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永平
土地流转规模不是越大越好,要与城镇化进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相适应,防止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
农村土地流转脚步加快的同时,也出现了贪大求快、盲目流转苗头,值得警惕。
笔者在中部参加一个种粮大户交流会,有位大户道出苦衷:两年前,他拿着打工积攒的十几万元返乡种地,先租了50亩,小赚一把。去年一下发展到500亩,没想到秋收后玉米价格大跌,连本都赔了进去。现在,这500亩地成了烫手山芋,想接着种,可是土地租金、种子化肥要大量资金,自己凑不上,可想退租又退不掉,左右为难。
“有多大嘴,吃多大馒头。”几个种地“老把式”搭话,这些年下乡租地的老板太多了,租金越炒越高,一亩地涨到700多元,这么高的价,跟风租地,靠种粮根本不行。再说,搞农业不光是有钱就行,农忙得雇人,收割要用机器,收回来还要晾晒、仓储,这些问题解决不了,规模越大越难。
道理简单,这位大户当时为何不冷静?他说,政府给补贴、有项目,镇上干部来做工作,脑子一热就上去了,贪多嚼不烂,最终尝到苦果。
时下,不少资本投资农业,都热衷“高大上”,流转土地动辄几万亩,建农业园区一并几个村,如此贪大求快,为什么?一是老板积极,他们认为农业门槛低、效益好,规模越大利润越多。二是政府积极,上规模、垒大户,就有了政绩,树起样板。殊不知,农业生产有其特殊性,回报期长、自然风险高,典型调查显示,规模经营主体的粮食单产要比普通农户低,大户单产要比小户、散户低,可以说,种粮有了规模未必经济,投资农业不会一夜暴富。
数据显示,到去年年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4.43亿亩,占比达33.3%。速度背后更应关注质量,有多少是健康理性的流转,有没有违背农民意愿,有没有出现耕地非农化。中国社会科学院一项对7省份的调查显示,40.06%的土地纠纷由土地流转引发。
土地流转要遵循发展规律,政府部门不能拔苗助长。一些发达地区城镇化水平较高,大量农民已经变成城镇居民,土地流转自然水到渠成。而在大多数农村,农民非农就业机会有限,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种地绝大多数还要靠普通农户,如果不顾规律盲目下指标,不顾实际强制流转,把农民从土地上挤出去,会带来很多社会问题。
土地流转也要量力而行,不光要看经营主体的能力,也要看地方综合承受力,要看当地农村实际。流转规模不是越大越好,要与城镇化进程相适应,与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水平相适应,综合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尤其要防止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
土地流转本质上是一种市场行为,主体是农户,要尊重农民意愿。流转不流转,什么价格,流转多长时间,应该由农民说了算。同时,政府做好服务和监管,引导而不干预,服务而不包办,放活而不放任,保证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关键是不能突破政策底线: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