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效卫
①生活在冻土苔原带上的驯鹿,堪称生命的奇迹。上苍要“饿其体肤”,驯鹿就降格以求,练就了用苔藓、地衣等低等植物充饥的能力。驯鹿的两角之间可拓展到近2米,分枝繁复超过30叉,有利于大面积扫雪觅食。驯鹿进化出了鹿科动物中最阔的蹄子,可从深达1米的坚硬雪里刨出食物,也易于在深雪、密林、沼泽中长途跋涉、快速行走。
②每年春天伊始,驯鹿还要“劳其筋骨”,例行北上数千公里,在日夜兼程的战略转移中觅食。这一达变的本领使驯鹿不仅开发了食物的品种,如改变素食习惯而猎食旅鼠等,而且避开了温带较多的天敌。而生活在同一土地上的猛犸象只会驻守家园,在气候变暖、草场植物减少后遂有饥馁之虞,距今约3700年时即绝灭。
③冻土苔原带上的驯鹿在“足食”的同时,也学会解决了“丰衣”问题。经过亿万年的进化,驯鹿的冬毛变得浓密柔软,且中间充满空气,一如穿了双层皮袄,不仅格外保暖,而且游泳时还可增加浮力,可谓一举两得。
④面对自己的天敌——善于尾追的雪狼,驯鹿也练就了硬功与绝活。除了巨大而凌乱的长角可使敌人在“眼花缭乱”“手足无措”中被划伤外,驯鹿的常备武器——强壮灵活的四肢和坚硬宽大的四蹄更使敌人猝不及防。尤其是有力的后蹄腾挪奋力踢出,对体量矮小的雪狼有着巨大杀伤力和威慑力。
⑤联合作战是弱者制胜的法宝,驯鹿深得此法之妙。平时驯鹿都是群居,抱团御敌。每年大迁徙时,驯鹿更是数百只乃至千只合力前行,且分工有序:雌鹿领头,幼鹿居中,雄鹿殿后。一旦遭遇群狼袭扰,驯鹿在全力抵御的同时,则由匀速前进变为加速奔跑,矮小的雪狼常常望尘莫及。
⑥驯鹿队伍的超常战力,离不开“半边天”的自强。与其他所有鹿类不同,驯鹿中的雌性也长角。这种角虽相对短小而柔弱,但关键时可用于自保,从而极大地减轻了整个家庭的负担。而且,护子之情下的雌鹿,尚能迸发出母性的天然伟力。母鹿在自备武器的同时,还将孕期缩至7个月,只有猛犸象孕期的1/3,这又大大减少了自身的脆弱性。
⑦驯鹿的父母辈练就了“金刚不坏”之身,年轻后生也绝非等闲之辈。幼鹿最争气的绝活就是“早出人才”,生长速度之快创造了哺乳动物世界之最:幼仔产下后两三天即可跟着母鹿一起赶路,一周后即能像父母一样飞跑,时速达48千米。在长达20年的生命征程中,这个短短的一周成长期只占千分之一,庶可忽略。而同样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猛犸象,幼象自立需15年,导致父母一生有5000多天受“拖油瓶”连累,“猛”的因素大打折扣。
⑧当然,即使这样快出人才,一双父母也难以保护多只幼鹿。于是,驯鹿父母自觉明智地选择了“计划生育”,小驯鹿们也习惯于在没有嫡系玩伴中孤独成长。
⑨在成功地解决了“与天斗”“与地斗”的难题后,驯鹿家族面对的最大难题就是“与人斗”。在善于延长臂力和脑力且贪婪成性的人类面前,任何有价值的动物任凭多么凶猛都难逃厄运。鹿角自身也有独特价值,如何避免贪婪的人类杀鸡取卵?驯鹿采取了妥协的制胜策略:每年不辞劳苦地长出新角,不断满足人类的需要,从而拥有了“每天一个蛋,刀斧靠边站”的永恒价值,牺牲小我最终保全大我。驯鹿能成为动物界为数不多的“寿终正寝”者,凭借的正是这种壮士断腕的勇气与智慧。
(选自《人民日报》2016年4月10日,有删改)