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城市之格玛城

2016-05-14 20:39鸦生
感悟 2016年6期
关键词:公共场合脏话鳄鱼

鸦生

格玛城的建立者是一群有语言洁癖的人,为了保持城市良好的精神面貌,他们起草了一部《文明语言法》,又成立了文明语言规范局——简称规范局,以解释这部法律及督促它的实施。

初版《文明语言法》规定,格玛城市民在公共场合不得言语粗俗,违者将视其粗俗程度及影响的恶劣程度,处以从小额罚款到劳动教育的处罚。这部法律甫一颁布,便使刚建成不久、还没有形成自己的城市文化、缺乏凝聚力、尚处于不安定状态的格玛城,一跃成为大陆上风气最好的城市之一。这给了格玛城人民巨大的鼓舞。接下来的整整一代人,在语言学家和法学家的领导下,在市政府的重视和民间的积极支持下,搜罗了所有或直白或隐晦的不文明用语,加入《文明语言法》的附录。这一版的《文明语言法》附录比正文还厚,那时的格玛城人信心十足地认为,他们已经抹杀了全部粗俗用语,再也没有什么能污染格玛城的风气。

万万没想到,仅仅过了十年,粗俗用语便形成了一个全新的体系,迫使规范局不得不修订法律。经过艰苦的调查研究,新出台的这份附录甚至有第一版附录的五倍之厚。当时有位学者提出异议:说脏话或许是人的天性,是某些情况下的刚需,即使严禁人们说脏话,他们也会渐渐把本来不脏的话变成脏话,来满足这种需要。这一观点掀起轩然大波,格玛城群情激奋,称这位学者是在污辱人们的人格,最好把他扔到监狱里去。最后他虽然没有坐牢,职业生涯也毁于一旦,他的名字一度成为“恶魔”“混蛋”“异端邪说”的代名词,后来被收入了《文明语言法》第五修订版的附录,成为一个禁忌的词语。

然而事实证明,语言不可能保持纯净,一个典型的例子是“鳄鱼”一词的脏化。这件事在城市志上有明确记载:一个高中生被小混混欺负,极度愤怒之时,由于法律禁止骂人,便看着对方的鳄鱼纹身大吼了一句“鳄鱼”以抒发愤懑之情。 或许因其简洁有力,“鳄鱼”一词很快在这所学校流传开来,其他学校的青少年也纷纷效仿,随后成年人也加入说“鳄鱼”的行列。规范局费了很大力气才抹消这一词语,连动物园里的鳄鱼都迫不得已改了名。之后不久,新修订的《文明语言法》有了一个重大改动:把适用范围从公共场合扩大到私人场合(文明语言规范局认为,没有任何场合是真正“私人”的),并大大加强了对粗俗言论的惩罚力度,最高可达十年有期徒刑。与此同时,格玛城媒体收到禁令,不得报道涉及粗俗言论的案件,因为报道某种意义上相当于传播。如果想让人民远离一个事物,最好的办法不是说服他们相信这个事物是坏的,而是根本不让他们知道该事物的存在。

于是格玛城的市民悄悄分裂成两派,一派疾呼世风日下,坚决支持规范局的举措,相信通过严刑峻法一定能使格玛城恢复为曾经享誉大陆的礼仪之邦;另一派抵制新《文明语言法》无效之后,退而求其次,试图说服规范局对粗俗词语进行分类:哪些是父母可以对孩子说的,哪些是恋人之间可以说的,而所有这些,都应该是在自言自语时可以说的。然而规范局始终没有对此做出回应。

于是出现这样的奇闻乱象:小偷入室行窃,偷听到主人说一级违禁词语,便以此为要挟公然掳走财物;夫妻反目后,争相举报对方言语粗俗;异乡来的演说家不熟悉《文明语言法》附录,在格玛城演讲误踩雷区,尴尬父母向孩子解释为“外语”……

随着时光流逝,格玛城两派的力量此消彼长,《文明语言法》正遭受越来越多的非议,而规范局面对民间的质疑始终保持着沉默。普通市民不明白的是,《文明语言法》已经成为这座城市的灵魂,正是它所致力于营造的美好而纯净的世界,将格玛城的人们凝聚在一起。信念即是一切,而乌托邦已在想象中建成。在找到新的信念之前,格玛城只能生活在虚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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