费者在尽情开启“买买买”模式的同时,还得留个心眼,警惕那些专门下套钓鱼的“黑网店”。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改变了人们的消费习惯,网上购物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消费者在尽情开启“买买买”模式的同时,还得留个心眼,警惕那些专门下套钓鱼的“黑网店”。
所谓“黑网店”,通常是指虚假经营的空壳网店,不法分子通过编造各种理由,令买家“确认收货”从而骗取货款。而当买家意识到自己被骗时,却再也联系不上店主,甚至连网店都可能关闭了。
近期,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办理了多起以“黑网店”形式实施诈骗的案件。检察官表示,近年来,随着网购的普及,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法也不断翻新,他们充分利用各交易平台的弱点,通过精心布局策划,让消费者一步步陷入网购陷阱。让我们通过一系列典型案例,揭开这类诈骗的面纱。
网店刷信誉做兼职 不见佣金血本无归
女大学生小英在上网时,无意间看到了论坛上一条招聘网络兼职“刷客”的广告帖,诱人的“刷信誉返佣金”广告词深深吸引了她,她便将帖子里提供的QQ号加为好友。
随后,自称是“罗曼奇迹”网店店主的“黄老板”很快发来消息。他表示,因新开张信誉不高,现在招聘几名网络兼职,只需在家下订单、刷信誉就可以。在店里刷多少钱就会相应返还8%本金作为佣金。
小英按照店主的提示,在该网店买下了3个200元的游戏点卡,点击“确认收货”后,她给了该店全五星好评。没多久,她的支付宝就连本带利收到老板支付的648元。看到操作流程如此简单,而且确实能收到佣金,小英当即愉快地表示愿意继续与该网店合作。
当天晚上,“黄老板”发来售卖游戏充值卡的链接,为小英布置了第一单正式的任务,并表示“这是价值200元的充值卡,每20件为一拍,拍满三次就可以返还本金和佣金”。小英随即分三次,总共拍下了60件充值卡虚拟商品,共计价值12000元,并给予五星好评。但黄老板表示,刷信誉操作太频繁,会引起网购平台的注意而把店封了,为了保险起见,明天再把本金和960元佣金返还给小英。
谁知第二天,小英多次打电话催促,“黄老板”依旧没将钱返还给她,反而说“昨天几个兼职都在刷单,人太多,现在资金被暂时冻结了,三天后会自动解冻,到时再把钱还你”。
然而三天后,当她用QQ再次联系“黄老板”时,竟然发现自己的账号已被对方拉入了黑名单。此时,她方知被骗,“刷客”梦彻底清醒,立即前往派出所报案。
无独有偶,随后的短短几周内,警方又陆续接到好几起类似的警情,受骗数额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总计达将近10万元,警方决定并案处理。经侦查,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无业男子陈某。
自知事情已经败露的陈某主动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他向警方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并表示,行骗用的网店和支付宝账号都是问朋友借的,以“认识人能帮着店铺刷信誉”为由博取朋友的信任,之后再将支付宝密码也改掉,供自己行骗所用。
日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本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91900余元,数额较大,且其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系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最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一万,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检察官说法】
随着电商平台的迅猛发展,不少网店卖家为了吸引更多客流量往往采取帮店铺“刷信誉”的方法,这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以此为幌子进行诈骗的案件频繁上演,他们正是利用了人们想轻松赚钱的心理实施诈骗。
面对虚拟的网络世界,一定不能轻信网络上的赚钱广告,不要有“轻松致富”的心态。同时,在网购时应谨防欺诈,拒绝参与帮网店刷信誉等有害公平竞争的违规经营行为,注意保护银行卡账户和密码等重要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网店只收钱不发货 百人被骗30多万元
去年9月中旬,上海市金山区的周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其遇上“黑网店”被骗了。他表示,自己7月底在一家淘宝店内拍下了一把名牌电贝司,付款人民币13,024元。第二天即看到显示已发货,但看不到物流信息。
“等了两天后,还是没有物流信息,我就询问卖家,他说电贝司是从国外采购的,等运到国内后才能看到物流信息。卖家让我耐心等待,还说会主动帮我办理商品的延期付款。”周先生回忆道。
几天后,由于已到系统默认的自动确认收货时间,8月5日,周先生竟然发现自己所购买的商品自动收货了!卖家并未像之前承诺的那样帮其办理延期付款,他交易时冻结的货款也已经自动打给了卖家。这让周先生不知所措,立即询问卖家。
然而卖家却始终以各种借口推脱,最后干脆不再回复,一段时间后网店也被封号了,认识到事情严重性的周先生立即报案,公安机关遂立案侦查。通过追踪该淘宝店的资金往来及其它技术手段,11月底,犯罪嫌疑人陈某在福建省被公安机关抓获。与此同时,帮其将赃款从银行卡套现的犯罪嫌疑人余某也一并落网。
今年1月初,案件移送至金山检察院审查起诉。据悉,去年7月初,失业在家的陈某开始动起歪脑筋想到开淘宝店骗钱的招数,便立即购买了多家二手网店,进行虚假经营。
“有人在网店里拍下货物后,我就做个虚假的物流单号进行已发货的操作,再以各种理由拖着。等最后期限到了系统自动确认收货,买家的钱就会转到我的支付宝了。”陈某向检察官交代。
为了让自己的不法勾当更为隐蔽,资金周转时陈某通常不亲自出面。他购买了几张署他人名的银行卡,一旦几家网店的支付宝收到货款后,就会立即转账到这些银行卡上。随后,陈某委托好友余某找POS机套现,给予其一定的好处费。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陈某通过这种虚假发货的方式共骗了100余人,这些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涉案金额逾30万元。其中,可证实19万余元是由余某从银行卡套现取后转交给陈某。
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陈、余二人提起公诉。法院支持检方指控,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二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五千元。同时,责令陈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继续赔偿相关被害人损失。
【检察官说法】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市民在网购实物时,自淘宝卖家已发货状态起的10天后,系统会自动确认收货。若仍没有收到货,应当及时点击延迟收货。此外,15天内还可向交易平台投诉,一旦查实会直接扣除保证金弥补买家损失,直至店铺被封号。
本案中的网购受害者,由于对交易平台的规则不是很清楚,防范心理不强,轻信不法分子“延期付款”的幌子,导致货款纷纷被骗。检察官建议市民,在网购时别忘了考虑资金账户安全并了解清楚交易规则,自觉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避免自身财产遭受损失。一旦遇上“黑网店”,应当及时报警求助,以免更多买家遭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